关于宿迁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1-07

——2023年1月7日在宿迁市

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王德鹏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我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第一部分  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党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牢牢把握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总基调,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聚力聚焦“四化”同步集成改革示范区建设,主动作为、靠前发力,全力保障基本民生和全市重大战略落地实施,切实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

一、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 全市执行情况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71.78亿元,同口径(剔除留抵退税因素)增长10.04%。其中,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0.38%。加上级税收返还及转移支付收入、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上年结转收入、调入资金等,预计收入总来源772.70亿元。(表一)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22.43亿元,增长6.49%,加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上解上级支出、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预计总支出729.62亿元。收支相抵后,预计结转下年支出43.08亿元。(表二)

  1. 市本级执行情况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7.11亿元,增长12.87%,加上级税收返还及转移支付收入、下级上解收入、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上年结转收入、调入资金等,预计收入总来源309.48亿元。其中,经开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48亿元,加上级税收返还及转移支付收入等23.93亿元,总来源44.41亿元;湖滨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37亿元,加上级税收返还及转移支付收入等12.12亿元,总来源20.49亿元;苏宿园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亿元,加上级税收返还及转移支付收入等5.40亿元,总来源15.40亿元;洋河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亿元,加上级税收返还及转移支付收入等6.06亿元,总来源18.06亿元。(表三)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6.63亿元,增长13.78%,加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上解上级支出、补助下级支出、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预计总支出296.56亿元。其中,经开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31亿元,加上解上级等8.10亿元,总支出44.41亿元;湖滨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19亿元,加上解上级等7.30亿元,总支出20.49亿元;苏宿园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53亿元,加上解上级等2.87亿元,总支出15.40亿元;洋河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36亿元,加上解上级等6.70亿元,总支出18.06亿元。收支相抵后,预计结转下年支出12.92亿元。(表四、表五)

  1. 市直执行情况

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6.25亿元,增长50.18%,加上级税收返还及转移支付收入、下级上解收入、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上年结转收入、调入资金等,预计收入总来源247.11亿元。(表六)

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3.24亿元,增长12.46%,加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上解上级支出、补助下级支出、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预计总支出236.66亿元。收支相抵后,预计结转下年支出10.45亿元。(表七、表八、表九)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 全市执行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355.39亿元,下降8.91%,加上级补助收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上年结转收入等,预计收入总来源441.77亿元。(表十)

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301.19亿元,下降16.49%,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调出资金等,预计总支出425.76亿元。收支相抵后,预计结转下年支出16.01亿元。(表十一)

  1. 市本级执行情况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52.04亿元,增长9.77%,加上级补助收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下级上解收入、上年结转收入等,预计收入总来源186.93亿元。其中,经开区政府性基金收入24.22亿元,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等16.64亿元,总来源40.86亿元;湖滨新区政府性基金收入5.84亿元,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等3.61亿元,总来源9.45亿元;苏宿园区政府性基金收入11.50亿元,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等0.02亿元,总来源11.52亿元;洋河新区政府性基金收入5.38亿元,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等5.80亿元,总来源11.18亿元。(表十二)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88.12亿元,下降32.31%,加补助下级支出、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支出、调出资金等,预计总支出179.84亿元。其中,经开区政府性基金支出27.69亿元,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等13.17亿元,总支出40.86亿元;湖滨新区政府性基金支出7亿元,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等2.45亿元,总支出9.45亿元;苏宿园区政府性基金支出7.97亿元,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等3.55亿元,总支出11.52亿元;洋河新区政府性基金支出6.16亿元,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等5.02亿元,总支出11.18亿元。收支相抵后,预计结转下年支出7.09亿元。(表十三)

  1. 市直执行情况

市直政府性基金收入105.10亿元,增长56.34%,加上级补助收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下级上解收入、上年结转收入等,预计收入总来源139.07亿元。(表十四)

市直政府性基金支出39.31亿元,下降30.62%,加补助下级支出、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支出、调出资金等,预计总支出132.57亿元。收支相抵后,预计结转下年支出6.50亿元。(表十五、表十六)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1. 全市执行情况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来源21.84亿元。支出1.77亿元,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20.07亿元,总支出21.84亿元。收支相抵后,预计无结转下年支出。(表十七、表十八)

  1. 市本级执行情况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来源19.00亿元。其中,经开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80亿元,总来源2.80亿元;湖滨新区、苏宿园区、洋河新区均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1.65亿元,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17.35亿元,总支出19.00亿元。其中,经开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90亿元、调出资金1.90亿元,总支出2.80亿元;湖滨新区、苏宿园区、洋河新区均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收支相抵后,预计无结转下年支出。(表十九、表二十)

  1. 市直执行情况

市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来源16.20亿元。支出0.75亿元,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15.45亿元,总支出16.20亿元。收支相抵后,预计无结转下年支出。(表二十一、表二十二)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 全市执行情况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55.91亿元,增长7.85%。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38.78亿元,增长5.92%。收支相抵,当年结余17.13亿元,年末滚存结余为170.09亿元。(表二十三、表二十四)

  1. 市本级执行情况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90.27亿元,增长8.21%。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85.78亿元,增长4.53%。收支相抵,当年结余4.49亿元,年末滚存结余为89.40亿元。(表二十五、表二十六)

  1. 功能区执行情况

经开区、苏宿园区、湖滨新区、洋河新区不单独核算社会保险基金。(表二十七、表二十八)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1. 全市情况。目前,我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929.7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387.76亿元,专项债务限额542.01亿元。我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902.1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368.61亿元,专项债务余额533.54亿元。全市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表六十八)
  2. 市本级情况。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276.0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19.97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56.11亿元。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265.3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14.94亿元,专项债务余额150.40亿元。其中:经开区一般债务、专项债务限额分别为15.20亿元、15.20亿元,一般债务、专项债务余额分别为15.20亿元、15.20亿元;湖滨新区一般债务、专项债务限额分别为27.15亿元、11.98亿元,一般债务、专项债务余额分别27.15亿元、11.98亿元;苏宿园区一般债务、专项债务限额分别为1.86亿元、4.10亿元,一般债务、专项债务余额分别为1.86亿元、4.10亿元;洋河新区一般债务、专项债务限额分别为12.04亿元、3亿元,一般债务、专项债务余额分别为12.04亿元、3亿元。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表六十八)

(六)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2年,市本级94个预算部门全面编制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资金131.16亿元;编制项目绩效目标726个,涉及预算资金98.87亿元。对55.91亿元334个专项资金项目开展自评价,并选取72个项目开展重点复核。对15个项目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涉及预算资金5.81亿元。对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及部门整体支出均开展绩效运行监控。

目前,财政决算各项工作正在进行,上述预算执行情况最终还会有一些变动,届时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并按规定公开到位。

二、财政政策及重点领域预算支出成效

全市财政部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聚焦稳经济、保民生、强创新、提品质、优生态,精准施策、提质增效,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

(一)聚焦稳经济,夯实发展基础。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省决策部署,全力推动积极财政政策落地见效,稳住经济基本盘。用好税费政策“减压阀”。全面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持续巩固拓展减税降费和留抵退税等政策成效,助力市场主体“轻装前行”,全年完成增值税留抵退税超69亿元,减免“六税两费”3.83亿元,减免困难企业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1亿元。用好消费券包“催化剂”。出台《宿迁市中心城区促进消费二十条措施》等政策,发放4000万元政府消费券、260万元乡村旅游消费券,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释放消费潜力,加速市场回暖。用好直达资金“快车道”。聚焦预算下达和资金支付及时性、支出内容和支出对象准确性、资金使用和资金支付合规性,完善资金直达机制,确保“一竿子插到底”,切实发挥直达资金保民生、保市场主体、支持重点领域项目建设作用。

(二)聚焦保民生,兜牢保障底线。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民生投入保障和民生政策落实,不断增强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全市民生支出达491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9%。全力保障常态化疫情防控。全市各级财政疫情防控支出11.5亿元,支持疫情防控设备和物资采购,为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提供强有力资金支持。持续强化就业优先政策。继续实施援企稳岗政策,为1.15万户次企业发放稳岗返还资金1.2亿元,发放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0.99亿元;减征失业保险费1.37亿元;开展职业培训5万人次。着力推动教育文体事业发展。市财政统筹资金4.5亿元,支持第一高级中学、马陵中学西校区等中心城区学校建设。安排资金2亿元,用于市民活动中心建设和文化旅游事业发展。稳步提高社会保障补助标准。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173元提高至187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610元提高至640元、基本公共卫生人均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88元提高至93元,共安排支出73.68亿元。

(三)聚焦强创新,加快产业升级。把支持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加强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产业政策协调联动,推动产业发展提速增量、提质增效。助力创新驱动发展。聚焦“5321”工程和千百亿级产业培育,支持产业基金高效运作,兑现奖补资金3.14亿元,支持兼并重组、技术改造、股改上市等项目1469个;直接投资8.2亿元扶持新材料、光伏新能源等企业类项目,不断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水平,实现资金链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支持现代农业发展。投入34.89亿元打造农业产业化高地,农业重大项目年度竣工89个,初步形成果蔬、食用菌、河蟹、稻米等七个产业群链发展体系,新时代“鱼米之乡”宿迁样板加速形成,富民增收效益显著。撬动资本参与发展。规范产业发展基金运作,年度新设立3支子基金,母子基金认缴总规模突破百亿,累计完成项目投资49个,投资额15.64亿元。市级财政风险补偿资金池当年新增贷款60.97亿元、惠及企业4700余家次,特别是在全省率先实施外汇套保风险补偿资金池业务,填补了全省该领域政策空白。

(四)聚焦提品质,推进城乡融合。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完善财政支持体系,全力推动城乡功能品质稳步提升。支持中心城区建设。市财政统筹安排资金33.24亿元,支持北京路、迎宾大道、洋河大道快速化改造以及省道347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统筹上级补助资金0.9亿元,用于棚户区改造、住房租赁、老旧小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支持小城市建设。安排小城市建设市级奖补资金1亿元,专项用于支持9个小城市建设,注重“人、城、产”融合发展,打造一批服务一方的区域中心、衔接城乡的新型现代化小城市。支持美丽乡村建设。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统筹农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乡村公共空间治理工作,加快补齐农村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短板,着力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全市各级财政累计筹集农房资金290.5亿元,新建243个农房项目、7.8万套农房,创建省级示范项目33个、占苏北地区的30%,农房改善工作持续位居苏北前列。

(五)聚焦优生态,打造绿色样板。坚持“生态立市”不动摇,助力“江苏生态大公园”和江苏发展“绿心地带”建设,全力走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安排1.98亿元,支持垃圾分类治理、公园运行、绿化管养等,促进城市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全力支持黑臭水体治理。成功申报入选全国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城市,获中央无偿补助5000万元,市财政筹措专项经费约1.15亿元,全力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争取1.42亿元,支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实施;投入生态环保资金2亿元,重点投向退捕禁捕、污染防治、环境基础设施及能力建设等领域,全力推动环境扩容、生态治理、绿色转型。

三、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和财政管理改革情况

2022年,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宿迁市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充分肯定了全市财政工作开展情况,并对财政预算管理工作提出要求。全市各级财政部门严格落实市人大对财政管理各项工作要求,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一)收支管理水平稳步提升。落实财税改革部署,注重财政收支平衡,不断增强财政可持续性和经济社会发展后劲。着力抓好组织收入。紧紧围绕全年收入目标,加强收入形势研判,分析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税源变化趋势,在保障收入的平稳性和均衡性基础上,全市财政收入稳中求进,稳中保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位居全省第一。加大财源培植力度。支持重点产业链培育,推动企业进行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进一步厚植财源根基,保持税收收入稳定增长,全市税占比位居全省第二、苏北第一。提升财政支出质效。坚持有保有压、以压促保,出台《关于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的通知》(宿财预〔2022〕14号),压减市直项目支出14亿元,腾出财力优先保障市委市政府重点项目,提升民生保障质量。

(二)预算管理改革不断深化。全面提升预算对重大决策部署的保障能力,有效应对财政紧平衡,增强财政资源统筹能力。优化专项支出管理制度。构建“1+N”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体系,制定《宿迁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全面提升专项资金管理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荣获全省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先进单位。建立重大民生协调机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关于建立重大民生政策统筹协调机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提升民生政策的精准性和有效性,民生领域各项指标持续改善,基本民生保障有力有效。加强基层财政运行管理。制定实施《宿迁市保障基层财政平稳运行工作方案》,统筹调度资源,保障基层财政平稳运行。

(三)预算绩效管理纵深推进。围绕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进一步健全制度机制,夯实工作基础,强化结果应用。一是强化制度支撑。出台《宿迁市市级财政支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宿迁市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业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宿迁市市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形成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二是丰富管理方式。通过调研、座谈、培训、优秀案例遴选等方式,与市直部门、各县区交流互鉴,共享绩效管理资源,提升绩效管理水平。三是深化成果应用。建立挂钩机制,将绩效管理结果与全市高质量考核挂钩,与预算安排、调整挂钩。在预算编制环节根据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结果,有针对性地核减预算或取消项目。

(四)债务风险管控稳妥有力。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政治责任,强化底线思维,全力推进落实。债务风险管控稳妥有力。完善地方政府性债务常态化监测机制,加大隐性债务化解力度,稳妥有序化解隐性债务,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强化政府债务管理。在债务限额内依法合规举债,推动债券资金早拨快支,建立健全专项债券资金“借、用、管、还”全生命周期管理,按时足额还本付息付费,确保不发生政府债务逾期风险。

(五)监督服务水平显著提升。顺应现代预算制度改革导向,锐意进取、守正创新,全力推动财政依法、规范、透明、高效管理。全面构建“大监督”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大监督”长效机制的协同效应,积极推进“会计基础规范年”活动,分六批共核查247家市直单位,全面查看单位会计信息质量,共发现问题501个,下达整改通知书29份,切实扎紧财经纪律的“笼子”,促进全市会计信息质量实现整体性、根本性提升。深入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全面上线全市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完成市、县、乡三级覆盖,加速推进绩效、资产、采购等相关职能深度融入。在全省率先组织预算单位集中核算平台测试工作,为预算指标核算管理改革奠定基础。持续提升预算公开实效和水平。首次将预决算信息公开范围扩大到二级预算单位,实现所有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全公开,进一步提升预决算信息透明度,全面亮出“财政账本”。2022年清华大学和四川大学联合发布的《中国市级政府财政透明度研究报告》显示,宿迁市“2022年地级及地级以上市政府财政透明度”江苏省第一,全国排名第27名。

总体来看,2022年全市预算执行情况较好,但也存在着一些困难与矛盾:财政收入增长乏力,支出需求刚性增加,收支矛盾凸显;部分支出领域预算安排不够细化,资金支出进度较慢,使用效益还不高等。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第二部分  2023年预算草案

一、2023年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和主要原则

2023年预算编制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力稳住宏观经济大盘。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优化支出结构,加快支出进度,增强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坚决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坚持厉行节约,严肃财经纪律,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提高财政支出精准性、有效性;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切实做好新形势下财政收支平衡工作,为推动“四化”同步集成改革示范区建设、谱写“强富美高”新宿迁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坚强的财政支撑。

2023年预算编制主要原则是:

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在加强三本预算资金统筹使用力度的同时,更加注重部门和单位各类资源的整合,不断增强财政保障和平衡能力。严禁出台溯及以前年度的增支政策,新的增支政策原则上通过以后年度预算安排支出。

坚持零基预算、注重实际。坚持零基预算,打破部门、项目“基数+增长”模式,细化预算编制,强化跨部门、跨项目资金的统筹使用,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精准性。

坚持保障重点、民生优先。在预算安排中,优先保障“三保”支出,优先保障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的项目。坚决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继续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持续压减非刚性、非重点以及低质低效支出,确保有限财力真正用到紧要处。

坚持规范管理、注重绩效。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改革,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各项要求,压实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等各环节工作责任。按照建立现代财税体制要求,统筹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强化绩效管理成果与预算编制、政策完善、预算调整安排的有机衔接。

二、2023年预算草案综述

(一)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 全市收支预算草案

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291亿元左右,比2022年执行数(下同)增长7%左右,加上级税收返还及转移支付收入、上年结转收入、调入资金、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总来源722.16亿元。(表二十九)

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37.55亿元,同口径(剔除上年支出中转贷地方政府新增一般债券安排的支出,下同)增长3.92%,加上解上级支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总支出722.16亿元。收支相抵后,实现当年收支平衡。(表三十)

  1. 市本级收支预算草案

2023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4.19亿元,增长8.12%,加上级税收返还及转移支付收入、下级上解收入、上年结转收入、调入资金、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总来源283.45亿元。其中:经开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20亿元,加上级税收返还及转移支付收入等12.31亿元,总来源31.51亿元;湖滨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03亿元,加上级税收返还及转移支付收入等8.60亿元,总来源17.63亿元;苏宿园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亿元,加上级税收返还及转移支付收入等9.59亿元,总来源19.59亿元;洋河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96亿元,加上级税收返还及转移支付收入等0.93亿元,总来源13.89亿元。(表三十一)

2023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1.65亿元,同口径下降0.29%,加对下级税收返还及转移支付支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上解上级支出等,总支出283.45亿元。其中:经开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83亿元,加上解上级支出等5.68亿元,总支出31.51亿元;湖滨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90亿元,加上解上级支出等2.73亿元,总支出17.63亿元;苏宿园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47亿元,加上解上级支出等3.12亿元,总支出19.59亿元;洋河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45亿元,加上解上级支出等3.44亿元,总支出13.89亿元。收支相抵后,实现当年收支平衡。(表三十二、表三十三、表三十四)

  1. 市直收支预算草案

2023年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3亿元,增长18.61%,加上级税收返还及转移支付收入、下级上解收入、上年结转收入、调入资金等,总来源222.57亿元。(表三十九)

2023年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4亿元,同口径增长5.31%,加对下级税收返还及转移支付支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上解上级支出等,总支出222.57亿元。收支相抵后,实现当年收支平衡。(表四十三)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草案

  1. 全市收支预算草案

2023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319.27亿元,下降10.16%,加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转收入等,总来源341.11亿元。(表四十六)

2023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229.68亿元,同口径(剔除上年支出中转贷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安排的支出,下同)下降21.58%,加上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调出资金等,总支出341.11亿元。收支相抵后,实现当年收支平衡。(表四十七)

  1. 市本级收支预算草案

2023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12.60亿元,下降25.94%,加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上年结转收入等,总来源123.21亿元。其中:经开区政府性基金收入20亿元,加上年结转收入等15.10亿元,总来源35.10亿元;湖滨新区政府性基金收入4.90亿元,加上年结转收入等3.45亿元,总来源8.35亿元;苏宿园区政府性基金收入13亿元,加上年结转收入等0.03亿元,收入总来源13.03亿元;洋河新区政府性基金收入5.20亿元,加上年结转收入等0.12亿元,收入总来源5.32亿元。(表四十八)

2023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77.24亿元,同口径下降11.45%,加补助下级支出、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调出资金等,总支出123.21亿元。其中:经开区政府性基金支出27.73亿元,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等7.37亿元,总支出35.10亿元;湖滨新区政府性基金支出7亿元,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等1.35亿元,总支出8.35亿元;苏宿园区政府性基金支出5.26亿元,加调出资金等7.77亿元,总支出13.03亿元;洋河新区政府性基金支出2.26亿元,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等3.06亿元,总支出5.32亿元。收支相抵后,实现当年收支平衡。(表四十九、表五十)

  1. 市直收支预算草案

2023年市直政府性基金收入69.50亿元,下降33.87%,加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上年结转收入等,总来源79.93亿元。(表五十二)

2023年市直政府性基金支出35亿元,同口径下降10.96%,加补助下级支出、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调出资金等,总支出79.93亿元。收支相抵后,实现当年收支平衡。(表五十三)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草案

  1. 全市收支预算草案

2023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6.81亿元,下降22.42%,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来源16.81亿元。(表五十四)

2023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66亿元,下降62.66%,加调出资金等,总支出16.81亿元。收支相抵后,实现当年收支平衡。(表五十五)

  1. 市本级收支预算草案

2023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6.30亿元,下降13.47%,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来源16.30亿元。其中:经开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10亿元,总来源0.10亿元;湖滨新区、苏宿园区、洋河新区均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表五十六)

2023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50亿元,下降69.65%,加调出资金等,总支出16.30亿元。其中:经开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出0.10亿元,总支出0.10亿元;湖滨新区、苏宿园区、洋河新区均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收支相抵后,实现当年收支平衡。(表五十七、表五十八)

  1. 市直收支预算草案

2023年市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6.20亿元,增长1.01%,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来源16.20亿元。(表六十)

2023年市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50亿元,下降32.74%,加调出资金等,总支出16.20亿元。收支相抵后,实现当年收支平衡。(表六十一)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草案

  1. 全市收支预算草案

2023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70.29亿元,增长9.23%。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49.09亿元,增长7.43%。收支相抵,当年结余21.20亿元,年末滚存结余为191.28亿元。(表六十二、六十三)

  1. 市本级收支预算草案

2023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97.39亿元,增长7.89%。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88.74亿元,增长3.46%。收支相抵,当年结余8.65亿元,年末滚存结余为98.05亿元。(表六十四、六十五)

  1. 功能区收支预算草案

经开区、苏宿园区、湖滨新区、洋河新区不单独核算社会保险基金。(表六十六、六十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3年,市本级94个预算部门共编制项目绩效目标712个,全面编制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目标。

三、2023年财政重点工作任务

(一)深挖潜力,集中财力办大事。统筹财政资源要素。强化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税源的动态监控,全力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严格依法加强非税收入征管。实时跟进非税收入征缴管理,做好土地出让收入等非税收入划转衔接。强化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力度,促进国有资本收益稳步提升。统筹部门和单位各类资金。将依托行政权力或国有资源(资产)获取的收入、特许经营权拍卖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及依法依规取得的各类收入全部纳入预算,未纳入预算的收入不安排支出。统筹各类社会资本。优化全市股权投资环境,加快集聚各类优质股权投资机构,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研究出台促进宿迁市股权投资高质量发展政策。设立投资基金支持科技创新发展,撬动更多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

(二)节用裕民,保障民生守底线。树牢“政府过紧日子”思想,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非刚性、非急需支出,坚决杜绝铺张浪费行为,将节约的财政资源统筹用于“三保”支出。加大社会保障投入,兜牢基本民生底线。全市拟安排66.59亿元用于养老医疗保险和特殊人群的待遇发放,进一步扩大保险保障范围,做好重点人群医疗救助和养老兜底工作。拟安排3.22亿元,用于强化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支持,全力保障困难群体稳岗就业。完善教育配套设施,加大优质资源供给。全市拟安排教育基建支出35亿元,其中市直2.4亿元,用于湖滨高级学校新建和改扩建项目,提升教育资源基础配套水平。推进卫健事业发展,助力健康体系建设。全市拟安排37.31亿元用于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其中安排4.39亿元用于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服务中心等建设,提高基层医疗能力,为防范重大突发医疗卫生事件兜牢底线。

(三)转型创新,发展产业重质量。聚焦长三角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统筹用好财政专项资金,支持“5321”工程深入实施,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一是优先支持重点产业发展充分考虑政策实施过程中存在的资金投向“零散化”等问题,通过定预算盘子和控制项目数量等方式,突出重点、择优支持,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探索支持重点产业链个性化政策,集中优势资源扶持龙头企业,强化优势产业领先地位,让好钢用在刀刃上。二是支持产业体系转型。落实千亿级产业攻坚三年行动计划,全力助推新能源、高端纺织、绿色食品三个产业产值突破千亿级。聚焦数字化赋能产业发展,支持工业企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落实好智改数转贷款贴息奖励政策,在智改数转新赛道上助企轻装前行。三是创新财政金融服务模式。完善宿迁市资金池运作机制,加大对创业群体、中小微企业和“6+3+X”制造业产业体系等的信贷支持,助力全市产业规模和竞争力快速提升。建立市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与银行、担保机构建立可持续合作模式,引导银行给予最低优惠利率,切实为企业降低综合融资成本。

(四)突出重点,紧盯项目强支撑。积极履行财政职能,主动靠前服务,多措并举做好资金保障,全力支持重点项目建设。聚焦城市基础设施。根据重点工程规划安排和支付进度,拟统筹安排23亿元用于市区交通工程建设。紧盯关键节点,抓牢重大项目,对迎宾大道快速化等一批大项目,重点调度协调,重点协作推进,确保交通主框架尽早拉开,内外连通和辐射带动能力尽早实现。聚焦城市绿色出行。拟安排2.4亿元用于中心城区公交运营补贴和公共自行车运行,推进公共交通服务体系建设,保障居民绿色出行,提升市区公共交通服务质量。聚焦城市公共服务拟安排1.2亿元用于推动中心城区文体繁荣发展,高质量推进市民活动中心建设,提升公共服务质量,打造“城市客厅”和“市民书房”,塑造市区文化新地标。

(五)提质增效,稳定运行防风险。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为基础,规范各项预算管理活动、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完善能增能减、有保有压的预算分配机制,提升财政治理效能,推动财政管理创新。完善全链条绩效管理。强化事前绩效评估,以项目为重点,逐步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决策机制,把绩效评估报告作为资金申请的必要条件。推进绩效运行监控,对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施“双监控”。强化预算执行约束力度。建立健全绩效考核机制,研究通过压缩、调整下年度预算等方式,提高预算执行效率。依托项目库对预算项目实施全生命周期管理,落实“零基预算”理念,坚决取消和压减到期和低质项目,将有限资金用在“刀刃”上。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统筹一切可统筹资源,避免资金沉淀。全面深化政府性债务管控。强化底线思维,压实化债责任,多措并举化解隐性债务,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稳妥处置到期存量债务,推动存量高成本债务置换力度,逐步优化债务结构。持续提升政府债券质效,做深做细项目储备,用足用好债券资金,助力民生重点工程建设。不断强化债券资金监管,加快资金支出,推动债券资金早使用、早落地、早见效。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自信自强、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全力推动全市财政事业开创新局面,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发展,用实际行动让中国式现代化新图景、新篇章在宿迁落地生根!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有关缩略语及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 税收返还:是指1994年分税制改革、2002年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2009年成品油税费改革、2016年“营改增”后,对原属于地方的收入划分为中央收入部分,由中央财政给予地方的既得利益返还,包括增值税返还、消费税基数返还、所得税基数返还、成品油税费改革基数返还等。
  3. 转移支付:是以各级政府之间所存在的财政能力差异为基础,以实现各地公共服务水平的均等化为主旨,实行的一种财政资金转移或财政平衡制度,分为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前者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后者能够体现专项政策导向,专款专用。
  4. 调入资金:一般情况下是指为平衡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或按照有关规定,从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渠道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资金。
  5.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是指为实现宏观调控目标,保持年度间政府预算的衔接和稳定,各级一般公共预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依法设置的储备性资金,来源包括一般公共预算的超收收入、一般公共预算的结余资金等。
  6. 结转下年支出:是指一些当年安排的项目无法按时完成支出或上级专项资金下达较迟,而该项目下年度还要继续实施或上级专项资金有规定用途,因此当年的预算安排并不收回,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
  7. 市本级预算:由市直预算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湖滨新区、苏州宿迁工业园区、洋河新区预算汇总构成。
  8. 市直预算:是指市财政部门直接管理的收入及安排的支出编制的预算。
  9.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1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上缴的利润、股利、股息收入等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
  11.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将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
  12. “四化”同步集成改革示范区建设:宿迁启动“四化”同步集成改革示范区建设,促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是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作出的一项部署安排,旨在推动区域协调发展,解决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促进实现共同富裕。
  13. “6+3+X”产业:“十四五”时期重点构建机电设备、绿色食品、高端纺织、光伏新能源、绿色家居、新材料六个主导产业和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数字经济+X个先导产业的“6+3+X”制造业产业体系。
  14. 风险补偿资金池:是指由政府出资设立风险补偿基金,通过建立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为企业融资增信。由合作金融机构独立审贷,引导合作金融机构按照资金池规模一定倍数放大,为小微、涉农、科技类企业提供低利率、低门槛的信贷支持。目前,财政风险补偿资金池包括小微贷、苏科贷、市企贷、富民创业贷等资金池产品。
  15. 市产业发展基金:是指由宿迁市政府出资设立并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决策、防范风险”的原则运作管理的政府投资基金,总规模45亿元,主要直接投资我市重点产业、行业龙头企业、骨干企业、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与社会资本、金融资本以及专业基金管理机构合作设立支持我市产业发展的子基金。
  16. “5321”工程:到2023年,实现工业销售收入超过5000亿元,创建智能车间300个,每年新增三星级以上“上云”企业200户,实施设备投资超千万元技术改造项目100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