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宿迁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1-13

——2023年1月7日在宿迁市

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王守兵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我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2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面对复杂严峻的国际环境和多重超预期困难挑战,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大要求,扎实做好“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等各项工作,全市经济承压波动、克难前行,经济社会发展总体保持平稳。

列入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共18项21个子项指标,预计固定资产投资、工业投资、实际使用外资等14项指标能够完成目标,地区生产总值、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六大主导产业产值、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等6项指标无法完成目标;城镇登记失业率由于省里已调整为调查失业率,数据不再公布。具体情况如下:

宿迁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预计完成情况

序号

指标名称

2022年

目标任务(%)

2022年预计

完成情况(%)

1

地区生产总值

7

4左右

2

投资

 

固定资产投资

7

9.5

工业投资

10

16

3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7

0.3

4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

10

8.3

5

六大主导产业产值

20

15

6

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

34

38

7

农业主导产业群链综合产值

10

12

8

实际使用外资(亿美元)

9

12

9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8

1.5

10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64

64

11

居民收入

 

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

与经济发展

保持同步

6.3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

5.7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

高于经济发展增速

7.5

12

全社会研发投入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

2.05

1.87

13

每万人口拥有高价值发明专利数(件)

1.32

1.4

14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

5

5

15

城镇登记失业率

省定目标以内

/

16

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下降率

完成省定目标

完成省定目标

17

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

省定目标以内

(3左右)

完成省定目标

(3以内)

18

节能减排、大气与水环境质量、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完成国家、省下达的目标任务

完成省定目标

(节能指标除外)

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执行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八个方面:

(一)“两稳一保”落实有力、成效显著,经济运行保持稳中向好。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持续反复的局部疫情,沉着应对、强化统筹、精准施策,采取一系列“硬核”措施“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经济基本盘稳定向好。全面落实纾困政策。全力推动中央和省“稳经济33条”“苏政40条”“苏政办22条”以及稳经济一揽子接续政策落地落实,因地制宜推出“助企纾困20条”“促消费20条”“支持外资外贸企业纾困解难10条”等政策“工具箱”,努力克服了各方面不利影响。年内累计办理留抵退税68.3亿元,推荐就业岗位5.68万人次,为1.15万户企业发放稳岗返还资金1.2亿元。着力打通卡点堵点。成立保障重点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工作专班,出台《复工复产工作方案》等文件,推荐58户企业列入全省重点产业链供应链“白名单”,发放通行证9009张,帮助企业解决运输困难。健全高速公路保通保畅应急处置机制,支持交通物流企业稳定发展,畅通物流绿色通道,保障生产生活物资和防疫物资优先快速通行,全市高速公路、国省干道常态化保持畅通。充分挖掘内需潜力。推动出台《宿迁市中心城区促进消费二十条措施》,纳入10项商贸流通促消费工作举措,组织发放3000万元政府消费券、1000万元购车惠民券,推动政策精准直达市场主体,零售、餐饮、汽车等领域消费信心有效提振,综合带动消费约6.78亿元,预计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0.3%。积极推进全链条并联审批,1—11月共审批、核准、备案项目3089个,计划总投资4979.1亿元,预计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9.5%。

(二)工业经济扩量提质、活力增强,千亿级产业培育稳步推进。坚持新型工业化的龙头牵引作用,聚焦打造“长三角先进制造业基地”核心定位,全力以赴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工业经济规模和质态显著提升。项目引建扎实有力。头版头条抓招商,“个十百千”目标均超序时进度,新签约10亿元以上项目149个、百亿级5个,继续保持了每天签约一个亿元以上项目的速度。新开工、新竣工亿元以上项目分别达350个、300个,16个列省重大项目均达到序时进度要求,桐昆一期、国望高科一期、天合光能一期等百亿级项目建成投产。产业规模逐步壮大。聚焦“6+3+X”产业体系,大力推进千亿级产业培育,全市兑现“5321”工程奖补资金3.14亿元,动态调整市领导挂钩联系产业链分工,挂钩联系市领导由27位增加到31位,认定“链主”企业20户、涉及14条产业链,产业链架构更加稳定。推动省级层面出台《促进江苏酿酒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白酒产业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有力推进新兴纺都建设,荣获“中国纺织产业基地市”称号。企业质态稳定向好。以“5321”工程为抓手,大力实施五大提升行动,“一类一策”“一企一案”建立企业培育库,新增开票销售超百亿元企业2家、A股上市企业1家,已过会待上市企业2家,实施并购额超3000万元兼并重组项目30个,4家企业获批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家企业获批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2家企业获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落地苏中苏北首单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14家科技型企业获得资本市场8000万元融资支持,330个投资超千万元技改项目实现投资124.98亿元、竣工205个。贯彻落实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三年行动计划,积极推动企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创成省星级上云企业332家、智能工厂6家,新增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1个、省级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6家。

(三)农业生产增长稳定、势头良好,综合效益不断提高。突出抓好农业重大项目“基本盘”,持续延展主导产业“价值链”,农业综合效益进一步提升。粮食产量稳中有升。紧扣“江苏大粮仓”定位,压紧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粮食、大豆、蔬菜、生猪等重要农产品生产任务抓到实处,全年生猪存栏182.5万头、同比增长4.8%,累计出栏270万头、同比增长5.3%。扎实推进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行动,新建成高标准农田47.8万亩、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84万亩,全年实现粮食单产453.4公斤、总产410.6万吨,双创历史新高。“三群四链”支撑有力。加快构建现代农业全产业链,大力推进农业重大项目建设,列省调度的146个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完成投资161.4亿元,全年农业主导产业群链综合产值达840亿元、同比增长12%。加快各类农业园区创建和提档升级,促进主导产业集约集聚发展,新创成省级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园2个,市级园新认定5个、新纳入创建5个,入驻农业龙头企业135家。特色品牌持续叫响。全面深化与京东集团合作,主推“霸王蟹”等具有代表性的重点单品,品牌影响力持续提升,“宿有千香”年度销售额达8亿元、增幅超60%,其中“霸王蟹”年销售额预计突破3亿元,平均溢价30%以上。全市农业电商销售额达193.27亿元、同比增长15.59%。

(四)服务业发展提振向好、动能壮大,转型升级步伐持续加快。深入实施服务业“三大行动计划”,不断完善“343”现代服务业新体系,全市服务业持续恢复发展。总体运行平稳向好。积极落实一系列政策措施鼓励、支持和培育服务业经济,克服疫情跌宕影响,有序推进服务业快速恢复发展,服务业呈现稳步扩张的良好态势,规上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长17.9%、增速全省第一。重点领域亮点纷呈。现代物流业增势迅猛,1—11月,全市实现港口货物吞吐量2279.6万吨、同比增长37.4%,集装箱箱量165775标箱、同比增长34.5%;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实现开票销售531.2亿元、同比增长2.06%。全年完成电子商务交易额2200亿元、同比增长10%,完成网络零售额600亿元、同比增长9.1%。旅游产业质态持续升级,皂河龙运城、苏州街、新盛街等多个精品文旅项目完成建设,创成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1个、省乡村旅游重点村3个。多项工作取得突破。扎实推进服务业投资提速、企业登高、集聚区倍增“三大行动计划”,9个省级服务业重点项目完成投资50.07亿元、136个服务业投资提速计划重点项目完成投资289.53亿元,均完成年度目标任务。46个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呈现良好运行态势。新获批省级以上集聚区、领军企业、试点项目9个,获省专项资金奖励项目6个、苏北五市第一。

(五)城乡建设协调并进、加快融合,群众生活环境有效改善。进一步完善城乡功能配套,提高城乡建设水平,加快推进市县乡村协调发展。城市功能不断增强。美丽宜居城市建设试点顺利收官,24个省级试点项目、51个市级试点项目顺利完成。年度215项中心城市重点工程进展顺利,皂河龙运城、苏州街等文商旅项目相继完工,洋河大道、徐淮路改造等快速路项目建成通车,64个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包快速推进,20个易涝片区和积水点改造全面完成,西南片区水环境综合整治PPP项目稳步推进,深圳路排涝泵站、小白河综合整治等15项工程完工投用。实施征收项目18个、6198户、153万平方米,改造老旧小区15个。更加注重加强历史文化的保护传承,顺河遗址公园等12个文保工程有序推进,新发现文物资源点71处、历史遗存25处。镇村建设扎实有力。围绕构建“1129+N”城镇体系格局,加快推进9个小城市建设,全域式、铺开式开展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新搬迁改善农户2.4万户,新增省级特色田园乡村12个,累计创成41个,位列全省第6。纵深推进公共空间治理,治理环境秩序问题7.1万个,新建生态河道1406公里,实施农村公路提档升级186公里、安全防护工程876.3公里。完成省下达2.4万户年度改厕和176个行政村整村推进任务。新建行政村垃圾分类集中收集点653个,建成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乡镇44个。廊道建设加快推进。将黄河故道生态富民廊道建设列为“十四五”重大发展战略,围绕构建“1+7”规划体系,沿线乡镇编制村庄规划58个,加快推进农房改善、特色田园乡村建设等项目向廊道集聚,深入实施河湖连通、路网连通等八大工程,中泓全线疏浚,堤顶路基本贯通,建成美丽宜居村庄100个,城乡融合示范样板初步展现。

(六)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美丽宿迁画卷徐徐铺展。紧扣“江苏生态大公园”建设目标,牢固树立和践行“两山”理论,不断擦亮绿色生态底色。生态环境不断优化。以环境改善为核心,以源头治理为主线,大力开展水环境综合治理和扬尘管控,突出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典型案例整改,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全市空气质量优良率达76.7%,PM2.5浓度36.9μg/m3、同比下降2.6%,地表水50个国省考断面优Ⅲ水体比例达92%,高出省定90%优Ⅲ水体比例目标2个百分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节能减排有力有效。严格抓好能耗“双控”,落实节能评估审查“闭环”管理,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常态推进“散乱污”企业整治,共排查整治“散乱污”企业191户。开展铸造行业整治,关停取缔企业21户、整改提升企业31户。木材加工和家具制造产业专项整治顺利收官,累计完成关停取缔2823户、提升改造企业1826户、兼并重组企业279户、搬迁入园企业61户。绿色价值持续释放。积极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全域试点工作,印发《宿迁市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形成了“1+9”工作推进体系,统筹全市推进6大工作机制的建立和落实。建立以部门为主导的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体系,推进生态产品经营开发,大力培育农业、文旅类生态产品区域公共品牌,探索水权、碳汇等权益类产品市场交易,逐步打通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的通道。

(七)改革开放深入推进、持续深化,发展动力活力不断迸发。把深化改革作为推动经济发展的“关键一招”,以系统化思维谋划制度建设,以集成化理念推进改革事项,努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在重点改革落实上持续发力。牢牢把握“四化”同步集成改革示范区建设任务要求,围绕省委省政府出台的《支持意见》,聚焦示范区建设“179”工程蓝图,全面落实示范区建设491项重点任务,积极争取80家省级部门出台专项支持政策文件77份,新增国家级改革试点15项、省级试点65项,51项改革获省级以上肯定或推广,6次省级以上部门改革创新现场会在宿迁召开,国家再生水利用配置、省级不动产智能登记等5项试点为全省唯一,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获国务院督查激励。在营商环境建设上持续发力。市级制定印发《宿迁市优化营商环境“五心”服务承诺清单(2022年版)》《宿迁市2022年优化企业全生命周期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要点》,三县两区、市各功能区分别针对本地区出台优化营商环境年度任务清单,形成“1+1+9+N”政策集合。坚持以企业满意度为指引,在省内率先出台《宿迁市营商环境问题办理闭环机制(试行)》,定期召开企业座谈会,建立营商环境监督员机制,持续提升市场主体获得感,营商环境建设站稳全省第一方阵。坚持法治宿迁、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在全国率先出台《宿迁市关于打造全省法治一体建设示范区的实施方案》,成功创成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在扩大对外开放上持续发力。全面落实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积极融入“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持续深化苏宿南北合作,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继续稳居榜首,实现“十二连冠”。1—11月,完成外贸进出口71.4亿美元、同比增长22%、增速全省第三,外贸工作获省政府督查激励;实际使用外资11.69亿美元、同比增长47.4%、增速全省第一;对外直接投资额4374.19万美元、同比增长138.01%、增速全省第四。

(八)民生保障扎实有力、惠及百姓,群众生活水平再上台阶。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一切工作,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一大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加快补齐社会事业短板。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扎实推进100项民生实事建设,完成投资218.17亿元。15所中小学校建成投用、新增学位3.2万个,教育布局进一步优化。加快推进市中医院改扩建工程,全面完成市传染病医院改造提升,市老年病医院(高新区人民医院)建设工作基本完成,苏北首个省公共卫生研究院市级分院落户我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提升改造小剧场35个,建成乡村书场50个,创排文艺精品90余部,组织开展文化惠民活动2400余场,成功举办中国曲艺牡丹奖颁奖系列活动,不断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织密兜牢社会保障网络。保障低保对象14.28万人、发放保障金8.94亿元,保障特困供养人员1.74万人、发放保障金1.74亿元,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4.13亿元、惠及残疾人13.8万人次,为全市困难群体代缴基本医保费用2.19亿元。累计建成标准化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16家,建成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793个,完成5家四级养老机构、1家五级养老机构评定工作。建成省级儿童关爱之家135个,宿城区被列入“苏童成长”试点区。坚决筑牢安全稳定防线。以服务保障、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为主线,聚力抓安全、防风险、促和谐,实现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建立“早研判、晚点调、日督查、专题会”机制,坚决迅速扑灭泽达学院等疫情燃点,在全省率先完成省定接种任务。深入实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20%、15%。

在回顾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经济社会发展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企业发展压力较大。原材料、用工、物流、能源等价格不断上升,进一步影响了企业生产效益。二是消费增长不够强劲。接触性、聚集性消费仍未恢复常态,居民消费信心和意愿不足,商贸流通企业依然面临较大经营压力,加之城市区位、发展水平和居民收入等多重因素影响,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还需进一步提升。三是公共服务水平偏低。居民收入低、增收渠道窄,优质教育资源偏少,医疗卫生专业人才短缺等问题依然存在。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着力加以解决。

二、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预期目标安排

关于指标设置方面,对于约束性指标主要以完成省下达任务为主;对于预期性指标,重点把握四个方面:一是重点把握与列统指标和省考指标的内在联系。对照16项省列统主要指标和省高质量考核绩效评价指标,统筹考虑、细化分解,确保各指标互相匹配、互相支撑,推动省对市考核争先进位。二是重点把握与“十四五”规划的有机衔接。紧紧围绕“十四五”规划明确的目标安排,适当留有余地和空间,掌握工作主动权,确保以年度目标的高质量完成,推动“十四五”规划目标落细落实、落地见效。三是重点把握同周边城市的参照分析。积极对标周边市的计划指标安排,立足宿迁发展实际,主要指标增速保持略高于Ⅲ类地区,体现为全省多作贡献的奋进追求。四是重点把握2022年有关指标的完成情况。认真分析研判本年度指标完成情况,摸清现状、认清短板、查找不足,在现有基础上适当调整明年预期指标,体现实事求是的工作原则。

基于以上考虑,2023年指标设置在延续去年的基础上作了两项微调:一是增加了“进出口总额”指标,主要考虑近年来我市外贸进出口总量不断壮大,对地方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持续增强。二是删除了“城镇登记失业率”指标,主要考虑“城镇登记失业率”省里已调整为“城镇调查失业率”,经对接相关部门,“城镇调查失业率”完成情况市级数据暂时不公布。综上,2023年共计划安排18项主要指标,具体如下:

序号

指标名称

2022年预计

完成情况(%)

2023年

目标任务(%)

1

地区生产总值

4左右

6.5左右

2

投资

 

固定资产投资

9.5

8

工业投资

16

10

3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0.3

7

4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

8.3

9

5

六大主导产业产值

15

16

6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1.5

7

7

实际使用外资(亿美元)

12

7

8

进出口总额(亿美元)

75

75

9

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

38

38

10

农业主导产业群链综合产值

12

10

11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64

64.5

12

居民收入

 

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

6.3

与GDP增速保持同步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

5.7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

7.5

13

全社会研发投入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

1.87

1.88

14

每万人口拥有高价值发明专利数(件)

1.4

1.45

15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

5

4.5

16

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下降率

完成省定目标

不低于省定目标,不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17

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

完成省定目标

(3以内)

完成省定目标

18

节能减排、大气与水环境质量、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完成国家、省下达的目标任务

三、实施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重点举措

完整准确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系列会议部署,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全力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奋力推进宿迁在中国式现代化的新实践中跨越赶超。

(一)坚持稳字当头,更大力度落实纾困政策、提振市场信心。聚焦稳定市场预期,突出经济运行调度,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可持续性,推动经济合理增长、稳步提升。加强经济监测。密切关注国内外宏观形势变化,精准分析研判全市经济运行质态和趋势,对照排定的目标任务和指标体系,进一步加强对重点指标的监测研判,落实经济运行定期调度制度,提高经济运行调节的预见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力争地区生产总值、投资、消费等指标完成预期目标。注重政策衔接。紧盯国家和省宏观政策调整动向,把握好政策的时度效,以“稳经济33条”“苏政40条”“苏政办22条”和稳经济一揽子接续政策为抓手,全面落实有利于稳定经济运行的政策、有利于激活动力的举措,进一步理顺政策之间内在联系,形成政策合力,实现“1+1﹥2”的聚合效应。加力助企纾困。常态化联系服务重点企业,进一步完善驻厂专员帮办、部门靠前帮办、领导挂钩帮办三级服务体系,围绕企业难点研究提出针对性措施,推动政策效果更快更好传导到基层、到企业、到项目,最大限度帮助企业解决问题、降低成本、轻装运营,全年为企业减税降费140亿元以上。

(二)坚持产业强市,更大力度推进项目引建、加快转型升级。牢固树立“工业兴市、产业强市”理念毫不动摇,以项目为抓手,全力以赴强工业、优农业、做大服务业,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聚力提升产业能级。围绕打造长三角先进制造业基地目标,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坚持不懈抓好重大项目建设,年内招引50亿元以上项目不少于20个、10亿元以上项目不少于100个、每天引进1个亿元以上项目。大力实施千亿级产业培育三年攻坚行动,确保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9%、六大主导产业产值增长16%以上,主导产业产值突破4000亿元,20条重点产业链产值超4500亿元。持续加大对新兴产业的培育力度,助力晶硅光伏、膜材料、功能玻璃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持续壮大,明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9%,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38%、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占比达38.5%。聚力推进企业培育。深入实施链主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分类培育、精准施策,推动龙头骨干企业发展壮大、中小微企业特色发展,形成“链主企业顶天立地、群链企业铺天盖地”格局,切实打好“5321”工程收官战,年内新增销售超百亿元企业1家、超50亿元企业3家、超10亿元企业13家、超2000万元企业400家,新增上市企业3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4家,新增高新技术企业不低于100家,省星级上云企业200家以上。聚力发展现代农业。坚持以工业化理念、产业化思维发展农业,构建国家、省、市级园区梯次发展格局,系统推动生产强链、加工补链、营销延链,形成现代农业全产业链,力争农业主导产业群链综合产值增长10%以上、超920亿元。落实“米袋子”“菜篮子”责任制,确保粮食、猪肉、蔬菜等主要农产品供给安全,粮食年产量保持在400万吨以上,稳定能繁母猪正常保有量在14万头以上,建设绿色蔬菜保供基地1.3万亩以上,绿色优质农产品比重达75%。聚力增强服务业能级。以构建现代服务业“343”体系为抓手,加力推进“两业融合”发展,着力推动制造业向研发设计、品牌建设、管理服务等“微笑曲线”两端延伸,打造一批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集聚区和领军企业。坚持“消费”与“业态”双向发力,大力发展商圈经济、街区经济、夜间经济,加强皂河龙运城、新盛街、苏州街策划运营,办好中国酒都(宿迁)文化旅游节、三台山衲田花海音乐季、骆马湖国际沙雕展等文旅活动,全年接待游客量增长10%以上,旅游总收入增长12%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7%以上。

(三)坚持问题导向,更大力度全面深化改革、拓展开放空间。坚持系统联动、协调融合,以改革开放破解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持续为现代化建设赋能增力。纵深推进集成改革。牢牢把握“四化”同步集成改革示范区建设要求,围绕《关于支持宿迁“四化”同步集成改革推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统筹抓好全产业链、城乡融合、乡村振兴、数字化等领域改革,持续完善推进机制,争取更多改革重点任务纳入省级支持大盘子,打造更多改革品牌,切实把政策利好转化为改革优势、发展胜势。着力提升开放水平。抢抓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机遇,主动融入“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大力发展开放型经济,在外资“引进来”和企业“走出去”上双向发力,加速融入全球产业链、创新链和价值链,力争年内实际使用外资不低于7亿美元、进出口总额不低于75亿美元。坚持把园区作为开放的“主阵地”,突出特色发展,科学优化空间布局,不断增强园区承载能力,推动全市各开发区提档升级。加快落实苏宿拓园建设、公共服务体系完善等改革事项,进一步放大合作共建成效。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聚焦全省营商环境最优城市目标,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落细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年度任务承诺清单,一体推进“放管服”、不见面审批、“一件事”等改革,建立健全高效率审批体系,进一步擦亮“宿迁速办”品牌。畅通常态化政企沟通渠道,把企业发展的痛点难点作为改进政府服务的重点要点,努力为企业发展提供全生命周期保障。持续巩固提升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成果,聚力打造全省法治一体建设示范区,深入开展平安法治宿迁示范创建,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四)坚持城乡融合,更大力度提升内涵品质、彰显鲜明特色。加快完善“1129+N”城镇体系格局,全面提升城乡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实现城乡协调发展。提高城市功能品质。坚持精心规划、精致建设、精细管理,以打造“宜居城市、韧性城市、智慧城市”为抓手,大力开展城市公共空间治理和建设管理水平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海绵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深入实施棚户区改造、市政基础设施补短板等城市更新工程,年内中心城市完成棚户区改造项目13个、104万平方米,建成公共停车泊位3000个,新改建城市二类公厕24座。全面构建市域治理“一网统管”,抓好“全国双拥模范城”“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推动城市发展水平实现新提升。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科学合理编制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保证各类项目落地。提高镇村建设水平。坚持“城乡一体、均衡发展”,全面推进乡村公共空间治理,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接续开展新一轮农房改善,更高标准推动农村“厕所革命”、垃圾处理和污水治理,统筹推进路网、水网、气网、能源互联网、通信网建设,年内改造农村公路113公里、农桥24座、安全防护工程800公里。提高小城市承载力。把九个小城市作为连接城乡、承上启下的区域枢纽,大力实施小城市建设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统筹推进改善居住、人居环境等六大类重点工程建设,全力打造现代化新型小城市,构建形成分层拉动、梯度带动的城乡新格局。

(五)坚持生态优先,更大力度保护生态环境、发展绿色经济。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聚焦“江苏生态大公园”定位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目标,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绿色低碳。加强环境治理修复。坚持建设与保护并重、治理与修复并举,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进PM2.5和臭氧浓度“双减双控”,加大农村面源污染、黑臭水体治理力度,进一步增强生态系统恢复力、稳定性,确保空气优良天数比率高于78.5%,PM2.5平均浓度不超过36μg/m3,地表水国省考断面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达90%,全面完成省定目标。推进绿色低碳转型。进一步研究探索我市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及实现路径,大力培育绿色低碳产业,系统推广节能降碳技术、清洁生产装备,加强绿色低碳技术应用示范,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加快淘汰低端落后产能和“散乱污”企业,着力提高产业发展的“含绿量”“含金量”,年内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15%,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碳排放下降率完成省定目标。深化生态机制改革。积极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全域试点工作,建立以部门为主导的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体系,探索水权、碳汇等权益类产品市场交易,大力培育农业、文旅类生态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在摸排好资源“家底”、核算好生态“身价”的基础上,进一步畅通转换“通道”、拓宽实现“路径”,为江淮生态经济区实现生态与经济协调发展提供宿迁经验。

(六)坚持民生为本,更大力度守牢稳定底线、提高生活品质。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解决好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努力让高质量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市人民。加快补齐公共服务短板。扎实推进100项“六补六提”民生实事项目建设,加快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年内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63%,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保持85%以上。加快推进市妇幼医院等公立医疗机构建设,完善镇村卫生机构软硬件设施,年内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执业(助理)医师数分别达到2.8、7.1、3.2个左右,新建省级卫生镇5个以上、卫生村35个以上,创建甲级村卫生室不低于15个。加快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生育、养育、教育配套措施,切实解决“一老一小”问题,接受上门服务的居家老年人数占比不低于16%。加快推进市图书馆新馆、美术馆新馆、宿迁音乐厅规划建设,持续开展乡村书场和小剧场展演,全年开展各类文化惠民活动不少于1200场次。全面落实共同富裕举措。坚持以就业提高平均线、以兜底筑牢保障线,接续实施中等收入群体壮大行动和农民收入十年倍增计划,全面落实兜底保障、优抚安置等政策,推动城乡低保标准自然增长,夯实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保障,年内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不低于4.5万人,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8.5%。牢牢守住安全稳定底线。深刻、完整、全面认识党中央确定的疫情防控方针政策,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确保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实现“双下降”,为“强富美高”新宿迁现代化建设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附件1

 

有关缩略语及名词解释

 

  1. “两稳一保”:2022年5月18日,李克强同志在云南主持召开座谈会,研究部署进一步“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
  2. “稳经济33条”:2022年5月31日,国务院出台《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简称“稳经济33条”。
  3. “苏政40条”:2022年2月26日,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着力稳定经济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发〔2022〕1号),简称“苏政40条”。
  4. “苏政办22条”:2022年4月17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有效应对疫情新变化新冲击进一步助企纾困政策措施》(苏政办发〔2022〕25号),简称“苏政办22条”。
  5. “6+3+X”产业:“十四五”时期,重点构建机电装备、绿色食品、高端纺织、光伏新能源、绿色家居、新材料六个主导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数字经济以及X个先导产业。
  6. “三群四链”:三群:河蟹、花木、工厂化食用菌三个集群;四链:稻米、果蔬、肉禽、猪肉食品四个精深加工链条。
  7. “343”现代服务业体系:着力发展现代物流、现代金融、科技服务三大生产性服务业,改造提升现代商贸、现代旅游、健康养老、房地产四大生活性服务业,培育壮大电子商务、文化产业、信息服务业三大新兴服务业。
  8. 服务业“三大行动计划”:推进全市现代服务业“投资提速、企业登高、集聚区倍增”三大行动计划。
  9. 招商引资“个十百千”工程:年内平均每天落地1个亿元以上工业项目,全年新签约10亿元以上项目140个以上,50亿元以上项目20个以上,新竣工项目完成投资额1200亿元以上。
  10. “1129+N”城镇体系格局:“1”:以中心城区作为全市域主中心;“1”:支持沭阳县城建成市域副中心城市;“2”:支持泗阳、泗洪县城作为县域中心城市;“9”:9个小城市;“N”:一批特色镇、一般镇。
  11. “1+7”规划体系:为保障黄河故道生态富民廊道建设科学推进,编制了《宿迁黄河故道生态富民廊道总体规划》和7个相应的专项规划,由此构建了“1+7”规划体系,形成了完整的廊道建设蓝图。
  12. “5321”工程:到2023年,实现工业销售收入超5000亿元,创建智能车间300个,每年新增三星级以上“上云”企业200户,实施设备投资超千万元技术改造项目1000个。
  13. 示范区建设“179”工程:“1”:一个目标体系;“7”:七项系统集成;“9”:九大改革举措。
  14. “五心”服务:投资顺心、服务贴心、创业安心、发展放心、生活舒心。
  15. “六补六提”:将“六补六提”作为“十四五”期间民生工作的重要抓手,扎实推动收入增长补差提速、教育发展补软提质、卫生健康补缺提档、城乡功能补欠提级、人居环境补短提效、社会保障补弱提标,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附件2

 

2023年全市重大产业项目投资计划编排情况

 

一、项目编排原则

2023年全市重大产业项目编排总体把握三个方面:

  1. 编制体系延续性。2023年项目编排工作继续聚焦重大产业项目,按照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创新载体平台3大类进行编排,确保编制体系的延续性。
  2. 与“四新”项目衔接。从今年新签约、新开工项目库中甄选一批投资体量大、科技含量高、带动能力强的项目纳入2023年度投资计划;同时,对掌握的已竣工项目,从县区申报项目中及时剔除退库,保障明年项目的有效投资。
  3. 关注项目成熟度。编排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并从立项、环评、规划、土地等各个方面对项目进行全面分析论证。

二、项目编排情况

2023年全市共编排重大产业项目354个,比2022年增加项目29个,计划总投资4632.4亿元,比2022年4503.8亿元增长2.9%,年度计划投资2064.9亿元,比2022年1943.8亿元增长6.2%。

表1  2023年重大产业项目分产业类别情况表

单位:个、亿元

项目类别

项目数

计划总投资

年度计划投资

2022年

2023年

增加个数

同比(%)

2022年

2023年

同比(%)

2022年

2023年

同比(%)

总项目数

新开工

续建

先进制造业

271

297

195

102

26

9.6

3825.8

3866.9

1.1

1707.4

1791.7

4.9

现代服务业

32

38

21

17

6

18.8

487.7

547.0

12.2

140.8

185.6

31.8

创新载体

22

19

10

9

-3

-13.6

190.3

218.5

14.8

95.6

87.6

-8.3

合计

325

354

226

128

29

8.9

4503.8

4632.4

2.9

1943.8

2064.9

6.2

 

 

表2  2023年重大先进制造业项目分行业类别情况表

单位:个、亿元

项目

项目数

计划总投资

年度计划投资

类别

2022年

2023年

同比(%)

2022年

2023年

同比(%)

2022年

2023年

同比(%)

总项目数

新开工

续建

机电装备

84

106

68

38

26.2

762.9

967.3

26.8

379.4

496.0

30.7

高端纺织

46

40

27

13

-13.0

1110.3

759.6

-31.6

432.6

349.1

-19.3

光伏新能源

12

20

11

9

66.7

391.3

694.0

77.4

209.7

335.0

59.8

绿色食品

23

22

12

10

-4.3

256.0

115.0

-55.1

102.9

69.5

-32.5

绿色家居

29

30

21

9

3.4

263.3

259.9

-1.3

136.5

129.6

-5.1

新材料

40

55

37

18

37.5

622.5

944.1

51.7

266.9

336.5

26.1

合计

234

273

176

97

16.7

3406.3

3739.9

9.8

1527.9

1715.7

12.3

 

附件3

 

2023年全市民生实事项目编排情况

 

一、项目编排原则

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兼顾基本民生,全面覆盖普惠民生,扎实筑牢底线民生,适度提升优质民生,坚持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既重视大多数又关注极少数,既当期可承受又长远可持续,既重视年度任务又兼顾总体目标,既有形象进度又有投资进度,既重视基本保障又关注优质均衡。根据轻重缓急,重点编排申报群众关注度高、覆盖面广、反映强烈以及推动公共服务能力提升、补齐民生短板弱项等方面的项目,不断满足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新需求。具体工作中,我们坚持把握好以下三项原则:

  1. 可感知。坚持一事一列,做到具体化、条目化、节点化,保证形象可看、过程可查、百姓可感、受益可知。
  2. 可落实。聚焦民生实事当年完成,凡跨年度完成的项目,当年目标一律分解细化,提高项目可操作性。
  3. 可考核。项目具备可量化、可考核的实施内容。

二、项目编排情况

2023年民生实事项目按照收入增长补差提速、教育发展补软提质、卫生健康补缺提档、城乡功能补欠提级、人居环境补短提效、社会保障补弱提标等“六补六提”分类,编排100个项目,计划总投资251.65亿元。

2023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情况表

项目类别

项目个数(个)

年度计划投资(亿元)

收入增长补差提速

9

8.75

教育发展补软提质

8

19.68

卫生健康补缺提档

13

6.6

城乡功能补欠提级

37

170.43

人居环境补短提效

18

31.57

社会保障补弱提标

15

14.67

合计

100

25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