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19-01-12

 ——2019年1月10在宿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8年全市法院工作回顾

2018年,全市法院在市委领导、人大监督、上级法院指导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忠实履行司法审判职责,深入推进平安宿迁、法治宿迁建设,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着力锻造过硬队伍,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全市法院受理案件151197件,其中新收123739件,同比增长10.32%;审执结127026件,同比增长3.68%。市中院受理案件10857件,其中新收9458件,同比增长6.23%审执结9098件,同比增长4.72%。全市法院法官人均结案444件,高居全省首位。

一、坚持依法履行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全市法院突出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切实履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责使命,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一审审结各类刑事案件42904934人,其中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278301人,审结在全市有重大影响的陈川等抢劫杀人案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结省扫黑办挂牌督办的祖鹏伟等12人黑社会犯罪案件。严厉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审结被告人57人、受害人147人的建市以来最大电信诈骗案。开展集中打防盗抢骗”“食药环犯罪专项行动,市中院被评为专项行动先进集体、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审结职务犯罪案件5168人,其中徐州矿务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吴志刚等副厅级干部2人。

加强民生权益保护。审结一审民事案件61626件,依法保护人民群众的人身权、财产权和人格权。加强三农案件审理工作,审结土地承包经营权、新型农业经营、农民工劳务合同等案件1283件,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家事审判方式改革,加强妇女、儿童、老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审结婚姻家庭、继承案件12149件,泗阳法院审结的杨成荣假借迷信强奸案入选最高法院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市中院家事少年庭被市妇联授予巾帼文明岗称号。

监督支持依法行政。坚持依法裁判和协调化解并重,注重行政争议的实质化解。审结一审行政诉讼案件515件,行政机关败诉率5.9%,同比下降6个百分点,协调撤诉率47.9%。依法支持放管服改革,审结涉行政处罚、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等案件62件。审结宿迁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央视予以报道。通报2017年行政审判和行政机关败诉情况,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加强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为行政机关授课111000余人次,邀请行政执法人员观摩庭审5400余人次。

强化立案审监工作。构建以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移动客户端、12368热线为主要内容的立体化诉讼服务网络,推广网上自助立案、跨区域立案等便民措施,全市法院当场立案登记率98.9%,网上立案11130件,同比上升29.78%3669名当事人通过自助查阅终端完成电子阅卷,市中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荣获全省优秀法治实事项目提名奖。突出审判监督程序依法纠错功能,审结再审审查案件290件,依法决定再审36件。推进减刑、假释案件公开审理、动态管理,审结555件,假释罪犯39人,无一重新犯罪。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积极推动良法善治,为我市地方性法规、政府文件制定或修改提出建议37项。针对审判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发送司法建议28份,3份被评为全省优秀司法建议。实行信访工作五个一律制度,综合运用纠错、释明、救助、终结等方式化解重点信访案件22件。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召开新闻发布会40场,在市电视台播出《说法》节目54期,通过假日法庭等开展巡回审判119场,庭审成为全民共享的法治公开课。发挥司法裁判的评价、指引功能,树立行为规则,引领社会风尚,周某离家出走16年后诉请分割亡夫遗产被驳回案被央视《今日说法》栏目报道。

二、贯彻新发展理念,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强化司法保障措施,为推进高质量发展六增六强提供优质司法保障。

培育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参加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出台服务民营经济发展12条措施,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并在全市民营经济座谈会上专题解读。出台服务保障企业家创新创业实施意见,发布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典型案例,着力营造企业家干事创业的法治环境。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审结涉民营企业及企业家财产权属案件347件。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主导作用,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审结知识产权案件478件,其中涉苏酒集团案件77件,判决赔偿损失800余万元。

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审结一审商事案件8683件,其中审结各类商事合同案件6812件,维护市场公平交易,促进市场要素顺畅流通。加强破产审判工作,指导成立破产管理人协会,向市委报送关于加强僵尸企业处置的建议,被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转落实。积极推动府院联动机制建设,对翔盛粘胶系列破产案件集中审理。全年办结破产案件33件,盘活各类资产6亿余元,帮助宿迁雅颜食品有限公司等6家符合产业政策、具有发展潜能的企业恢复生机。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出台促进金融生态市建设的意见,审结金融借贷案件3274件,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信用卡诈骗等金融犯罪案件66件,审结涉案标的额2亿余元、受害人达730人的泗阳霞飞中等专业学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审结民间借贷案件20963件,沭阳、泗洪法院联合税务机关对民间借贷利息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开展防范、惩治涉套路贷和虚假诉讼专项行动,11人被罚款,4人被移送公安机关查处。联合人民银行、信用办、银监会出台文件,将8人纳入金融严重失信黑名单,市中院被评为全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服务生态宿迁建设。践行两山理念,执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审结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案件100245人,其中非法采砂犯罪58190人,没收赃款2515.8万元。完善生态修复机制,与市绿色环境保护协会签订《生态修复资金方案编制协议书》,72名被告人缴纳生态修复资金122万元。审结申请强制执行污染环境案件46件,支持“263”专项行动开展。加强生态案件巡回审判,4起案件被央视报道,生态案件巡回审判获全市政法工作创新创优一等奖。

三、攻坚破解执行难题,全力实现胜诉权益

举全市法院之力集中持续攻坚,基本解决执行难取得突破性进展。全市法院受理执行案件59028件,执结49799件,同比增长6.12%,执行到位标的额42.05亿元,执行工作四项核心指标全部达到最高法院确定的第三方评估验收标准。

健全执行工作格局。全市两级党委政府均出台文件支持法院解决执行难。市人大常委会专题督办《关于健全和完善执行联动工作机制的决定》的落实,市中院与市公安局等10家单位修订执行联动实施意见。健全执行网络查控机制,对被执行人银行存款、房地产等财产一网打尽,在公安基层队、所设立执行工作站,协助查控老赖”82人。完善信用惩戒机制,对27241名失信人员采取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措施,3名市管干部因失信被暂缓提拔使用,1人因失信被取消参选人大代表资格,联合市教育局在6所高收费民办学校试点信用核查。在各类媒体多渠道、全方位开展执行宣传,开展执行直播16场次,邀请代表委员见证执行92人次,778万名网友围观,高龄老人无收入来源案入选江苏法院十大执行不能典型案例,全社会理解执行、尊重执行、协助执行的氛围更加浓厚。

加大执行攻坚力度。突出执行工作强制性,开展集中执行行动220场次,出动执行人员5915人次,实施搜查1777次,拘留1017人次,罚款51人次,安徽省泗县房管局因拒不协助执行被罚款70万元。扎实推进执转破工作,通过破产程序化解执行积案1401件。加大拒执罪打击力度,移送公安侦查105件,自诉案件2件,已判刑4346人,判刑人数位居全省前列。创新财产处置机制,推行小额动产无底价拍卖、不动产询价拍卖,不断提升财产处置效率,沭阳法院专场拍卖407件皮草全部成交,宿城法院以6160万元成功拍卖被执行人位于上海的别墅。

狠抓执行规范化建设。加强流程管理,出台《执行案件关键节点监控实施办法》,对关键流程节点实行可视化管理,增强执行透明度;推行执行案款一案一账号制度,确保执行款及时兑付当事人。严格终本案件标准和管理,加强财产查控和处置、代管款发放、执行和解等重点环节的监督管理,加强信访案件办理,及时纠正不规范执行行为。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坚决查处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和乱执行行为,约谈违规执行人员12人,行政处分2人。

四、完善审判工作机制,提升办案质量效率

紧紧围绕办案质量、效率、效果,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久审不决、裁判尺度不统一等问题,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追究,着力提升办案质效。

加强审判监督管理。坚持放权和监督相结合,确保审判权公正高效规范行使。严格审限变更审批,开展长期未结案件集中清理,将清理情况纳入法官业绩考核。强化审级监督,二审改判、发回重审922件。强化审委会决定重大案件、确定裁判规则的职能作用,做到决定一件影响一片。强化对下指导,市中院下发建设工程纠纷、经济犯罪等类型化案件审理指南20期,统一裁判标准。全市法院法定审限内结案率85.23%,一审服判息诉率90.92%,均位居全省前列。

深化案件繁简分流。坚持把繁简分流作为破解人案矛盾的关键一招,在审判执行等领域全面实行繁简分流,沭阳、泗阳法院成立速裁团队办理简单案件,宿豫法院在简单案件审理中用录音录像替代书记员记录,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提升了审判效率。探索电话、短信等简便送达方式,提高送达效率。推行疑难复杂案件和类型化案件集中化、专业化审判,实现简案快审、难案精审。全市基层法院通过速裁方式审结案件23608件,案件平均审理天数同比减少25天。

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强化调解意识,将调解工作贯穿审判工作全过程、各领域,全市法院调解撤诉率42.4%。借助党委政府和社会力量,建立群体性纠纷协同化解机制,妥善处理逾期交房和办证、物业合同等群体性纠纷,泗阳法院成功调处某小区2000余名业主与开发商逾期办证纠纷,取得良好社会效果。联合市工商联建立涉企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开展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改革试点,被纳入全市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全市法院审结道路交通事故案件4065件,调解率31.3%

五、持续深化改革创新,确保严格公正司法

坚持解放思想、勇于创新,从改革中找出路,在创新上想办法,探索破解制约法院发展的瓶颈问题。

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继续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以独任法官、合议庭为核心的新型办案团队全面建立,院庭长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成为常态,除按规定提交审委会决定的案件外,全部由独任法官、合议庭定案,院庭长办结案件占全市法院结案数的33.8%,位居全省第三。持续深化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全市法院5人退出员额,38人经严格遴选增补入额。制定《法官助理及书记员工作导则》,加强对司法辅助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强法官职业保障,成立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对28名妨害诉讼人员进行处罚,保障法官依法履职。

推进刑事审判制度改革。深化三项规程改革,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16次,要求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24人次,刑事庭审实质化水平不断提高。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改革试点,律师辩护比例从改革前的40%提高到80%以上,被告人权益保障得到进一步强化。宿豫法院完成政法协同专网建设,推动公检法网上协同办理刑事案件。联合市检察院、公安局推进认罪认罚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审理,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不超过6天,一审服判息诉率100%

加快智慧法院建设。加强信息技术与审判工作的深度融合,全市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及深度应用系统全面运行,实现诉讼材料集中扫描、案件信息自动回填、纸质卷宗云柜流转、文书制作左看右写,办案效率有力提升。以信息化助推司法公开,向当事人发送审执信息33万余条,上网发布裁判文书85984篇,直播庭审26319件,全市法院司法公开工作在省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中受到充分肯定。

六、以政治建设为引领,打造过硬法院队伍

按照五个过硬要求,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

旗帜鲜明加强政治建设。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确保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大力实施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强化党务干部培训,开展共产党员先锋岗评选活动,泗阳法院干警赵秋龙搀扶老人过马路暖心20被央视、人民日报等广泛报道,2名法官被省法院、省委宣传部等联合表彰为全省优秀法官,1名法官被评为全市优秀共产党员,2名法官被评为市级劳动模范,1名法警被评为全国优秀司法警察,市中院被评为市级机关党建质量标准化管理先进单位。

多措并举提升履职能力。厚积法学理论素养,组织干警到知名法学院校脱产培训,鼓励干警参加在职学习,全市法院31名干警获得法律硕士学位。依托青年法律研究会平台,强化逻辑思维和裁判方法训练,培养高层次优秀专业人才,工作经验被省法院刊发推广。组织全市法官参加上级法院专题培训400余人次,开展优秀案例、优秀文书、优秀庭审评选活动,全面提升法官业务能力,3名法官被评为全省审判业务专家。

持之以恒转作风保廉洁。认真贯彻落实全市作风建设大会精神,制定《关于加强全市法院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坚持阶段性攻坚和长效巩固相结合,集中整治突出问题,两个部门因作风建设不力受到五方联谈。市中院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清单,建立巡回监督制度,对部门进行巡回监督,提出整改意见。常态化开展信访监督、审务督察、明察暗访,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全市法院共查处违纪违法人员4人,其中行政警告2 人,行政记过1人,行政开除1人。

七、自觉接受各界监督,提升司法工作水平

积极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强化接受监督意识,认真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向市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专题报告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并接受专题询问,测评满意率100%。加强与各级人大代表的结对联络,赴各县区征求代表意见。协助人大常委会开展千名代表听百案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旁听评议案件163件、监督执行活动11场,共计1103人次。认真办理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意见建议,承办建议9件,办理关注案件13件。

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完善接受政协民主监督机制,主动通报工作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切实办好委员提案、关注案件。邀请政协委员旁听评议案件31139人次,承办提案12件,办理关注案件7件。

认真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依法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履行诉讼监督职责,办理检察建议38件,审结抗诉案件17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12件,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市中院召开律师代表座谈会,邀请100余名律师旁听观摩案件庭审,积极构建法官律师新型关系。认真接受当事人、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通过网络问政平台、12368热线回复咨询投诉23378件,按时办结率、满意率均为100%

各位代表,全市法院过去一年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也离不开各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监督支持。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广大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当前,全市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和困难:一是司法供需失衡持续加剧。2018年,全市法院收案数是2013年的2.5倍,由于法官数量没有相应增加,法官助理配备不足,加之同期全市流失办案骨干110人,我市法官人均结案数连年遥居全省第一,高达全省的1.7倍,一线法官工作长期处于严重超负荷状态。二是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效果不佳。社会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积极性不高,工作机制不够健全、相关制度缺乏刚性,有纠纷找法院的思维定势较为普遍,法院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最后一道防线在很多情况下成为唯一一道防线。三是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压力较大。执行联动机制有待进一步深化,联而不畅” “大格局下开小差的问题尚未完全解决,实现社会协同治理执行难、构建完善社会诚信体系等仍然任重道远。四是司法能力素质与形势任务的要求不相适应。全市法院高层次人才匮乏,优秀人才流失严重,35岁以下年轻干警占49.4%,办案经验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不足,部分院庭长在司法责任制改革后对新的审判监督管理方式还不适应,少数法官作风不严不实,导致有些案件质量不高、效果欠佳。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系统思维,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9年全市法院工作重点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全市法院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关于推进高质量发展六增六强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对标全省、全国先进,聚焦影响法院工作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勇于担当、攻坚克难,以提升司法公信力为根本标尺,着力提高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水平,为建设强富美高全面小康新宿迁提供高质量司法保障。

一、着力加强政治建设,凝聚法院工作向心力。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压紧压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落实市委基层党建提升年部署,加强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时刻坚定社会主义法治信仰,始终坚持维护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强化先进典型引领,加强司法职业操守培育,促进干警养成崇尚法治、理性公允、勤勉正直的职业品格。

二、着力强化审判职能,增强改革发展保障力。围绕六增六强,把服务保障措施落实在法院工作的各个环节。抓好“12条措施的细化落实,依法、平等、全面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人身权、财产权、自主经营权和创新发展权。强化僵尸企业处置工作,推动化解过剩产能,保障产业转型升级。严厉打击金融犯罪,依法审理金融纠纷,强化联防共治,化解金融风险。落实最严格保护要求,完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机制,加大司法保护力度。继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惩扶贫领域贪腐犯罪,畅通涉民生案件绿色通道,强化司法救助,服务脱贫攻坚。拓展生态审判职能,完善执法司法联动机制,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保障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三、着力抓好执法办案,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坚持把司法公信力作为衡量法院工作的根本标尺,牢牢抓住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大力实施公正案、精品案、和谐案三案工程,坚持不懈提升审判质效,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坚持把审判质量作为法院工作生命线,加强审判监督和类案指导,建立审判疑难问题收集反馈和法官导师制度,切实解决少数案件质量不高、裁判尺度不统一问题。严格审判流程管理,建立长期未结案件预警通报、专项评查、约谈督办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解决少数案件审理周期过长问题。加强以案释法和普法宣传,在执法办案中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实现法理情有机结合,让司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四、着力深化改革创新,激发法院发展原动力。坚持系统化部署、项目化推进,大力开展以减负、提速、增效为核心的综合配套改革。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保障法官、合议庭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完善违法审判责任认定和错案责任追究机制,确保放权不放任深化案件繁简分流改革、庭审记录方式改革、类案文书说理规范化改革,力争在简案快审、难案精审上取得更大成效。加快智慧法院建设步伐,重点推进智慧执行系统、电子送达系统等信息化办案平台研发部署,为法官减负,为办案提速。深化执行工作改革,拓展执行查控和信用惩戒网络,完善打击规避执行、拒不执行行为协作机制,积极实施《宿迁市社会信用条例》,让老赖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五、着力推动诉源治理,形成多元化解聚合力。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依托社会治理网格化平台,推动建立矛盾纠纷诉前分流、诉外调解、诉调对接机制与信息化工作平台,努力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纠纷化解工作格局,将部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坚持压降案件存量和控制案件增量相结合,加强对高发、多发案件特别是职业放贷人参与民间借贷案件的综合治理,遏制民间借贷案件增长态势。

六、着力开展作风建设,提升法院队伍战斗力。深入贯彻落实全市作风建设大会精神,把作风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坚决整治冷硬横推、庸懒散奢等问题,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提振队伍精气神,提升制度执行力。大兴学习之风、调研之风,加强教育培训和人才培养,大力开展业务技能竞赛和岗位练兵活动,促进法官职业素养提升,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培养一批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审判业务专家。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确保干警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

各位代表,公平正义是法院工作的永恒追求,人民满意是法院工作的根本标准。我们决心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大力弘扬时代精神,坚定理想信念、回应群众呼声、维护公平正义,奋力推动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建设强富美高全面小康新宿迁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有关缩略语及名词解释

1.陈川等抢劫杀人案:2016112022时许,被告人陈川、甄少龙和赵旺祥谎称租车,骗朱某某驾车前往泗阳县。途中,三名被告人抢劫朱某某人民币3100余元后将其杀害。宿迁中院以被告人陈川、甄少龙、赵旺祥犯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判处三人死刑,其中赵旺祥缓期二年执行。(见《报告》第2页)

2祖鹏伟等12人黑社会犯罪案件2012年以来,被告人祖鹏伟逐步建立起以其为组织、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各项违法犯罪事实21起。宿城法院以被告人祖鹏伟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等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五年,其余11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四年至十一年不等有期徒刑。(见《报告》第2页)

3.杨成荣假借迷信强奸案:20166月至9月,杨成荣利用网络通过QQ聊天工具,分别以张某甲”“张某乙”“陈某算命先生身份与被害人刘某某(14岁)、王某某(13岁)、沈某某(15岁)聊天,多次诱骗三名被害人与其发生性关系。泗阳法院以被告人杨成荣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见《报告》第2页)

4.宿迁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2017929,宿城检察院向沭阳县农业委员会送达检察建议书,建议对仲某盗伐林木行为依法处理。截至20171212日,沭阳县农业委员会仍然未对仲某盗伐林木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理,宿城检察院遂向宿城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宿城法院依法判决确认沭阳县农业委员会不履行林业监督管理的法定职责违法,责令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见《报告》第3页)

5.跨区域立案:是指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通过网上立案系统向全省任何一家管辖法院,或者通过就近的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向有管辖权的省内异地法院提交立案申请,人民法院为其提供相应的立案登记服务。(见《报告》第3页)

6.信访工作五个一律制度:人民来信一律先扫描再登记;当事人来访一律录入信息系统;当事人提交的申诉、申请再审等材料,一律出具书面收据;需要补正的材料,一律一次性书面告知具体补正内容;不符合申诉或申请再审条件的信访案件,一律书面答复信访人,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依据及救济途径。(见《报告》第4页)

7.周某离家出走16年后诉请分割亡夫遗产被驳回案:周某与蔡某某于1987年共同生活,1990年生育一女蔡某甲,1994年生育一子蔡某乙。2000年,周某独自带蔡某甲离开宿迁到外地与他人生活并生育子女。20161229日,蔡某某因车祸死亡,其家人获赔死亡赔偿金等共计68万余元,房屋拆迁款等36万余元也成为遗产。此时,周某、蔡某甲返回宿迁,要求分割蔡某某遗产,因与蔡某乙协商不成诉至法院。宿迁中院二审审理认为,周某遗弃被继承人及家庭长达16年之久,故依法认定周某无权继承蔡某某的遗产。(见《报告》第4页)

8僵尸企业:是指已停产、半停产、连年亏损、资不抵债,靠政府补贴和银行续贷生存的企业。(见《报告》第5页)

9两山理念:是指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见《报告》第5页)

10.执行工作四项核心指标:是指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实际执结率、终本案件合格率、信访案件办结率和结案率。(见《报告》第6页)

11.高龄老人无收入来源案:刘某驾驶电动三轮车与庄某驾驶的残疾人手摇三轮车发生事故,泗阳法院判决刘某赔偿庄某各项损失共计34102.65元。执行中法院查明,被执行人刘某已近80岁,早年丧子,常年患病服药,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夫妻二人依靠低保维持生活,法院依法认定该案为执行不能案件。(见《报告》第6页)

12执转破:《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在执行过程中一旦出现上述规定情形,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企业均可向法院申请将执行案件转为破产案件。(见《报告》第6页)

13.终本案件:主要指对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法院暂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发现财产后继续恢复执行的一项制度。(见《报告》第7页)

14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是指通过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理赔计算、在线调解、在线鉴定、在线诉讼、电子送达、一键理赔网络化处理模式,构建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保险监管机构以及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多元化解、合力处理纠纷的协同工作格局。(见《报告》第8页)

15.三项规程:指庭前会议规程、非法证据排除规程、庭审调查规程。(见《报告》第9页)

16.庭审实质化:指对案件事实和被告人的定罪量刑都必须通过庭审予以认定,确保证据质证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诉辩意见发表在法庭、裁判理由形成在法庭。(见《报告》第9页)

17.智慧法院:是依托现代人工智能,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坚持司法规律、体制改革与技术变革相融合,以高度信息化方式支持司法审判、诉讼服务和司法管理,实现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的人民法院组织、建设、运行和管理形态。(见《报告》第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