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至2020年,我市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决议顺利实施并取得显著成效,“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在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十四五”时期是我市全面推进“四化”同步集成改革示范区建设的关键时期,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基础性作用,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依据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结合我市实际,从2021年到2025年在全市公民中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特作决议如下:
一、坚持政治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民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落细落实到普法工作全过程、各环节。部署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专题活动,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列入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学院重点课程,纳入高校法治理论教学体系,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
二、突出工作重点,广泛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推动“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制度化、常态化。大力开展民法典普及宣传工作,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推动民法典融入日常生活、融入基层治理、融入法治实践。紧紧围绕我市“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深入宣传法治化营商环境、市域治理现代化、扫黑除恶、乡村振兴、改革创新、生态文明、诚信建设、公共卫生、应急管理等与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
三、聚焦重点对象,提升全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抓好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自觉行动和必备素质。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强化中小学校法治课时要求,健全青少年参与法治实践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和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治教育,建立健全公司律师制度、企业法律顾问制度,使“依法、合规、公平、诚信”成为企业普遍认同和价值导向。加强村(居)民法治教育,深入开展“普法进万家”、“法治文化村村行”等专题普法活动,引导村(居)民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强化规则意识、契约精神,提高其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四、突出地方特色,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把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与文明诚信建设相衔接,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为全面推进法治宿迁建设创造良好人文环境。广泛开展法治文艺汇演、法治书画展览、法治图书阅读、法治微电影联播等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实施“一县(区)一品牌”计划,推动各县(区)打造特色鲜明,融思想性、教育性、实用性于一体的法治文化活动品牌。紧扣大运河文化带(宿迁段)法治文化建设,将法治元素植入手工技艺、传统美术、戏剧曲艺、民间舞蹈等宿迁特色民间文化载体,融入历史街巷、名人故居、历史遗存等场所,嵌入传统节日和民风民俗活动,赋予宿迁传统文化符号新的时代精神和内涵。组织开展市域内红色法治文化研究阐发、展示利用、宣传普及、传播交流等活动,讲好红色法治故事,传承红色法治基因,坚定中华法律文化自信。
五、强化主体责任,提高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注重把普法深度融入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开展实时普法。深入开展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加大以案普法、以案释法力度。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引导广播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手机传媒等媒体自觉履行普法责任。加强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制定普法志愿服务工作指引,推动普法志愿服务常态化、长效化。优先发展公益性普法社会组织,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普法中的作用。加快对传统法治宣传教育形式的升级改造,建设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持续研发线上普法产品,促进普法由单向式传播向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传播转变,不断提高普法产品供给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六、推进普治融合,深入开展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深化法治乡村建设,完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推广运用“村(居)民积分制管理”、“援法议事进小区”等创新治理模式。强化国家级、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动态管理,提升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水平。深化依法治企,推动企业合规建设,提升企业法治化水平。深化依法治网,加强网民网络素养教育,促进网络空间更加清朗。加强社会应急状态下专项依法治理,开展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全社会在应急状态下依法行动、依法办事,维护社会秩序。
七、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法治宣传教育保障机制。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平安建设、文明创建等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促进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履行普法责任,推动形成大普法工作格局。加大普法经费保障力度,把法治宣传教育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全市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组织实施好“八五”普法规划,及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充分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专题询问以及代表视察、调研等形式,加强对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本决议得到顺利贯彻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