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宿迁市农村水体管护条例(草案)》立法质效,8月13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农经工委组织召开《条例(草案)》征求意见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农经工委主任张青主持会议,市水利、财政、生态环境、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城管、交通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市水利局副局长周军对《条例(草案)》起草过程进行了说明,对主要内容进行了解读;与会人员对《条例(草案)》的必要性、合法性、可行性进行讨论,并围绕条例草案内容进行了发言交流,提出了修改意见建议。
会议指出,制定《宿迁市农村水体管护条例(草案)》是落实国家战略部署的必然要求,解决农村水体治理突出问题的现实需要,更是巩固治理成效、建立长效机制的迫切需求,人大专工委要充分吸纳各方意见,精准修改条例草案,通过立法明确责任主体,细化治理标准,因地制宜建立分类施策、精准管理机制,达到以良法促善治的目标,让广大群众切实感受到立法的引领推动、规范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