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坚强领导下,代表工委以“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学习实践活动为抓手,认真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新修改代表法蕴含的政治要求、为民要求、实践要求和时代要求,聚焦强化代表政治引领、能力提升、作用发挥、履职保障,创新工作机制、提高平台效能、拓宽履职路径,稳中求进推动代表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突出政治要求,提升代表履职“分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大代表肩负人民赋予的光荣职责,要站稳政治立场,忠实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依法参加行使国家权力。这次代表法修改,新增的条文有13条(34个方面),近半数都与加强人大代表的政治要求有关。为此,代表工作注重强化代表政治责任引领,把牢代表履职方向。坚持政治引领。在制定年度市人大代表履职清单时,把“坚守政治忠诚、保持政治定力、强化政治担当、提升政治能力、严格政治自律、参加‘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学习实践活动”等6个方面作为政治引领责任清单具体内容,并将代表法和《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列为代表小组的必学知识,依托代表小组微信群等平台载体,为代表法实施营造良好氛围。服务发展大局。结合“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学习实践活动,创设“我是代表我先行”活动载体,围绕全市中心大局,开展助力产业发展提质、助力城乡建设提档、助力基层治理提效、助力民生服务提优“四助四提”行动,为推动高质量发展贡献代表力量。活动以来,五级人大代表先后围绕“十五五”规划编制、江苏生态大公园和营商环境建设等开展集中视察、专题调研、建言献策等活动。江苏人大发布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宣介我市创新开展“我是代表我先行”活动。
二、突出为民要求,提升代表履职“音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丰富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拓宽联系渠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更好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新修改代表法将“密切联系群众”作为法定要求,强调代表要“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代表工作要通过创造条件、创新机制等方式为代表履职提供支持和服务保障,有效落实相关要求。优化“三联”制度。对照深化拓展“两个联系”要求,进一步完善代表“三联”制度,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联系县区人大常委会、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413名市人大代表、市人大代表联系1399个村(社区),联系广度和深度持续拓展。强化建议督办。坚持问题导向,紧盯代表“被满意”“不满意”等现实问题,深化代表建议“五位一体”督办、闭会期间常态化处理反馈等机制,压实办理“责任链”,进一步明确办理“三先三后”,即先沟通、后办理,先调研、后答复,先征询意见、后正式行文的工作方式,从代表参与、办理及时、答复全面、取得实效等维度开展深度监督,让代表建议“落地有声”。
三、突出实践要求,提升代表履职“能量”。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新修改代表法是围绕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这条主线展开的,代表工作也要紧紧围绕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进行。加强代表能力建设。紧扣“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新要求,制定出台《关于实施市人大代表“三强六培”工程的意见》,聚焦强化代表政治、主体、引领三项责任,培养依法行权、联系群众、议案建议、审议表达、专业监督、协同履职六种能力,推出政治体检、教育培训、调查研究等系列措施,努力打造“忠诚为民、崇法尽责、先行善为”的人大代表队伍。夯实基层人大工作。创新构建乡镇街道人大“四优”工作体系。一是抓队伍建设优组织,推动选配乡镇(街道)人大兼职副主席(副主任)全覆盖,注重在年龄层次、工作经验等方面梯度配备,保证人大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性和工作延续性。二是抓基础规范优运行,围绕法定会议和重点职责等,编制履职工作指南,促进规定动作高标落实。三是抓平台功能优支撑,重点打造一批“专业代表+”特色平台,搭建代表亮身份、亮承诺、亮联系方式等活动载体。四是抓联系指导优保障,建立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分片联系、专工委对口指导制度,做好要素保障,助力提升工作质效。
四、突出时代要求,提升代表履职“流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人大常委会要支持和保障代表更好依法履职,使发挥各级人大代表作用成为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新修改代表法要求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更好依法履职。代表来自社会的各行各业,绝大多数是兼职代表,履职时间和精力都有限,必须不断提高服务保障水平,为代表履职创造良好条件。履职活动常态化。对照“完善闭会期间活动内容形式”“扩大代表参与”等新要求,加强对代表活动的制度设计,在代表小组履职上建机制,科学制定小组年度活动计划,完善与专工委沟通交流、年度述职等制度,让人大代表实现联系“总在线”,履职“不打烊”。平台建设特色化。按照“标准+示范”工作思路,注重“功能+职能”“本色+特色”“线下+线上”融合,放大代表“家站点室”建设示范效应、不断深化拓展履职平台功能,撬动“小空间”发挥“大作用”,推动履职平台建设从“有形”转向“有效”,让代表与群众的联系更紧密。选树典型长效化。新修改代表法增加了关于代表履职宣传工作的规定,这从法律上确定了代表履职宣传的地位和作用。我们通过加强代表履职交流分享,发挥舆论引导作用,以典型引领方向、以榜样凝聚力量,实现代表正能量与流量同频共振。
此外,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规范操作人事任免工作,上半年完成各项选举任免事项65人次。牵头组成审查小组,采取听取情况汇报、座谈、阅档、个别访谈等多种方式,对市法院、市检察院提请的13名同志职务任免情况进行资格审查。把握任前、任中、任后三个节点,认真开展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任前承诺,规范组织投票表决、颁发任命书等工作,完善向宪法宣誓工作流程。按照“听、报、评、改”四步骤,组织实施市六届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第三批履职评议。
2025年下半年,将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秉承“特色工作求创新、重点工作有突破、基础工作抓规范”的工作思路,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作用。
一、聚焦代表先行,深化学习实践活动。深入推进五级人大代表“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学习实践活动,扎实开展“我是代表我先行”活动,围绕全市中心大局,继续开展“四助四提”行动,引导各级代表在推动宿迁现代化建设中勇争先、多贡献,以实际行动书写“牢记嘱托、感恩奋进”的时代答卷。
二、聚焦问题导向,夯实基层人大工作。高度重视乡镇(街道)、开发区人大机构主要负责人、人大工作人员和兼职副主席、副主任“三支队伍”建设。年底前实现选配乡镇(街道)人大兼职副主席(副主任)全覆盖;加大基层人大干部培训力度,组织全市基层人大干部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班,为基层人大干部更好履职加油“充电”。各县区、市各功能区坚持因地制宜,打造2-3个特色化“家站点”,更好地服务基层群众。
三、聚焦常态联系,推动建议落地见效。增强办理透明度,强化查验督办、“双评”督办、归口督办等多维督办举措,提升议案建议处理质效。将11月确定为“代表议案建议调研月”,推进代表深度调研撰写高质量议案建议。破除时间限制,建立闭会期间代表建议常态化处理反馈机制。此外,注重民意吸纳转化,加强对代表建议的综合分析运用,形成人大工作吸纳转化代表建议清单,为制定立法计划、确定专项监督和重大事项决定议题等提供参考。
四、聚焦任后监督,提升履职评议质效。按照重民意重实效“双重”原则,总结任命人员履职评议工作经验,以制度方式予以固化提升。一方面,依托线上平台面向全体市人大代表征求对报告对象依法履职、为民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建议,组建调研组到基层群众中走访座谈,并注重运用“12345”政务服务热线了解群众反映的意见或问题,全面听民声、察民情、纳民意。另一方面,重点考察任命人员近三年主要工作成效、存在不足及下一步打算,客观评议,并通过经常性监督和随机监督等多种方式,持续关注整改进展,督促被评议单位健全长效机制。
五、聚焦成果巩固,推进代表高效履职。巩固拓展代表全天候履职“365”机制成果,多措并举提升代表履职质效。完善机制,支持推动“一府一委两院”健全联系代表制度。组织市人大代表回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市人大代表报告履职情况工作总体上分两批次安排,其中2025年底完成三分之二,2026年上半年全面完成。开展人大代表年中专题调研活动和人大代表会前视察,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建真言、献良策、出实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