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5次会议会议纪要

发布时间: 2022-02-09

28日,宿迁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五次会议。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昊出席会议。市委副书记、市长陈忠伟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颁发了任命书,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会议决定任命:张辉同志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王新明同志为市审计局局长。会议批准任命:张海涛同志为沭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静同志为泗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柳梅同志为泗洪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耀阳同志为宿豫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许兴军同志为宿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叶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丽丽、何通、徐勤忠,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臧广荣出席会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加云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