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 2020-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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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2019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全市互联网+医疗健康实施情况的报告,市法院关于调解程序前置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实施情况开展专题询问。现将审议意见通报如下:

一、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近年来,市政府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方向,以三个确保为目标,以完善安全监管体制机制为保障,一法一条例得到了较好地贯彻落实,在2019年度江苏省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中位居全省前列。但依然存在治理基础仍较薄弱、监管体系有待健全、重点领域存在隐患、主体责任落实不严、督导反馈问题未能应改尽改等问题。审议建议:

1. 进一步树牢法治理念。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讲安全就是讲政治、抓安全就是抓发展、保安全就是保民生、重安全就要重法治的理念,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在我市得到深入贯彻落实。要结合七五普法,通过以案说法、以案释法等方式,曝光事故隐患,剖析典型案例,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全民安全生产意识。要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加强部门联合执法,让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长出牙齿,推进安全生产工作从被动应对转为主动防范

2. 进一步提高治理能力。要牢固树立全域安全责任意识,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安全管理。要聚焦开发园区、化工园区、城市规划建设等环节,加大交通、消防和防涝等基础设施建设,有效保障重点区域安全运行。要全面提高企业产品技术、工艺装备、能效环保等方面的水平,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提升企业本质安全。要加强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信息化综合应用平台建设,推进部门与部门、部门与企业之间信息系统的有效衔接和贯通,破解信息孤岛。

3. 进一步深化专项治理。要加快建立重大风险预防预控体系,加强对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源的评估分类、分级管控、在线监测、风险预警、应急联动,把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把隐患治理挺在事故发生前。要坚持把整治显性问题与隐性问题相结合,把解决个案问题与普遍问题相结合,加强交通安全、化工企业安全、木材加工行业等重点领域治理,做到通过一个问题化解一类难题,通过一次整治规范一个领域。要以三真精神抓好安全生产交办问题整改,以挂图作战、对账销号的方式,确保中央、省督导组交办的问题及时、彻底整改到位。

4. 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要深入研究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安全生产工作的新形势、新特点,进一步压实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要加强各级监管机构建设,充实基层安监人员,提升基层治理能力。要建立健全多元共治机制,拓宽安全事故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公众参与安全监督,发挥社会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打造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共建共治共享的现代化安全生产治理体系。

二、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近年来,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以提升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深入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土壤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但依然存在宣传引导力度有待加大、配套实施办法有待完善、执法监管能力有待提升等问题。审议建议:

1. 进一步加大普法力度。要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原则,突出重点对象、重点时机、重点单位、重点内容,加强法律法规宣传解读,加强防治技术培训。要落实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努力营造保护土壤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要筛选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开展以案释法活动,不断放大社会效果。

2. 进一步压实法定责任。政府要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组织、协调、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土壤污染防治监管职责。部门要落实监管职责,依法落实规划、普查、监测、调查、风险评估、效果评价等基本制度,加强土壤信息、监测数据、评估结果等联通共享,协同做好防治工作。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严格执行隐患排查、自行监测等制度。

3. 进一步强化预防保护。要加强规划环评编制及审查,严把项目准入关,控制新增污染。要加强对未污染的土壤保护力度,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及耕地、林地和饮用水源地。要建立健全建设用地调查评估制度,严控建设用地准入,切实保障人居环境安全。要加强工业污染源监管,防控工业固体废物和重金属污染。要严格化肥、农药减量使用措施,推进秸秆、畜禽粪便等有机肥综合利用,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4. 进一步加强能力建设。要着眼规范法律制度落实,加快研究制定各类导则细则,增强土壤污染防治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学习先进经验,探索实施工业用地和经营性用地全覆盖、全要素、全过程、可追溯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模式。要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健全举报制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要完善联席会议和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建立生态环境和公检法线索通报、案件移送、信息共享和发布工作机制,认真审理土壤污染公益诉讼案件,形成有效打击环境违法犯罪的工作合力。

三、关于2019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近年来,审计部门紧扣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不断创新审计方式方法,扎实推进审计全覆盖,在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促进民生改善、提升财政管理绩效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审议建议:

1. 提高审计站位,聚焦监督重点。市政府要加大对审计部门依法审计、依法查处问题的支持力度,准确把握审计工作发力点,不断拓展审计监督广度和深度。审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审计站位,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开展审计监督,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审计方式方法,加大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三大攻坚战、重点民生资金等重点领域的审计力度。

2. 加强审计整改,强化结果运用。要按照治已病、防未病总体要求,持续加大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力度。要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的原因分析,着重从建立完善体制机制提出整改措施,有效解决屡审屡犯问题。要明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目标和问责要求,建立审计查出问题清单、整改责任清单、整改结果清单制度,并对整改情况持续开展跟踪督查,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公众监督。

3. 提升审计效能,加大公开力度。要积极探索信息化审计方法,强化大数据审计的思维,持续提升大数据应用能力。要加强联网审计,提高审计的精准度和时效性。要建立和完善审计公开制度,通过多种形式公开审计工作内容、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结果。要进一步树立审计的严肃性,强化审计问责问效,提高政府审计工作的权威和公信力。

四、关于全市互联网+医疗健康实施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近年来,市政府认真贯彻国家、省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有关要求,大力实施智慧健康工程,不断夯实医疗信息基础,加快实现医疗资源上下贯通、信息互通共享,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医疗信息化建设仍然存在缺乏系统规划、信息集成共享推进滞后、经费投入不足等问题。审议建议:

1. 进一步完善规划布局。要立足高起点、高定位,将智慧医疗纳入十四五规划,推动互联网与医疗健康的深度融合,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要重点围绕一个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一张居民电子健康卡和多项务实应用的建设思路,加快形成立足宿迁实际、满足患者需求、符合国家要求的智慧医疗体系。要加快市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提供面向城乡群众的医疗诊治、社区卫生服务健康管理、基于大数据分析的医疗管理和健康保障增值服务。

2. 进一步促进信息互通。要突出信息归集、信息整合、信息交换等重点,探索研究制定各类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的制度文件,分层次推进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工作。要建立部门间协同配合机制,打通区域、部门、行业之间数据的共享通道,实现各类相关数据集成共享。要加强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强化安全隐患排查、监测和预警,推动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规范开展。

3. 进一步优化便民举措。要加快居民电子健康卡开发应用,着力推进全市城乡就医一码通,打造医疗卫生领域健康身份证,逐步实现预约挂号、线上问诊、报告查询、医保在线结算等功能的高度集成。要建立健全完善分级诊疗制度,推动医联体内医疗资源上下贯通、信息互通共享、业务有效协同,着力构建基层检查、上级诊断的分级诊疗格局。要优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进网上签约和服务工作,改善服务质量,不断提升居民签约服务获得感。

五、关于调解程序前置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2019年以来,市法院以调解程序前置改革为工作抓手,积极推进诉源治理,不断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人案矛盾得到有效化解,审判执行质效不断提升。但在改革过程中还存在工作机制不够完善、诉源治理力度仍需加大、诉前调解质效有待提升等问题。审议建议:

1. 进一步推动前端治理提质增效。要以开展社会治理创新创优年活动为载体,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深化无讼村居创建,推动矛盾化解从终端裁决向源头防控延伸。法院要主动将审判职能向诉前延伸,扎实开展审务进社区、法官进网格”“三下三护等活动,完善诉前调解工作规范,明确调解期限、立案流转等要求,全力推动全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建立和完善。各地、各部门要支持和配合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发挥基层法庭、基层派出所、乡镇综治办等功能优势,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一线。

2. 进一步健全诉前调解长效机制。要建立健全各部门沟通协作机制,调动多方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合力构建党政主导、综治协调、多元共治的矛盾纠纷化解大格局。要健全类型化纠纷一站式解决机制,强化纠纷多发易发领域的联动协作,打好诉源治理总体战。要认真总结提炼改革经验,系统分析评估存在问题,及时将改革成果建章立制、固化推广,推动调解程序前置改革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运行。

3. 进一步营造推进改革良好氛围。要加强宣传引导,推介调解程序前置改革的特点和优势,宣传调解成功的典型案例,引导广大群众正确认识调解程序前置改革工作,营造全社会了解、认同、支持改革实践的良好氛围。要把好调解队伍入口关,配齐配强驻院调解队伍,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机制,进一步提高调解队伍能力水平。要强化对调解人员的教育培训,利用人民法庭、审务工作站等前沿阵地,定期组织开展调解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调解人员法律适用与纠纷化解能力。

以上审议意见连同执法检查报告、调查报告,请市政府、市法院及其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处理,审议意见处理情况征求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委员会意见后,于规定时间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并接受满意度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