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27日)
宿迁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行政应诉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近年来,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领导下,全市上下认真贯彻执行行政诉讼法,不断完善行政应诉机制,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推进了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但依然存在败诉主体基层化现象突出,程序违法败诉案件占比较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执行不到位,应诉能力有待提升等问题。审议建议:
1. 进一步强化行政应诉工作。要充分认识做好行政应诉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把行政应诉工作作为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和营造法治环境的关键环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部署要求,保障行政诉讼相关法律法规有效实施,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违法行为,着力推动行政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全面推进政府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要完善行政应诉考核评价体系,强化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以问责倒逼行政应诉责任落实。
2. 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要牢固树立法治观念,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要完善行政机关执法职责清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建立有效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压降行政诉讼败诉率。要加强对功能区行政执法主体不适格问题的研究,主动破解执法难题,避免功能区因执法主体不适格而导致行政败诉的发生。
3. 进一步完善诉讼协调机制。要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机制,加强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行政调解、行政仲裁等纠纷解决方式的有机衔接,推动建立相互协调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促使矛盾纠纷快速有效地平息在萌芽状态。要发挥“复调对接”机制作用,完善行政机关内部救济制度,重视行政复议的内部纠错功能,防止“民转行”案件发生,从源头上降低行政诉讼发案率。要深化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研讨交流,定期通报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工作情况。法院要发挥司法建议作用,定期发送行政审判白皮书和司法建议。行政机关要主动接受司法指导和监督,认真办理司法建议,着力整改存在问题。
4. 进一步提高行政应诉水平。要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推动行政机关改进应诉工作作风,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要加强法制机构建设和法律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确保行政应诉人员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要建立行政应诉教育培训制度,强化业务指导,采取集中培训、旁听庭审和案例研讨等方式,提高各级行政机关行政应诉能力和水平。
以上审议意见连同调查报告,请市政府、市法院及其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处理,审议意见处理情况征求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委员会意见后,于规定时间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并接受满意度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