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26日)
宿迁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全市深化教育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农业招商引资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对全市深化教育改革工作开展了专题询问。现将审议意见通报如下:
一、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近年来,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法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依然存在普法力度仍需加大、执法力度仍需加强、治污能力仍需提高、联动机制尚待完善等问题。审议建议:
1. 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新发展理念,以法律法规为基本准绳,坚决落实市委“六个最严”决策部署,认真贯彻执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切实打赢碧水保卫战。要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建立健全群众参与沟通机制,使尊法守法学法用法成为全社会自觉行动,努力营造人人防治水污染、保护水生态、珍惜水环境的良好氛围。
2. 进一步压实法定责任。要开展河长履职标准化建设和河长考核差异化研究,推动河长制从全面建立向全面见效转变。要做好入河排污口排查建档工作,规范排污口设置和管理。要加强环保督查考核,建立科学合理的生态环保工作责任体系。要加快推进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编制工作,完成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建设。要加强地下水保护,严控地下水开采,稳妥推进加油站地下油罐改造工作。要推进京杭大运河生态廊道建设,保障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水环境安全。要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同步规划建设污水处理厂与配套管网,着力提高污水收集率、处理率,实现规范有效运行。
3. 进一步强化综合治理。要不断深化工业污染防治,主动淘汰低端低效产能,强化工业企业达标整治。要着力推动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减控种植业污染,促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要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建立符合农村实际的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处置体系。要加大港口码头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移、处置设施建设力度,建立健全相关运行机制,不断提升堤岸环境。要加快实施黑臭水体治理,建立黑臭水体整治长效机制,从源头上解决返黑返臭现象。
4. 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要建立健全企业环保信用评价体系,构建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要充分利用先进技术手段,探索实行“互联网+监管”等新模式,着力提高水环境监管水平。要协商建立流域区域联合治污协作机制,组织开展水污染防治联合执法,提升水环境保护联防联治工作水平。
二、关于全市深化教育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近年来,市政府以建设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坚持教育优先,促进教育公平,不断推进教育综合改革,教育质量得到显著提高。但仍然存在优质教育资源供给不足、师资队伍结构性矛盾突出、统筹协调机制尚需完善等问题。审议建议:
1. 坚持以系统思维深化教育改革。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树牢教育优先发展理念,紧扣公平和质量,贯彻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深化管理体制、办学机制、教育教学方法改革,促进学前教育普惠发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普通高中和职业教育特色化发展,为每一个学生创造良好的成长条件,推动我市教育改革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要建立健全教育工作常态化协调沟通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定期研究会办教育改革的重点、难点问题,切实解决城乡、区域、校际和各类教育之间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
2. 坚持以靶向思维化解教育难题。在学前教育方面,要建立学前教育均衡普惠发展的体制机制,逐步提高公办幼儿园比例,切实解决“入园难”问题。在义务教育方面,要多措并举破解择校问题,科学划定学校施教区,保证施教区生源数量与学校招生规模基本适应,确保如期完成省委巡视整改要求。在职业教育方面,要强化校企合作,深化产教融合,不断提升职业教育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能力。在教师队伍建设方面,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育教师建设改革的意见》,健全完善教师的招聘、引进、培训、绩效管理等制度,逐步化解“评聘分离”现象,畅通教师职业发展通道。对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要严格办学资质审查,规范培训范围和内容,以服务质量满足社会需求。
3. 坚持以创新思维提升教育质量。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教育管理运行机制,探索实施联校协作发展、组建“教育共同体”、集团化办学等工作模式,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要强化督导评估,建立和完善科学全面的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体系,加强对基础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教育管理和教育质量的动态监测,推动我市教育发展迈向高质量。
三、关于农业招商引资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近年来,我市农业招商引资工作坚持“项目为王”理念,紧扣新一轮农业结构调整主线,立足产业需求,创新招商方式,不断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业招商引资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但依然存在招商人员专业化水平不高、农业产业延伸度不长、农业招商要素支撑不足、农产品品牌建设不够等问题。审议建议:
1. 进一步落实农业招商责任。坚持把农业招商引资工作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强化职责分工,制定完善奖惩机制,优化招商要素配置,推动农业招商引资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要积极争取和用好国家、省、市出台的产业扶持政策,制定出具有宿迁特色的农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2. 进一步优化特色产业布局。要按照产业集聚化、片区化、园区化的要求,聚焦优质稻米产业、标准化果蔬产业、园艺型花木产业、农牧循环型生猪产业、精深加工型肉禽产业和生态河蟹产业建设,细化特色产业的片区布局规划和重大项目布点计划,提升项目布局契合度、科学性。要推动农业重大项目建设与农业结构调整融合发展,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要延长产业链条,丰富拓展产业业态,不断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3. 进一步做好帮办服务工作。要牢固树立“项目为王”理念,建立健全大项目定期会商会办机制,及时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土地、融资、水电等难题,加快推进农业大项目落地建设。要突出抓好道路、农田水利设施、电力通讯设施建设,降低农产品运输成本,建设高水平现代化农业产业园区,不断提升我市农业招商引资竞争力。
四、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各地各有关部门紧紧围绕“三个明显提升”总体目标,系统组织谋划,重拳打击整治,持续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明显成果。但依然存在攻坚推进力度有待加大、源头治理仍需加强、部门协作配合不够紧密等问题。审议建议:
1. 进一步强化深度打击。要紧紧围绕“黑恶积案清零、问题线索清零”任务目标,进一步拓展线索收集渠道,提高线索核查质量和效果,为主动打击、精准打击提供有力支撑。要持续开展专项攻坚行动,确立一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重大的涉黑涉恶大要案件,做到惩治犯罪与清查涉案财产、深挖利益链条同步进行,提升打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健全案件办理责任制,进一步提升案件办理的质量和效率,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
2. 进一步深化标本兼治。要深入推进扫黑除恶综合治理,围绕重点领域、重点人员、重点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坚持深挖幕后除恶务尽,将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结合起来,严格落实“两个一律”“一案三查”工作要求,深挖彻查涉黑涉恶案件背后腐败问题。要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着力改善城乡治理体系,筑牢防黑防恶堤坝。
3. 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要认真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强化部门责任落实,有效整合力量资源。要建立健全协调会商机制,完善线索发现移交、查办结果反馈、行业管理漏洞通报整改等工作联动制度,及时推动问题解决,形成齐抓共管、联动融合的工作格局。
以上审议意见连同执法检查报告、调查报告,请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处理,审议意见处理情况征求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委员会意见后,于规定时间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并接受满意度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