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1日)
宿迁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7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现将审议意见通报如下:
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近年来,市政府高度重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制度和政策规定,积极采取措施,不断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增强国有资产活力,促进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但仍存在国有资产整体规模偏小、经营效率不高、管理制度有待健全等问题。审议建议:
1.摸清底数,夯实国有资产管理基础。要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范国有资产会计处理,制定完善相关统计制度。要开展国有资产专项清查,建立健全国有资产台账和数据库,全面摸清国有资产家底及结构状况,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要加强对资源性国有资产调查管理,尽快完善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资产产权制度,提升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精细化水平。
2.深化改革,提升国有资产经营效率。要以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为基本要求,通过完善现代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国有资产管理质量,推动国有资产做大做强、保值增值。要统筹经济效率、社会效益,更加尊重市场规律,推动国有资产和产业联动发展,促进国有资产集中到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保障领域,切实发挥国有资产的杠杆撬动作用,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加强企业国有资产整合盘活,集中优势资源、做强主业,努力打造特色产业龙头企业、行业标杆。要认真践行生态环保理念,积极探索“自然资源+”经营模式,确保资源性国有资产发挥最大效能。
3.强化监管,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可控。要不断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建设,完善资产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审计监督,切实防范国有资产管理风险。要扎实推进国资监管机构改革,探索建立监管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加快推进分类监管、分类考核、分类激励,落实好国有资产监管职责。要加强国资监管队伍建设,积极引进高素质的经营管理人才,提高国资监管能力。要按照国有资产报告制度的具体要求,与预算决算审查监督紧密结合,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提供准确、完整的国有资产现状及管理情况。要做好国有资产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国有资产从“入口”到“出口”的全过程管理体系,确保国有资产风险可控、安全完整。
以上审议意见,请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处理,审议意见处理情况征求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委员会意见后,于规定时间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并接受满意度测评。
(此页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