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30日)
宿迁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期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农村水环境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对农村水环境整治工作开展了专题询问。现将审议意见通报如下:
一、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期实施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规划纲要实施以来,市政府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大力推动“两聚一高”新实践,加快建设“强富美高”全面小康新宿迁,规划纲要执行基本达到预期效果。但仍存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城乡融合发展水平不高、生态本底仍需夯实、民生保障水平有待提升等问题。审议建议:
1. 进一步强化规划目标引领。要充分发挥“十三五”规划对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作用和综合调控功能,对标对照“六增六强”战略部署,树立“项目为王”理念,对规划确定的重大任务、重大项目以及发展目标的执行情况开展动态跟踪和监测评估,确保规划的严肃性和刚性约束,确保如期与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对进展缓慢、未达预期的指标,要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效果导向,找准问题,加强研判,有的放矢,在规划实施的下半程持续发力,最大程度推动目标任务的实现,必要时可对相关指标进行适度调整。
2. 进一步提升产业发展质态。要进一步健全招商引资工作机制,加大项目招引力度,以项目引进的高质量推动经济发展的高质量。要牢固树立“工业兴市、产业强市”发展理念,大力实施千百亿级产业培育计划,开展兼并重组、技术改造、股改上市、成果转化、规模发展“五大提升行动”,全力加速工业转型发展。要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大力发展总部经济、智慧经济、楼宇经济,重点提升文化、金融、物流、旅游、体育、养老等服务业发展水平。要深入实施生态高效农业倍增计划,不断推动农业结构调整提质增效。
3. 进一步推动城乡统筹发展。要加快新一轮城市建设,全面加强城市修补、生态修复“双修”工作,进一步聚焦补齐城市功能短板,不断推动中心城市内涵发展,提升中心城市首位度。要推动沭阳、泗阳、泗洪三个县城精明发展,加快建设活力美丽县城,实现与中心城市的协同协作、一体发展。要以推进集中居住为主抓手,制定集中居住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在我市深入实施。
4. 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要严格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严守生态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城镇开发边界“三条红线”,加快五大生态走廊、百万亩生态湿地保护,深入实施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尾水导流工程,持续推进100万亩生态成片林建设,努力让宿迁的绿色家底更加厚实、生态特色更加鲜明。要深入实施“263”专项行动,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强化水、气、土污染突出问题监管,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5. 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民生。要以国家扶贫改革试验区建设为抓手,深入实施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要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实施,稳步提高人民群众收入水平。要大力推进教育、医疗、居住、养老、文化惠民等民生工程建设,推动改革红利与民共享。要进一步织牢织密民生保障网,统筹做好底线民生、基本民生和质量民生,增进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关于农村水环境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近年来,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水环境整治工作,突出重点环节,加大资金投入,农村水环境改善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但仍然存在农业面源污染依然突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转不够到位、河道长效管护制度落实不力、农村水环境治理技术有待升级、群众环保意识不强等问题,审议建议:
1. 加大源头管控力度。要坚持规划引领,将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纳入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规划,以系统化思维推进农村水环境整治工作。要优化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节水型、生态型农业和工业,逐步减少面源污染和工业污水排放量。要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畅通水系连接,同步规划建设污水处理厂与配套管网,确保到2020年底实现村庄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90%以上。要建立健全农村水环境监测体系,预防恶性污染事件发生。
2. 常态开展综合整治。要推动《宿迁市农村河道清流行动计划》的贯彻落实,督促各县区及时完成农村河道整治规划,开展村级以上河道集中治理工作。要围绕2019年完成40%以上农村河道综合整治任务、2020年完成80%以上农村河道综合整治任务、2021年基本完成农村河道综合整治任务、2022年巩固提升农村河道整治成效的目标任务,常态化开展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推动农村河道水环境保护专业化、规范化和常态化。要持续抓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进一步提升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
3. 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要建立完善农村水环境整治部门联动机制,明确相关单位职责,形成工作合力。严格落实“河长制”,建立健全河道巡查机制,实行河道网格化管理、水域专人管护。
要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养护、河道管护、村庄保洁、绿化植树“四位一体”的长效管护工作机制,提高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科学化水平。要研究完善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保障机制,确保镇村污水处理设施的可持续良性运行。要加大工作责任制度落实力度,推进农村水环境污染突出问题有序解决。
4. 加大宣传引导力度。要采用农民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加大对农村水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知识的宣传力度,逐步提高农民法治意识、环保意识。要加大对科学施肥、合理用药等方面知识的普及力度,提高农民对面源污染危害认识,推动农业“减肥减药”、绿色发展。
以上审议意见连同调查报告,请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处理,审议意见处理情况征求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委员会意见后,于规定时间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并接受满意度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