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宿迁市人大常委会2026年立法计划编制工作,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增强立法的科学性和可行性,以更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护航“强富美高”新宿迁现代化建设,根据《宿迁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的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宿迁市人大常委会2026年立法计划项目建议。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市一切国家机关、政党、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公民均可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立法项目建议。
二、提出立法计划项目建议应当符合党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精神,立足宿迁发展实际,紧扣群众关心关切,彰显地方特色,具有现实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立法计划项目建议应当符合《立法法》规定的设区市立法权限,围绕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方面的事项提出,或者对本市制定的现行有效法规提出修改、废止建议。
四、立法计划项目建议应当写明法规名称,立法的必要性、针对性和可行性,立法依据等内容。有条件的可以提供法规草案文本及相关资料。请注明联系方式和通讯地址,以便及时联系。
五、立法计划项目建议可以采取信函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信函邮寄: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南湖路1号宿迁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邮编:223800;电子邮箱:sqrdfzw@163.com,并请在信封或者电子邮件上注明“立法计划项目建议”字样;传真:84368500。
六、公开征集立法计划项目建议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30日。
特此公告。
宿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