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宿迁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5年1月14日宿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宿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刘浩市长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政府2024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5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号召,全市上下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按照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和市委六届十次全会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全国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四化”同步、彰显特色优势,迎难而上、砥砺前行,统筹推进稳增长、防风险、惠民生各项工作,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以新的发展实绩为全省全国大局作出更大贡献。
宿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宿迁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执行情况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
决议
(2025年1月14日宿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宿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宿迁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宿迁市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同意宿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宿迁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宿迁市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宿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宿迁市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5年预算的决议
(2025年1月14日宿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宿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宿迁市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宿迁市2025年预算草案,同意宿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宿迁市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宿迁市2025年市本级预算。
宿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
宿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
决议
(2025年1月14日宿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宿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王益主任所作的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5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强调,市人大常委会要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聚焦市委六届十次全会部署要求,依法履职行权、主动担当作为,守正创新、接续前行,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切实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宿迁新实践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
宿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5年1月14日宿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宿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衡阳院长所作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5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市委六届十次全会部署要求,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发挥审判机关职能作用,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锻造过硬法院队伍,严格公正司法,全面提升审判工作质效,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宿迁新实践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宿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宿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5年1月14日宿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宿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张登高检察长所作的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5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市委六届十次全会部署要求,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依法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发展,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锻造过硬检察队伍,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宿迁新实践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关于全力打造宿迁营商环境升级版的
议案”的决议
(2025年1月14日宿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宿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缪克汤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全力打造宿迁营商环境升级版的议案”,决定通过此项议案。
会议认为,优化营商环境是稳定市场预期信心、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动力、提升区域竞争力的关键举措,对于以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宿迁新实践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我市营商环境建设仍然存在涉企帮办不到位、要素保障不完善、执法检查频次多等问题,还有较大提升空间。
会议强调,要大力实施“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围绕企业开办、运营、退出等全生命周期,围绕融资、用工、科创等全要素供给,围绕立项、审批、办证等全流程服务,创新制度供给,深化“五心”服务,打造“办事不求人、来了不想走、投了还想投”的营商环境“升级版”,加快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一要进一步深化政务服务改革。聚焦全省办事速度最快、效率最高,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宿迁速办”政务品牌,出台全市通办标准化事项清单,将更多事项纳入“高效办成一件事”,推进政务网办事项应上尽上,实现全市所有高频服务事项立等可办;聚焦涉企服务最好,打造“宿迁帮办”服务品牌,健全企业挂钩“驻厂员”制度,加强业务培训,精准高效服务,实现全市规上企业全覆盖;按照“能免则免、应免尽免、部门付费、财政兜底”原则,打造“宿迁免费办”品牌,加大涉企收费清理力度,减轻企业负担。二要进一步优化惠企支持政策。扩大企业参与惠企政策制定的广度和深度,促进政策供给与需求精准契合。优化“一企来办”平台功能,线上线下多形式开展惠企政策解读、进企活动,探索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直达快享”,通过部门数据共享,减少企业申报流程,明确部门审核和资金拨付时限规定,实现“一次申报、全程网办、快速兑现”。建立健全惠企政策落地落实督查机制,推动惠企政策责任落地、措施见效、问题解决。三要进一步强化资源要素保障。优化资源配置,加快土地、用能、排放等指标的市场化配置改革,提高配置效率,让有竞争力的企业使用更多生产要素。强化金融支持,推动新发放公司类贷款中民营企业贷款比例持续上升,加大财政贴息惠企贷款支持力度。完善政企沟通高效机制,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四要进一步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创新信用监管“赋能”服务,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强化信用修复“管家”服务,为表现较好的市场主体及时提供信用修复服务。强化信用信息共享,建立标准统一、权威准确的信用记录,实现“一步申请、结果互认、同步下线”。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畅通政府违约失信投诉渠道,健全政务信用记录。五要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检查。建立分级分类检查制度,及时制定涉企执法检查清单,大力推进精准检查,严格检查标准、程序,防止重复检查、多头检查。优化“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方式,加快推行“扫码入企”,积极推行“综合查一次”改革。强化执法人员服务理念,推行柔性审慎执法,明确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推广使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柔性执法手段。
此项议案的实施情况,由市政府向下一次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作出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