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常务副主任顾明珠主持召开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军、陶美霞、潘玉利、杨明强,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张振扬和委员共32人出席会议;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缪瑞林,市委副书记蓝绍敏,副市长许步健,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人,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和部分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现代服务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交通重点工程建设情况的报告,市法院关于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江苏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通过了《关于接受张新实同志辞去市三届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关于接受缪瑞林同志辞去宿迁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关于蓝绍敏同志任宿迁市人民政府代市长的决定》,依法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