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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组织省级主流媒体来宿开展地方立法工作采访活动

发布时间: 2025-07-08

2016年1月15日,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宿迁市正式获得地方立法权。自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宿迁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紧跟党委步伐、紧扣发展主题、紧贴民生福祉,先后制定地方性法规26部,真正以高质量立法护航中国式现代化宿迁新实践。

在赋予所有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十周年之际,省人大邀请《新华日报》、江苏广播电视总台、《人民与权力》《江苏法治报》等省级主流媒体组成采访组,来宿开展地方立法工作创新做法全媒体采访活动。

作为基层立法联系点,宿豫区人民检察院在积极开展帮教矫治、家庭教育指导等工作的同时,及时梳理分析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中遇到的新问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规范网约房向未成年人提供住宿服务等立法建议,推动市人大常委会在全国率先制定《关于规范网约房向未成年人提供住宿服务的决定》,填补了网约房经营活动中未成年人保护空白。

“在司法保护实践中发现的问题更准、提出的建议更实。”采访组一行深入设在宿豫区人民检察院的宿迁市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中心案件办理区、心理疏导区、大数据研判中心等,参观采访宿迁在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领域相关立法实践。

近年来,宿迁锚定“电商名城”建设目标,以“产业繁荣、产融共生、产城互促”为核心战略,推动电商产业规模与质量齐头并进。率先在全国设区市层面制定《宿迁市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条例》,是市人大常委会精准把握现实需求导向,确保立法工作扎根地方实践、促进产业发展的典型案例。

“《宿迁市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条例》立法背景是什么?有哪些特色内容?已经发挥了什么作用?”采访组一行先后来到宿迁电子商务产业园区、京东智慧城参观感受宿迁电子商务产业蓬勃发展热力,并来到五级人大代表协同履职(电商园区)活动室,详细了解《宿迁市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条例》制定过程、亮点条款以及实施后的作用发挥。

采访组一行围绕宿迁市地方立法十年成果采访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同志,并特别就《宿迁市养犬管理条例》《宿迁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等条例贯彻实施情况采访了市公安局、市城管局负责同志和部分人大代表,就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开展情况采访了宿豫区人民检察院负责同志。宿迁地方立法工作中的很多创新性做法给采访组一行留下了深刻印象,他们表示,宿迁的地方立法精准转化为治理效能,有效破解了城市养犬规范难、停车资源优化难等民生问题;其基层立法联系点深度融入治理实践,显著提升了法规的民意契合度和执行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