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县人大开展《刑法》、《刑事诉讼法》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11-10-08

近日,泗阳县人大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对该县《刑法》、《刑事诉讼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组一行先后到县公安局众兴派出所、看守所、经案大队、城南街警平台、交巡警八中队等地进行实地检查,并听取了县有关部门关于贯彻执行《刑法》、《刑事诉讼法》情况的汇报。通过实地调研和听取汇报,检查组对该县贯彻执行《刑法》、《刑事诉讼法》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针对存在的问题,检查组要求: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要进一步提升人性化的便民服务理念,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采取案例剖析、以案说法等方式,广泛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努力提高全社会知法守法的自觉性。

2、进一步注重办案实效。要加大对老百姓关注度高的案件侦破和查处力度,从人民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入手,认真查办严重损害广大群众利益的经济犯罪,始终保持对严重侵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故意杀人、爆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和“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实现刑事案件侦破率不断提高,刑事犯罪案件逐步减少,命案明显下降的目标。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发展。

3、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要始终把队伍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常抓不懈,坚持从严治警、从优待警、依法治警,进一步加大司法干警执法指导、培训和监督管理力度,全面推进队伍正规化建设;加强纪律作风和廉政建设,不断优化执法环境,改进工作作风,树立严格、公正、文明、清廉的队伍形象;抓好协警、保安队伍的专业化培训和管理,切实提高队伍的整体水平。

4、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司法机关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不断完善办理刑事案件的有关制度,强化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沟通协调机制;要建立完善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有关具体规定,统一宽严标准,防止工作中的随意性和盲目性;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协调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影响刑事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问题,保证刑事诉讼法和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正确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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