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人大常委会视察招标投标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1-09-02

 近日,宿迁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委员和人大代表视察招标投标工作。视察组一行实地走访察看了市招标投标管理交易市场,重点参观了语音抽取室、网络监控室、档案室、评标现场直播室、项目负责人答辩室等重点环节监管现场,听取了市招管办关于招标投标工作情况的汇报。

委员和代表们认为,近年来,宿迁市招标投标管理工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打造了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设施先进、环境一流的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构建了“集中进场、统一监管、综合执法、管办分离”的招标投标管理“宿迁特色”新机制。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视察组就进一步做好全市招标投标管理工作提出几点建议:

一是深化标前源头管理。实施工程建设项目源头管理制度。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对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为民办实事项目,建立源头管理项目档案,做到提前介入,强化跟踪管理;实行重点项目标前检查,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信息采集、预警防控等制度,对重点项目实行现场检查,以强化事前控制。

二是深化标中监管规范。贯彻落实评标专家、代理机构、监管人员三个规范和考核制度;特别是强化评标现场管理,减少人为因素影响;加强与造价等部门沟通、协调,规范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行为;强化合同管理,实行网上合同备案查询管理。

三是深化评标质量提升。加强评标专家业务培训,实现评标专家知识考核的常态化,不断提升评标专家业务素质;扩大评标专家抽取范围,完善专业门类,并逐步推进评标专家职业化建设;创新评标方法,进一步减少人为因素对评标过程的影响,不断提升评标质量。

四是深化综合执法推进。定期召开招标投标综合执法部门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建立部门案件移送制度和协调配合办理制度,实行不良行为信息共享;大力开展招标投标综合执法专项检查,努力将违法违规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

五是深化“科技+制度”融合。加快推进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全程电子化,用科技手段规范招标投标行为。进一步完善招标投标监管各项规章制度,推动招标投标规范管理强行入轨。

            (宿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王苏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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