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市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1-09-01

2021831日宿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江苏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和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有关决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对全市市县乡三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决定如下:

一、全市县乡两级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于202112月底前选出。

二、全市县乡两级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应于20221月底前召开;县级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应依法选举产生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三、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应于20222底前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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