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立法项目起草工作启动(推进)会
发布时间:2019-07-047月4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立法项目起草工作启动(推进)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德主持召开会议,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文明办、市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有关负责同志和业务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2019年立法项目调整情况及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爱军的批示。《宿迁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第二次审议表决时间及报请批准时间由2019年的12月、2020年的1月提前至2019年10月、11月。《宿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由调研项目调整为正式项目,作为今明两年跨年度项目,2019年10月初审,2020年2月二审及表决,3月报请批准。会议讨论了《宿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立法工作计划表。各有关部门介绍了立法工作进展情况,表示按照新调整的立法进度时间节点,按时保质完成年度立法任务。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德主持会议并讲话,要求各有关部门统一思想,高度重视,细化工作步骤,确保按时完成条例草案起草任务;各有关部门要把握重点,多沟通、多调研多学习,确保高质量完成条例草案起草任务;各有关部门要着眼全局,形成合力,树立“一盘棋”思想,共同做好条例起草制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