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宿迁市城市绿地保护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
发布时间:2019-11-23
11月22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德主持召开《宿迁市城市绿地保护条例》立法后评估座谈会,认真听取有关部门和企业的意见,全面评估《条例》实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为下一步修改调整做好准备。
会上,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负责人,结合自身工作生活畅所欲言,对《条例》及实施效果进行全面评价,既客观指出《条例》中与改革发展不相符、不协调、不落地的有关规定,又积极提出修改调整建议。
在充分肯定《条例》实施效果的同时,徐德指出,做好《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的意义重大,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的同时,要全面梳理《条例》实施以来查处案件及典型,形成大数据,通过数据进行反推,发现《条例》本身及实施中存在的问题,针对性加以修改调整和强化,确保《条例》更好地适应生态环境保护和城市绿化建设的新形势、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