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6-01-19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关于2015年全市检察工作
2015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市政府的有力监督、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部署和“迈上新台阶、建设新宿迁”发展定位,努力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积极服务和保障宿迁全面小康建设,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在平安宿迁建设上取得新成效
始终把维护稳定作为重要任务,全年审查逮捕案件1726件、审查起诉案件4696件,批准逮捕1781人、提起公诉5887人。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批准逮捕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嫌疑人403人,相继办理“5·23”黄金大劫案等一批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案件。依法打击“全能神”等邪教组织犯罪,办理跨境传播“全能神”犯罪3件8人。加大民生领域犯罪打击力度,起诉生产销售治疗肿瘤、哮喘等疾病的假药案件15件38人,起诉生产销售毒豆芽、假牛肉等有毒有害食品犯罪13件21人。积极参与医疗卫生秩序专项整治,起诉非法行医犯罪45件45人,批捕“医闹”犯罪1件4人。
积极主动化解社会矛盾。对涉嫌犯罪但无社会危险性的决定不批捕230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69人。全面推行司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全年进行二级以上风险预警35次,切实防止因司法办案引发矛盾纠纷。建立健全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对不批捕、不起诉、不抗诉等案件加强释法说理,促进案结事了。不断健全司法救助机制,督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退赔386万元,救助刑事被害人28.3万元,有效钝化了社会矛盾。认真做好信访稳定工作,处理群众信访1481件次,保持涉检进京访连续9年“零登记”。
加大特殊人群权益保障。加强对妇女儿童、残疾人的司法保护,起诉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嫌疑人9人,结合办案推动相关部门规范了全市残疾儿童康复专项资金管理。严厉打击恶意欠薪等侵害农民工权益犯罪,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11件11人,为190余名农民工追回欠薪82万余元。突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建立健全刑事法律援助、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活动等制度,全力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市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处获评全省“巾帼文明岗”,宿豫区院“成长沙龙伴我行”系列活动荣获全省“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十佳创新事例奖”。
二、积极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在保障经济发展上取得新成效
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努力服务转型发展、绿色发展、创新发展。
服务转型发展。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批捕非法经营、合同诈骗犯罪32件46人。严厉打击受害人多、涉及面广的涉众型经济犯罪,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犯罪71件90人。依法维护金融监管秩序,起诉信用卡诈骗、保险诈骗、贷款诈骗犯罪75件80人。主动服务国家扶贫改革试验区建设,立案查处“三大片区”扶贫开发领域职务犯罪5件13人。认真开展“三服务三促进”活动,牵头组建政法机关法律服务队,组织开展“政法护航”专项行动,监督涉企刑事案件4件26人,帮助企业挽回经济损失5160余万元。
服务绿色发展。围绕“深呼吸、看绿化、见清水”三大目标,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环境、危害生态的各类刑事犯罪,起诉污染环境、非法狩猎等犯罪148件209人。其中,依法批捕了公安部督办的加工提纯铅块污染环境的2名犯罪嫌疑人。按照省市统一部署,积极参与骆马湖、洪泽湖水域非法采砂专项治理活动,泗洪县院通过检察建议促成打击洪泽湖非法采砂“利剑”行动和洪泽湖“双清”行动,驱离非法采砂船100余条,摧毁非法采砂机具200余台。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与市环保局、市公安局等建立环境保护联动执法机制,形成严惩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合力。
服务创新发展。积极参与知识产权护航工程,依法起诉假冒注册商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犯罪19件31人。依法促进各类经济实体健康发展,严厉打击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刑事犯罪,使非公企业同样得到法律有力保护。依法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立案查办挪用2000余万中小企业应急互助基金犯罪案件。积极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战略,靠前服务沭阳颜集、宿城耿车等全国知名“淘宝村”,护航“淘宝村”依法经营。宿城区院“检察官说法”微信群已有150余名淘宝店主加入,检察官答复各类法律问题80余次。
三、加大职务犯罪惩防力度,在反腐倡廉建设上取得新成效
积极顺应反腐败斗争新形势,认真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不断加大职务犯罪惩防力度。
严肃查办贪污贿赂犯罪。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犯罪91人,相继查办市第一人民医院原党委书记葛志健等处级干部6人,查办科级干部24人。开展惩治和预防国有企业与国有资产管理领域、民生领域职务犯罪专项行动,查办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务犯罪9件13人、民生领域职务犯罪43件63人。积极推进追逃追赃工作,追捕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4人,挽回经济损失6500余万元。
依法惩治渎职侵权犯罪。立案查办渎职侵权犯罪30人,其中科级干部8人,同比上升60%。瞄准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精准发力,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拘禁征地拆迁对象案件2件10人。密切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公现象,严肃查办侦查人员刑讯逼供致人重伤案件1件6人。开展查办资金补贴领域渎职犯罪专项工作,立案查处资金补贴领域渎职犯罪2件3人,其中重大案件1件,正科级干部1人。
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主动服务政府投资重大民生工程,深入项王故里景区三期工程、三台山扩面提质工程等开展常态预防,力促工程优质、干部清廉。会同市邮政分公司开展“预防邮路”活动,在全市建立379条“预防邮路”,投递预防职务犯罪宣传资料5.5万余份。在2014年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乡镇行”基础上,2015年部署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机关行”活动,走进46个机关单位开展预防工作,1.1万余名干部接受教育。开展国企国资领域专项预防,泗阳县院在该县国资局成立“国企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室”,协助民康公司等10家国资公司完善预防制度。认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全年共查询10727批次,并将查询范围延伸至干部任用、评先评优等环节。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被表彰为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
四、全面履行诉讼监督职能,在法治宿迁建设上取得新成效
把社会公平正义作为重要价值追求,不断强化诉讼监督,努力促进司法公正。
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监督侦查机关立案6件、撤案8件、追加逮捕7人、追加起诉20人,提出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61件次。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定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等规范性文件,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线索19件20人。依法坚决排除非法证据,对确有以非法方式收集证据情形的提出纠正9件,要求侦查机关补正或书面解释13次。
加强审判活动和民事执行监督。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注重审查纠正定罪不当、量刑严重失衡、审判程序违法等问题,共提出刑事抗诉5件、书面监督意见9件;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基层法院生效民事行政裁判、调解书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40件,对基层法院民事执行中的不当情形提出检察建议66件。坚持监督与息诉并重,对不服法院裁判的75件民事行政申诉案件,耐心做好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工作。
加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积极适应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新要求,全市监所检察部门统一更名为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监督范围实现从“墙内”向“墙外”的拓展。加大对监管场所职务犯罪查办工作,立案1件监狱干警职务犯罪案件。突出刑罚变更执行监督,监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1053件。认真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提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建议49人。依法做好特赦工作,对123件特赦案件实行全程法律监督,纠正漏报、错报罪犯19名。全面加强监外执行活动监督,监督收监执行22人。
五、积极推进重点改革项目,在深化检察改革上取得新成效
深入推进检察改革,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省检察院两次在我市召开改革现场会,7次转发我市经验做法。
深入推进检务公开改革。积极构建“互联网+检务公开”工作模式,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建立信息发布三大平台,共发布重要案件信息237件、案件程序性信息9532条、生效法律文书3775份,点击达2.3万人次。切实加强检察为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全市两级院检察为民服务中心共接待群众4500余人次。高标准建设市检察院外网门户网站,利用“两微一端”建立“案件发布”、“以案说法”专栏,相关信息被中国长安网、最高检官微等媒体转发。
深入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扩大监督范围,将职务犯罪立案、羁押、扣押冻结财物、起诉等环节司法活动纳入监督范围,相继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监视居住措施适用、职务犯罪涉案财物管理5次,参与案件质量评查、公开听证、公开答复11次。在全省率先对“职务犯罪其他未立案涉案人员”情形开展监督,并采纳人民监督员意见对4名犯罪嫌疑人立案侦查。我市相关做法多次被省检察院转发,并在全省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座谈会上交流发言。
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大力推进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建设,与省检察院、最高检实现视频接访系统互联互通,并配合最高检完成全国首次远程视频接访。建立健全涉法涉诉信访导入、纠错、退出机制,深入推进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试点工作,遴选100名律师组成专业服务团队,建立每周三律师值班接访制度,试点以来律师共接待来访群众16人次、代理和化解信访案件6件。省检察院在宿迁召开改革现场会推广我市做法。
深入推进科技强检工程。在市委市政府支持下,启动职务犯罪侦查智能指挥系统建设,获评全国科技强检示范项目;启动电子卷宗子系统试点建设,建成后将实现案件卷宗跨单位、跨地域、跨部门网络传输;建成具有检务管理、案件办理、法律查询、信息公开等功能的“检务通”系统,实现全市检察机关移动办公办案;完成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建设,顺利通过省保密局验收审核。积极开展科技强检示范院创建活动,市检察院和沭阳县院高标准建成电子取证鉴定实验室,沭阳县院成功争创全国首届“科技强检示范院”。
六、开展规范司法专项整治,在司法公信力建设上取得新成效
按照最高检统一部署,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认真开展学习教育。确立“学习教育先行、行为规范培养、专业素能提升,步入规范司法新常态,争当规范司法排头兵”工作主线,集中开展“学习教育月”“素能实训月”“技能提升月”等三个专题月活动,夯实规范司法思想根基。相继组织全市541名检察干警对18项规范司法学习内容进行8学时集中学习、40学时个人自学,并组织闭卷考试、公开通报得分。相继开展审讯技能、电子取证等业务练兵13次,将统一业务软件操作、侦查技术运用等作为重点培训内容,促进干警规范行为养成。
深入排查存在问题。通过自查、互查、抽查等方式,系统梳理、全面排查问题,共排查案件10186件,排查并纠正不规范问题700余个。创新开展“六个专项核查”,对职务犯罪查办、公诉、刑事执行监督等司法办案中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核查。开展司法不规范典型案例剖析,召开15场典型案例剖析会,对90个案例进行逐一剖析。坚持开门查摆,召开政法机关和发案单位负责人座谈会7次,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18次,征求规范司法意见建议65条。
扎实抓好整改落实。认真落实两高三部《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完善相关审批制度,市检察院2次否决县区检察院拟不许可会见意见,有效保障律师合法权益。认真落实中央进一步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置工作的意见,出台工作细则、设立专用账户、建立专门台账,共规范处理涉案钱款576万余元、涉案物品296件,无一起涉案财物来信来访发生。紧盯司法不规范行为发生原因,健全案件质量监控、防范、纠错机制,先后出台规范司法制度12项。市检察院党组先后6次召开会议研究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案件信息公开、涉案财物处置等工作,省检察院主要领导批示在全省推广。
七、全面落实从严治检要求,在检察队伍建设上取得新成效
始终坚持从严治检,高标准、严要求推进队伍建设,全年102个集体、223名个人获各类表彰,市检察院获评全国文明单位。
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制定落实“两个责任”实施办法,建立年初责任签署、季度联席会议、半年督查通报、年底述职述廉等制度,层层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记录规定,先后记录过问案件情形5件次。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坚持全覆盖、无禁区、零容忍,给予纪律处分3人;坚持“一案双查”,对负有领导责任的1名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高度重视省检察院巡视意见整改,围绕反馈意见制定19大项60小项整改措施并逐条逐项推进落实;对沭阳、泗洪县院开展巡视,深入查找基层院党风廉政建设存在问题,提出明确整改意见。
持续加强作风建设。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全面加强党组自身建设,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扎实开展专题党课、研讨交流、专题民主生活会等活动,着力解决“不严不实”问题。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大问题纠正和曝光力度,开展作风建设巡查8次,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严格规范检察人员社会交往行为,开展全市检察人员非法集资、经商办企业等拉网式排查,杜绝权力滥用、行为失范。
大力提升业务素能。持续推进大规模教育培训,组织各类检察业务培训班170期4869人次。突出培训领导干部、司法办案一线和基层检察人员,继续举办每年一次的领导干部专题研修班,继续开展覆盖全市干警的“每月一课”大讲堂。加大检校合作力度,邀请专家学者来宿讲学18人次,在浙江大学举办检察骨干培训班2期203人。健全职业导师、兼职教师等机制,选聘职业导师17名、兼职教师28名,评选精品课程16门。坚持以赛促学、以赛促练,定期组织全市专项业务竞赛,在全省各类竞赛中继续保持优异成绩,先后6人获评全省业务标兵、业务能手。
2015年,全市检察机关始终牢记“检察院”前面的“人民”二字,自觉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监督。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部署要求,先后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10次,配合开展“千名代表听百案”等专项调研和执法检查工作21次。加强与代表委员的经常性联系,开展“检察开放月”“代表委员联络月”等活动,通过邀请代表委员视察、调研、座谈和登门拜访等多种形式联络代表439人次。高度重视代表委员议案建议,认真办理、及时答复加强社会闲散青少年教育管理等议案提案7件。
各位代表,2015年全市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向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看到当前检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检察工作护航全面小康建设的针对性、系统性、有效性仍需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参与平安宿迁、法治宿迁建设的深度、广度、力度仍需进一步提升;职务犯罪惩防工作的人民群众满意度、认可度仍需进一步提升;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仍需进一步提升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切实加以解决。
关于2016年全市检察工作意见
2016年,全市检察机关将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委重大部署,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新理念,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谋划推进,更加充分履行检察职能,着力保障和促进“强富美高”全面小康新宿迁建设。
着力维护社会稳定。密切关注民生领域犯罪新动向,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电信诈骗、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以及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等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依法打击农村土地流转等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的各类犯罪,保障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落实。强化对进城务工人员、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司法保护,加强检察为民服务中心、12309检察民生热线等工作,高度关注、及时回应群众司法诉求。依法办理涉检信访案件,认真开展支持起诉、司法救助、国家赔偿等工作,充分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着力服务经济发展。积极服务产业强市、城乡协调、民生优先、生态立市、创新驱动五大发展战略,全力保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依法打击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着力营造统一透明、有序规范的良好发展环境。强化对自主创新产业、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依法严厉打击制假售假、侵犯商业秘密等犯罪活动,保障创新驱动战略实施。主动加强对非公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的司法保护,依法打击危害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犯罪行为,保障实体经济健康发展。
着力推进反腐倡廉。继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和重点岗位、重要领域的职务犯罪,又严肃查处“小官大贪”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行为。进一步提升职务犯罪侦查能力水平,全面推进智慧侦查建设,为职务犯罪查办工作提供有力科技支撑。建设网上预防基地,深化预防职务犯罪宣传和警示教育,充分运用年度报告、专题报告、检察建议等方式提出预防建议,灵活运用职务犯罪廉政短片、公益广告等各种形式推动社会化预防工作。
着力促进生态文明。认真落实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大会部署,制定服务保障措施,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处置固体废弃物等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建立健全危害生态环境犯罪案件优先、快速办理机制,及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依法快捕快诉,增强打击犯罪的震慑力。加强生态文明保护领域“两法衔接”工作,努力纠正以罚代刑、有案不立等问题。探索开展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工作,通过支持起诉、督促起诉、检察建议和直接提起诉讼等多种方式保护社会公益。
着力加强自身建设。始终把检察改革作为根本动力,不折不扣抓好市委、省检察院重点改革项目推进落实;突出抓好检务公开改革工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加强检务公开的决议,提高检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水平。始终把加强领导干部队伍建设作为重中之重,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努力打造党在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核心。始终把加强素质能力建设作为核心要求,全面提高检察干警司法办案、释法说理等能力水平。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则,努力抓早抓小抓苗头、抓长常抓抓实效。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全面履行各项法律监督职能,积极投身“迈上新台阶、建设新宿迁”伟大实践,为建设“强富美高”全面小康新宿迁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