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11-11-02

 

 11月2日下午,我市召开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市领导缪瑞林、叶辉、顾明珠、侍鹏、王建国、马军、陶美霞、潘玉利、杨明强、徐振喜出席会议。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市县乡换届选举领导小组组长缪瑞林在会上作重要讲话。他指出,这次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是在我市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奋力推进更大突破的关键时期进行的,也是选举法修改后首次实行的按城乡人口同比例选举人大代表。要从全市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实行广泛的人民民主,进一步激发全市人民的主人翁责任感,把千百万群众民主参与的政治热情转化为落实各项任务的强大力量,从而为顺利实现“十二五”发展目标、开创宿迁又好又快发展的新局面打下更加坚实的群众基础。

缪瑞林指出,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选好人大代表,选好干部、配强领导班子,进一步加强市、县、乡三级政权建设,为我市“推进更大突破、实现全面小康”打下坚实的组织基础。要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换届选举工作的全过程,体现在换届工作的各个方面,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善于运用法律实现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确保换届选举的正确方向。要充分发扬民主。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尊重、保障选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充分调动他们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积极性。要严格依法办事。认真贯彻实施选举法、地方组织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开展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在法治的轨道上有序规范运行。

缪瑞林指出,做好此次换届选举工作,要把握好三个方面的要求。一要把握换届选举的时间。明年2月底前选出县、乡两级新一届人大代表;3月底前召开县、乡两级新一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县、乡两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和市人大代表;6月底前召开市新一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市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二要把握代表的素质和结构。要突出代表的素质要求,建立健全代表候选人的提名推荐和审查机制,做好依法推荐、协商和确定代表候选人工作,把优化代表结构与提高代表素质有机统一起来,既注重广泛性和代表性,又强调履职意识和履职能力。三要把握换届的人事安排。要通过换届选举,选优配强市、县、乡三级新一届领导班子。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树立重品行、重公认、重基层、重实绩的鲜明导向,综合运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实绩分析、综合评价等方法,全面考察和识别干部,真正把那些抓发展、调结构、惠民生、促和谐、思路好、能力强、实绩突出的干部推荐出来,确保选拔出来的干部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领、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着力选好配强正职人选,注重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科学使用各年龄段干部,认真做好女干部和党外干部的配备工作。要正确处理党委推荐干部与人民代表大会依法选举和任免的关系,既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切实做好推荐领导干部工作,又支持人大依照法律规定行使选举权、履行人事任免权。

缪瑞林要求,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对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把党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统一起来,贯穿于换届选举工作的全过程,建立和落实责任制,为换届选举工作提供坚强保证。各级人大及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对本地区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具体指导,认真做好各个环节、各个阶段的工作,推动换届选举依法有序进行。组织、宣传、政法等机关和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相关工作,切实维护政通人和、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为换届选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缪瑞林强调,要严肃换届纪律,继续保持和弘扬党委换届时的好状态、好风气,引导广大干部和代表增强党的观念、大局观念、法纪观念,增强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严格遵守人大换届选举的相关政策、法规和纪律规定。要强化对换届选举工作全过程的监督,畅通和拓宽民主监督渠道,充分发挥党内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注意防止和及时严肃查处干扰破坏选举的违法违纪行为,为换届选举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常务副主任顾明珠就全市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进行了部署。他指出,要高度重视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努力把这次人大换届选举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要掌握时间进度,科学合理安排,确保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有序进行。要明确工作任务,坚持标准要求,认真选好人大代表和地方国家机关领导班子。要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切实尊重和维护选民与代表的民主权利。要依靠党委领导,加强组织指导,齐心协力做好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市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负责同志,市级机关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各县(区)委、县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换届选举工作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刘海玲)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