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工委组织召开《宿迁市古黄河马陵河西民便河水环境保护条例(修改方案)》征求意见座谈会

发布时间: 2022-10-13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做好地方性法规涉及行政处罚内容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和机构改革后部门名称的变化,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2018年8月31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制定的《宿迁市古黄河马陵河西民便河水环境保护条例》进行了修改,形成了《宿迁市古黄河马陵河西民便河水环境保护条例(修改方案)》。为了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使条例规定更为科学合理,10月13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召开了条例(修改方案)征求意见座谈会。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市二级巡视员王勇主持。

会上,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及部分立法专家参与了讨论,各单位负责人结合自身工作职责与实践,对修改方案提出了清晰思路和务实举措。

王勇指出,要牢牢把握修改方案的合法性,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衔接、不抵触,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切实解决我市三河管理保护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要按照上级文件制定要求,梳理修正案的文字表述、逻辑关系和法律责任,使条文保持逻辑关系清晰统一、文字表述准确简洁。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一级调研员佘素华、法工委副主任杨雪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