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一次会议 建立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规范 任命市政府组成人员

发布时间: 2022-03-23

3月22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一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王益主持会议。市委副书记、市长陈忠伟作提名报告。

会议传达了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精神,审议通过了《宿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依法履职规范》《宿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专题询问实施办法》。会议对34位新当选政府组成人员进行了任命,颁发了任命书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作为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的制度创新之一,《宿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依法履职规范》共12条内容,对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日常履职等方面有关要求作出了具体规定。

其中,有三条规定引起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广泛关注与共鸣。一是第六条明确了调查和发言制度。指出 “常委会会议召开前, 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当认真研读有关会议文件和材料,围绕会议议题进行调查研究,做好审议发言准备工作;凡被确定为重点发言对象的,应当聚焦会议议题精心准备、积极发言”,为切实提升审议和发言质量奠定基础。二是第九条明确了履职活动记录制度。强调“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履职手册中做好相关记录,包括出席常委会会议、会议审议发言、参加各类活动、提出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联系人民群众等履职情况”,成为鞭策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尽责的动力。三是第十条明确了届中述职制度。规定“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当在届中向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作一次履职情况报告”,将有效发挥相互间的监督促进作用,提升工作质效。

王益指出,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是我国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时刻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要深刻领会“五个必由之路”的丰富内涵,积极探索“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具体实践,认真落实“做好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的任务要求,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三个有效保证”的重要作用和独特优势,为谱写“强富美高”新宿迁现代化建设新篇章贡献更多人大智慧和力量。

 

王益强调,要全面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全面开启新时代宿迁人大工作新征程。要带头加强学习,增强履职本领,营造出重视学习、热爱学习、善于学习的浓厚氛围。要带头服务大局,助力改革发展,通过依法行使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等,把人大制度优势转化为发展胜势。要带头履职尽责,展现责任担当,认真对照、严格执行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法履职规范,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履职尽责,确保交出一份组织认可、群众满意的履职答卷。

王益指出,希望被任命的新一届政府组成人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创造不负党和人民的新业绩。要做到政治坚定,旗帜鲜明听从市委号召、执行市委决定、落实市委部署。要坚持依法行政,带头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要主动接受监督,坚决贯彻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把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曹秀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丽丽、徐勤忠、张卫东、冯如意,秘书长臧广荣参加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明康,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金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加云,市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同志,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