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时间: 2019-01-12

(2019年1月11日宿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宿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金飚代院长所作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9年工作建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市委五届七次全会部署要求,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高质量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锻造过硬干部队伍,提升司法公信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大局,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六增六强”落地见效,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