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听取和审议宿迁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 审查和批准宿迁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宿迁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3. 审查和批准宿迁市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宿迁市2018年市本级预算;
4. 听取和审议宿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5. 听取和审议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6. 听取和审议宿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7. 选举宿迁市出席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8. 选举宿迁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9.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