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18-01-12

——201818日在宿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汤小夫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7年全市法院工作回顾

2017年,全市法院在市委领导、市人大和上级法院监督指导下,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聚焦执法办案,聚力改革创新,聚责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为建设强富美高全面小康新宿迁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全市法院受理案件148195件,其中新收110748件,同比增长8.5%;审执结120632件,同比增长29.2%。市中院受理案件10087件,其中新收8905件,同比增长19%审执结8686件,与去年持平。全市法院法官人均结案405件,继续位居全省首位。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全力护航经济社会发展

强化审判职能作用,落实司法保障措施,为宿迁转型发展、创新发展、绿色发展提供优质高效司法服务。

强化刑事审判职能,深化平安宿迁建设。审结各类刑事案件47045995人,其中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339482人。严惩毒品犯罪,市中院审结建市以来最大毒品案件,涉案毒品达22.6千克;发布《宿迁法院毒品犯罪案件审判白皮书》,与公安、检察等部门共建禁毒协作机制,有力遏制毒品犯罪增长势头。加大涉众型经济犯罪打击力度,宿城法院审结公安部挂牌督办的刘志军等55人网络诈骗案。审结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65115人,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审结职务犯罪案件5469人,其中原县处级干部6人。

强化破产审判职能,服务经济转型发展。积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开辟处置僵尸企业绿色通道,审查和受理破产、重整及清算类案件42件,办结19件,盘活土地、厂房、设备等价值7.15亿元。严格落实破产案件专项基金制度,建立破产管理人分级管理、竞争选任、激励淘汰和培训指导机制,提升破产审判水平。妥善审理永裕房地产公司破产案,在市政府支持下解决190余名业主子女入学、用电等重大民生问题。向市政府提交《关于建立僵尸企业处置府院联动机制的建议》,受到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

强化知识产权审判职能,助力创新驱动发展。坚持加强保护、宽严适度的司法政策,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90件,郭明升等假冒注册商标案作为全国唯一知识产权刑事案例入选最高法院指导案例,作为同类案件的裁判参考。加强对驰名商标的立体保护,持续开展打击假冒酒类侵权专项行动,审结涉苏酒集团案件53件,判决赔偿损失630万元。

强化生态审判职能,保障生态文明建设。出台《关于依法服务和保障生态经济示范区建设的意见》,向市委、市政府提交《关于健全生态公益三项机制促进生态经济示范区建设的建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并批转有关部门落实。深化生态案件集中管辖和三审合一审判机制改革,完善专家咨询、专家陪审、专家论证和专家出庭四项制度,打造生态审判宿迁样本,在最高法院举办的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国际研讨会上介绍经验。审结生态案件225件,依法审结全省涉案人数最多、非法捕捞数量最大的孙加前等22人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案件,以及姚多友等14人跨省倾倒工业污泥犯罪案件。积极参与打击非法采砂活动,审结非法采砂犯罪案件1326人,对3起非法采砂案件巡回审判,央视现场采访报道。

二、立足审判弘扬法治,倾力助推社会治理创新

发挥司法裁判导向作用,传播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引导全社会增强法治意识、规则意识和诚信意识,促进法治化、现代化、多元化社会治理体系建设。

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促进社会和谐有序。落实意思自治、平等保护、诚实信用等原则,审结民商事案件54814件,其中涉医教水住行等民生案件16395件。充分发挥家事少年审判弥合家庭裂痕、挽救失足少年功能,市中院、沭阳、宿豫法院成立家事少年审判庭,泗洪法院探索建立离婚冷静期制度,宿豫法院联合区妇联开展融家冰、消家暴、促家睦活动。审结家事案件8034件,2起案件入选全省法院家事审判十大典型案例。出台《关于妥善审理涉银行纠纷促进金融生态市建设的意见》,依法保护金融债权,审结金融纠纷案件5215件,同比增长21.4%

加强行政审判工作,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理念,深化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审结行政诉讼案件440件。健全行政争议解决机制,规范行政诉讼协调工作,经协调原告自愿撤诉183件。加强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为市政府制定的10余份文件提出法律意见,为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和全市新进公务员培训班等授课152600人次。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出庭应诉率97.5%,位居全省第一。推行行政机关败诉案件通报制度,协助市纪委对46名败诉案件责任人予以追责。

完善便民利民机制,回应群众司法需求。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开展网上自助立案、跨区域立案,完善12368诉讼服务热线,群众反映事项一次办结率99.3%,市中院被授予全市四星级群众满意的机关服务品牌。持续开展积案清理活动,全市法院长期未结案件同比减少6428件。开展涉诉信访积案化解专项活动,完善诉访分离、信访终结等机制,化解涉诉信访案件155件,全市法院案访比始终处于全省较好位次,涉诉进京非正常访连续6零登记。加强司法救助工作,为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530万元,向生活困难申请人发放执行救助资金106.5万元。

推动纠纷多元化解,形成社会治理合力。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协调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推动形成多层次、多领域的社会治理格局。市中院召开专题部署会,沭阳法院提请县委、县政府出台《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工作意见》,泗阳县委将55件涉民生执行案件纳入基层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宿城法院建立商品房逾期办证、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示范审理机制,用司法裁判规范、引领行政调解,使大量纠纷化解在诉前。全市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一站一室,诉前调处纠纷1800余起。

积极履行普法责任,提高公众法治意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用好传统媒体、用活新兴媒体,加强普法工作。全市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35场,发布消费者权益保护、家事案件审判等10余个审判领域典型案例206件,参与制作《法治宿迁进行时》41期,制作播出《说法》节目54期,开展典型案件巡回审判135场,2800余人旁听案件审理,取得良好普法效果。开展国家宪法日、法院开放日系列活动,邀请600余名群众走进法院,开展法律咨询3500余人次。

三、聚焦维护胜诉权益,大力提升执行工作成效

紧紧围绕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努力实现执结案件数量最大化、执行效率最大化、权利兑现最大化。全市法院受理执行案件54424件,同比增长17.9%,执结41055件,同比增长77.9%,执行到位标的额103.2亿元,同比增长65.28%。市中院执行局被省法院记集体三等功,宿豫、泗洪法院执行局被评为全省法院执行工作先进集体。

改革工作机制,凝聚执行力量。深化审执分离机制改革,两级法院均设立执行裁判庭或专门合议庭,集中办理执行异议、复议等案件,执行局专司执行实施工作。深化执行警务化改革,成立司法警察执行大队和执行中队,强化执行警务保障。全市法院组建执行法官+法官助理(司法警察)+书记员的执行团队28个,实行团队作战,提升执行效能。制定《关于全市法院执行工作统一管理的规定》,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形成全市法院一盘棋的执行工作新格局。

强化工作措施,凸显执行刚性。开展强制执行行动全媒体直播,联合40余家新闻媒体现场直播5场,50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官应邀参加,在线围观网民97万余人次。建立执行悬赏保险制度,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寻找执行线索,对老赖形成强大的心理威慑。开展重点类案协同执行”“凌晨执行”“假日执行等专项行动2698050人次,司法拘留老赖”2155人,执结骨头案、涉民生案件5560件。加大拒执犯罪打击力度,向公安机关移送犯罪线索244人,判刑45人,判刑人数全省最多。

完善内外联动,强化执行威慑。出台《完善立审执协调配合机制的意见》,推进立审执有效对接,强化执行风险预防,保障生效裁判及时有效执行。完善点对点网络查控平台,实现银行网络查询全覆盖以及本地不动产、公积金、工商登记、车辆信息在线查询。与38个市直部门会签《实施联合惩戒措施合作备忘录》,织密信用惩戒天罗地网,让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将31000余名失信人员纳入最高法院和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黑名单,将部分失信人员在市区280辆公交车载电视滚动曝光,21名失信人员被限制出境。协调公安机关建立协查机制,成功查控失联被执行人102名,47人被迫履行生效裁判义务。

创新方式方法,提高执行效率。完善执转破工作机制,对符合破产条件的僵尸企业,依法转入破产程序,促使306件案件退出执行。创新执行财产处置机制,实行小额动产快速拍卖、无底价拍卖、分割式拍卖、营销式拍卖、VR全景拍卖等,拍卖效率显著提高。全市法院在淘宝网零佣金拍卖各类财产1084件,成交金额16.2亿元,溢价率52.3%,为当事人节约佣金8125万元,受到最高法院肯定和推广。

加强内部管理,规范执行行为。严格执行流程管理,切实加强对财产查控、处置、财物拨付等重要环节的审核把关。对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案件,定期恢复财产查询,坚决防止财产查控不到位、有财产不处置和恢复执行不及时。建立三反工作机制,对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和乱执行的认定、防范与监督处理作出明确规定,组织开展三反专项行动,被省法院转发推广。

四、改革创新工作机制,竭力提高案件质量效率

坚持向改革要质效,用改革思维破解制约审判工作的体制性、机制性障碍。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全面建立以独任法官、合议庭为核心的审判团队工作模式,强化分工协作,提升审判质效。完善院庭长、审判长、合议庭成员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除按规定提交审判委员会决定的案件外,独任法官、合议庭定案率100%。制定《专业法官会议工作规则》,建立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其解决审判难题、统一裁判尺度功能。建立院庭长常态化办案机制,全市法院院庭长办案数占结案总数的35.8%,办结周发书故意杀人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136件,院庭长人均办案数位居全省第二。

扎实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作为全国18三项规程改革试点法院之一,通过制定实施严格的办案规程,促使诉讼资源向庭审汇聚,办案时间向庭审集中,办案标准向庭审看齐,积极推动证人出庭作证难、非法证据排除难等问题的解决。最高法院专门在宿迁召开庭审观摩座谈会,充分肯定试点工作。全年依法要求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13次,裁定准许检察机关撤回起诉34件,对2份证据不予采信。在泗阳开展认罪认罚轻微刑事案件从宽快速处理改革试点,案件平均审理天数少于5天,服判率99.6%

持续深化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深化法官员额制改革,开展员额法官增补工作,全市法院46名法官经严格遴选增补入额。积极推进内设机构改革,撤销基层法院研究室、审管办,将审判资源充实到办案一线。全市法院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占在编干警总数的76.3%,审判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推行审判辅助人员制度改革,市中院面向社会招录16名法官助理;制定《聘用制书记员绩效考核办法》,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专业化书记员队伍。

探索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改革。将案件繁简分流作为破解人案矛盾的关键一招,实行简案快审、难案精审。市中院制定专门指导意见,以及速裁工作实施细则、二审案件听证审理规则、裁判文书简化样式等配套规定,建立简案、繁案三级梯次甄别和一审、二审案件分流联动机制,推动简易案件快速办理,同类案件集中处理,疑难案件专业化审理,为审判工作提速增效。全市基层法院83名速裁法官审结简单案件31362件,占审结案件总数的43.6%

五、加强法院自身建设,着力促进公正廉洁司法

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围绕五个过硬要求,着力提升干警素质,持续改进司法作风,努力建设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法院队伍。

党的建设全面从严。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市中院制定《2017年度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办法》,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建设有机结合、同步推进、一体考核。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广大干警政治立场更加坚定,综合素质有力提升,精气神明显提振,执行力显著增强,市中院被评为市级机关党建规范化管理先进单位。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在国家宪法日举行法官向宪法宣誓仪式,向资深法官颁发荣誉天平奖章,引导法官坚定法治信仰、增强职业操守。全市法院24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2名法官被省法院表彰为全省优秀法官

能力建设持续加强。加强和改进法官培训工作,与高等法学院校共建人才培养机制,邀请北京大学、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举办专题讲座。成立青年法律研究会,定期开展业务交流和学术研讨活动,培养高素质青年法官队伍。强化对下业务指导,通过条线会议、卷宗评查、审理指南、问题解答等方式,增强指导的多样性、针对性和及时性,提升基层审判业务水平。加强案例指导和应用法学研究,1篇论文获全国二等奖,3篇论文获全省一等奖,3份司法建议获评全省优秀司法建议,2篇案例获评全省金法槌杯优秀案例,市中院连续8年被省法院授予案例工作组织奖。

廉政建设不断深化。围绕五零目标,深化司法规范提升年活动,制定《宿迁法院司法行为负面清单》,组织干警对照整改。常态化开展审务督察,通报9起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强化两个责任落实,加强廉洁司法教育,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注重早发现、早纠正。创新监督执纪工作机制,市中院制定《纪检组运用监督建议推动市法院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暂行办法》《关于落实两个责任开展多方联谈实施办法》。制定《市法院党组支持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监督工作办法》,大力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全市法院通报批评11人,诫勉谈话16人,提醒谈话16人,行政处分3人。

基础建设更加夯实。在党委政府支持下,市中院新审判楼、泗洪法院审判楼和孙园法庭竣工投入使用,新增审判法庭35个,案件排期开庭时间过长问题有效缓解。大力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出台《全市法院智慧法院建设规划》,全市法院建成高清科技法庭130个,沭阳法院建成数字审委会系统,泗阳法院建成执行指挥、安全监控、审判管理三位一体的信息中心,办案办公信息化、自动化水平显著提升。

六、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努力改进法院自身工作

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强化接受监督意识,认真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积极配合开展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专题询问,以及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审议,测评满意率100%。深入推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健全和完善执行联动工作机制的决定》落实,协助召开健全执行联动机制座谈会。协助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任前资格审查17人,提请任免25人。加强与各级人大代表的结对联络,赴各县区征求代表意见,定期寄送《法院工作通报》。协助人大常委会开展千名代表听百案活动,邀请代表旁听评议案件1251154人次。认真落实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意见建议,制定分工方案,加强督查督办,办理意见建议6件、关注案件31件。

认真接受政协监督。完善接受政协民主监督机制,主动通报工作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切实办好委员提案、关注案件。邀请政协委员旁听评议案件52172人次,办理委员提案3件、关注案件3件。

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依法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履行诉讼监督职责,共同维护司法公正。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6次,办理检察建议169件,审结抗诉案件12件,维持原判4件,改判6件,准许撤回抗诉1件,指令再审1件。

积极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完善 “2321” 阳光司法体系,严格落实审判信息、执行信息、裁判文书和庭审公开,全市法院直播庭审4188场,文书上网42800篇,数量均位居全省前列。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认真听取律师意见建议,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认真接受当事人、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通过网络问政平台回复咨询投诉211件,按时办结率100%

各位代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为全市法院工作科学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和强大动力,更使我们深受鞭策和鼓舞。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当前,全市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和困难:一是少数法官司法能力与审判工作需要仍有差距。对法律精神理解不深,对审判业务钻研不足,做群众工作能力不强,不能满足审判工作新需要。二是执行工作与人民群众期待仍有差距。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等执行不规范现象还客观存在,信用惩戒、执行联动、打击拒执犯罪的力度和效果仍需加强三是案多人少问题依然突出。办案压力持续增大,加班加点超负荷工作成为常态,法院人才流失日益严重,案件质效受到客观影响。四是信息化建设应用水平有待提升。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经费投入尚显不足,运用信息化手段服务办案、服务管理、服务群众等方面仍需加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18年全市法院工作安排

党的十九大描绘了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宏伟蓝图,为人民法院工作指明了方向。2018年,全市法院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和市委五届五次全会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在服务大局、执法办案、司法改革、自身建设等方面树立新目标、追求新作为,促进法院工作不断实现新发展,为建设强富美高全面小康新宿迁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将坚持党的领导贯穿始终,在加强党的建设上有新作为。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法院工作,始终确保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筑牢听党话、跟党走的思想根基。坚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全面落实党建责任,开展党建规范化管理提升年活动,大力实施基层党建书记项目,持续加强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全面提升党建质量,筑牢基层战斗堡垒。

二、将依法服务大局贯穿始终,在保障宿迁发展上有新作为。坚持把依法服务大局作为法院开展工作的职责、思考问题的视角、制定决策的依据,围绕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健全完善司法保障措施,依法加大对损害生态、破坏资源、污染环境行为的惩治力度,妥善审理涉及生态+”“互联网+”“旅游+”等新产业、新经济、新业态案件。强化破产审判职能,引导企业加快技术升级、设备更新,以法治化方式淘汰三高三落后等过剩产能。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维护公平竞争,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积极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引导诚实守信、制裁违约失信、提升司法公信,助推文明城市长效建设。

三、将以人民为中心贯穿始终,在践行司法为民上有新作为。加强涉民生案件审判工作,依法惩处发生在群众身边、严重损害群众权益的盗抢骗”“食药环等犯罪,以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人民群众获得感的有效提升。完善便民诉讼服务,深入推进网上立案、跨区域立案、在线庭审、远程接访等便民措施,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坚持以群众呼声为第一信号,向执行难全面宣战,强化执行联动,穷尽执行措施,规范执行行为,提升执行成效,确保如期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切实抓好三进三帮和结对帮扶工作,开展法治惠民镇村行活动,加强基层法治指导,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四、将审判业务建设贯穿始终,在提高案件质效上有新作为。紧紧围绕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在人员配置、工作机制、服务保障等方面深挖潜力、穷尽措施、创新求变,不断提升案件质效。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将有限的法官员额、审判辅助人员向办案一线集中,最大限度释放办案潜力。大力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审判流程,建强审判团队,提升办案质量效率。强化院庭长审限把关、办案调度、日常督促等管理职能,持续开展积案清理活动,切实解决少数案件久审不结问题。创新对下业务指导机制,加强审判疑难问题收集反馈,及时研究解决普遍性、典型性问题,提升基层法院案件质量。

五、将全面深化改革贯穿始终,在破解司法难题上有新作为。全面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统筹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法官员额动态管理、职业保障、错案责任追究和法官惩戒机制,确保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落到实处。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强化三项规程指引作用,确保诉讼证据出示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诉辩意见发表在法庭、裁判结果形成在法庭。推广认罪认罚轻微刑事案件从宽快速处理机制,提高审判效率。大力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建设审判执行、司法公开、综合管理、智慧安防和审判管理可视化等五大平台,加快推进庭审语音智能识别、电子卷宗深度应用、裁判文书智能纠错等系统部署,为法院工作插上现代科技的翅膀。

六、将和谐司法理念贯穿始终,在多元化解纠纷上有新作为。依托社会治理网格化平台,推动无讼村居创建工作实质化开展,强化源头治理。完善业绩考评机制,强化调解工作导向,将调解工作贯穿审判工作全过程和各个领域,促进案结事了人和。强化诉调对接,充分借助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和行政调解组织等力量和谐化解纠纷。强化判决说理、判后答疑和法律释明工作,提高案件服判息诉率。深化律师等第三方参与化解涉诉信访工作,努力通过调解、和解方式息诉罢访。

七、将全面从严治院贯穿始终,在建设一流队伍上有新作为。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增强八个本领要求,建立健全与法院人员分类管理相适应的教育培训体系,增强干警司法专业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科技应用能力、社会沟通能力。围绕提升法官职业素养,把司法良知、职业道德、职业操守教育作为法官培训的重要内容,培养法官信仰法治、坚守法治的职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指示精神,持续用力整治四风问题,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强化审务督察、司法巡查,大力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生冷横硬、慵懒散拖问题。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建立健全与司法权运行新机制相适应的监督制约体系,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从严惩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确保公正廉洁司法,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八、将依法接受监督贯穿始终,在改进法院工作上有新作为。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及时主动报告工作,认真听取意见建议。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司法工作规定》等文件精神,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并接受专题询问。完善代表、委员旁听评议案件机制,高度重视议案提案、意见建议和关注案件办理工作,认真解决代表、委员反映的问题。完善和落实代表、委员联络工作机制,及时收集代表、委员的司法需求和司法关切。依法接受检察监督,认真办理检察建议,做到有错必纠。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健全特约监督员制度,深入推进司法公开,落实社会第三方见证重大审判执行案件制度,完善以案释法制度,开展普法六进活动,切实满足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各位代表,新时代赋予人民法院新的使命。我们决心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执行本次大会决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攻坚克难、开拓进取,奋力推动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建设强富美高全面小康新宿迁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有关缩略语及名词解释

 

1.僵尸企业:是指已停产、半停产、连年亏损、资不抵债,靠政府补贴和银行续贷生存的企业。(见《报告》第2页)

2.破产案件专项基金:是指通过政府财政拨款、从破产案件管理人所得报酬中按比例提取资金等方式建立专项基金,在部分破产案件可变现财产价值较少的情况下,从专项基金中支付破产费用和破产管理人报酬。(见《报告》第2页)

3.破产管理人分级管理:是指根据执业能力、从业经验、社会信誉等多方面条件,将破产管理人由高到低分为一级管理人、二级管理人和三级管理人。(见《报告》第2页)

4.生态公益三项机制:是指生态公益组织、生态公益诉讼、生态公益基金三项机制。(见《报告》第3页)

5.三审合一:是指将某一领域的民事、刑事、行政案件,集中由同一审判庭负责审理,以统一司法尺度。目前,我市法院对生态保护类案件实行三审合一审判模式。(见《报告》第3页)

6.跨区域立案:是指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通过网上立案系统向全省任何一家管辖法院,或者通过就近的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向有管辖权的省内异地法院提交立案申请,人民法院为其提供相应的立案登记服务。(见《报告》第4页)

7.诉访分离:中办、国办《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要求,严格实行诉讼与信访分离,把涉及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从普通信访体制中分离出来,导入司法程序机制,转入相应法律程序办理。(见《报告》第5页)

8.案访比:是指一定时期内涉诉信访数量占法院办理案件总量的比率。该比率越低,客观上反映法院办案的质量、效率、效果越好。(见《报告》第5页)

9.一站一室:是指律师工作站、人民调解工作室。(见《报告》第5页)

10.执行悬赏保险制度:是指申请执行人向保险公司购买悬赏保险,人民法院向社会发布悬赏公告,举报人在保险期间内提供被执行人财产、人身下落线索的,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将悬赏金赔付给申请执行人。(见《报告》第6页)

11. VR全景拍卖:是指制作拍卖品全景视频,全方位、立体化展示拍卖品,竞拍者足不出户就可了解拍卖品全貌。(见《报告》第7页)

12.三项规程:是指庭前会议规程、非法证据排除规程、庭审调查规程。(见《报告》第8页)

13.法官员额制:是指在法院现有编制内,根据审判工作量、辖区人口等因素确定法官员额人数,把真正符合条件的审判人员确定为法官,形成由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分工负责,由法官集中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制度。(见《报告》第9页)

14.五零目标:是指诉讼服务零投诉、文书卷宗零瑕疵、庭审行为零差错、审限管理零失控、五个严禁零违反。(见《报告》第10页)

15. 数字审委会系统:是指利用计算机网络多项先进技术,为审委会议题申请、议题审批、会议安排等工作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完整、详实地记录审委会讨论全过程,为落实审委会委员审判责任提供有力支撑。(见《报告》第11页)

16.“2321”阳光司法体系:主要内容是两网三微两中心一指数两网即市中院门户网站和宿迁法院裁判文书网三微即诉讼服务手机APP(微法院)、微信平台和官方微博;两中心即网上诉讼服务中心、执行指挥中心;一指数即宿迁法院阳光司法指数评估体系。(见《报告》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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