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16-01-19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5年全市法院工作回顾

2015年,全市法院在市委领导、市人大和上级法院监督指导下,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狠抓执法办案,深化司法改革,优化队伍素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市法院共受理案件106228件,审执结77464件,同比分别增长21.8%12%。市中院受理案件8159件,审执结5488件,同比分别增长29.2%23.8%。全市法院一线法官人均结案254件,连续10年位居全省首位。

一、强化刑事审判职能,推动平安宿迁建设

依法惩处各类刑事犯罪。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审结王福洲故意杀人等一批严重暴力犯罪案件。依法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审结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产品犯罪案件3367人。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审结涉毒犯罪案件233308人,遏制毒品犯罪增多态势。强化涉众型经济犯罪打击力度,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案件4656人,涉案金额最高达3000余万元。开展防范打击通讯网络诈骗犯罪百日行动,审结廖锦川等9人特大电信诈骗案件,挽回群众经济损失200余万元。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审结职务犯罪案件3540人,稳步推进6名原县处级以上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审理工作。全市法院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4385件,同比增长10.8%

强化刑事司法人权保障。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坚决贯彻疑罪从无原则,严格执行非法证据排除制度,有效发挥审判对侦查、起诉的制约和引导作用,在15起案件中对非法证据不予采信。严格遵循法律和政策规定,审结特赦案件123件。加强青少年维权工作,联合市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团市委就加强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工作、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活动出台实施意见。宿豫法院被评为省级青少年维权岗

二、强化司法保障职能,服务改革发展大局

加大经济发展保障力度。积极应对新常态下增速放缓、结构调整、动力转换引发的矛盾纠纷,保障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依法规范金融秩序,审结各类金融案件3445件,同比增长34.8%。市中院与人民银行宿迁分行建立法律服务和信息共享机制,公开发布《金融审判年报》及十大案例。依法规范市场主体退出秩序,统筹兼顾各方利益,努力实现企业破产的软着陆零震荡。完善破产案件管理人选任考核制度,开展破产案件专项基金试点工作,提升破产案件办理效率。审结破产案件23件,同比增加17件。国泰、骏泰破产案进入债务清偿收尾阶段,元泰、亿泰等企业破产案审理取得重要进展。全市法院共审结一审商事案件8232件,同比增长30.2%

加大民生权益保障力度。全市法院审结一审民事案件43970件,同比增长14.8%。高度重视人民群众对住房、就业等问题的关切,审结房地产、建设工程、劳动争议案件4091件,妥善审结涉及566户业主的市区希望城房地产纠纷,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依法调节民间借贷关系,制裁非法借贷行为,审结民间借贷案件12894件,同比增长25.5%。落实诉访分离机制,审查申诉、申请再审案件644件,提起再审91件。制定涉诉信访终结工作实施细则,开展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专项活动,化解重点信访案件112件,化解率86.2%。全市法院案访比继续处于全省法院系统较好位次,实现全国两会、十八届五中全会期间进京访零登记

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全面贯彻加强保护、分门别类、宽严适度的司法保护政策,依法制裁侵犯知识产权行为,促进创新驱动发展。强化刑事保护,授权宿城法院审理本辖区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审结假冒洋河注册商标犯罪案件69人。强化民事赔偿,依法判决侵权人赔偿损失600余万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发布《知识产权保护蓝皮书》,开展典型案例巡回审判,邀请企业家旁听庭审,向企业发放宣传册1500余份。全市法院审结知识产权案件228件,与去年基本持平。

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在全省率先建立专家咨询制度,为审判工作提供专业辅助和技术咨询,提升生态审判水平。在全省率先建立禁止令制度,前移司法保护关口,及时制止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建立恢复性司法机制,在民事案件中及时采取保全措施,优先适用消除危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责任形式;在刑事案件中将生态修复情况作为重要量刑情节。积极参与环境执法联动,加大对非法狩猎、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采矿等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全市法院共审结生态保护案件152件,同比增加111件。

三、加强行政审判工作,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全面贯彻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深化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试点工作,诉讼渠道彻底畅通,案件协调更加规范,审判水平有力提升,《人民日报》、央视《新闻联播》专门予以报道。全年受理一审行政案件540件,审结393件,同比分别增长53%68%;判决率59.3%,同比上升7.6%;行政机关败诉率17.6%,与去年基本持平,杜绝了行政案件不立不裁现象,过度协调和行政机关败诉率过低等问题明显好转,整体工作位居全省前列。

促进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480件,裁定准予执行377件,同比分别减少66.4%65.6%。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93.4%,比全省平均水平高8个百分点。积极拓展行政审判职能,坚持行政审判年报和行政机关败诉情况通报制度;与市人社局开展工伤行政执法专题调研,出台规范性意见;为市政府、沭阳县政府、市工商局等专题培训17次,参训人员1800余人。宿城法院与检察机关共建行政案件职务犯罪线索移送机制,拓展职务犯罪查处渠道。

四、加强案件执行工作,实现群众合法权益

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大力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以及突击执行、假日执行活动。强化执行威慑,通过法院网站、微博微信、公交车载电视、电子显示屏等曝光老赖”4500余人次。加大对规避、抗拒执行行为打击力度,全市法院共罚款140人、司法拘留2761人、移送公安机关73人,其中判刑16人,占全省法院判刑总人数的21.5%。全市法院新收执行案件26081件,执行结案24701件,同比分别增长21%32%;执行到位标的额39.1亿元。市中院被评为全国法院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工作先进集体

创新执行工作机制。强化执行联动,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健全和完善执行联动工作机制的决定》,明确19个协助执行单位的工作职责。加强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基本实现全市法院网络互联、统一指挥、线索举报快速反应和执行财产异地协控。完善执行查控系统,新开发执行查控点对点信息源20个,市中院成功与最高法院总对总执行查控系统对接,实现全国绝大部分银行存款信息的可查可冻。泗阳法院与县公安局建立被执行人及其车辆查控协作机制。完善网上司法拍卖流程,全市法院共拍卖财产2203件,同比增长2倍,标的额3.7亿元,单笔成交最高金额达863万元,平均溢价率16.3%,为当事人节约拍卖费用1715.8万元,同比增长103%

加强执行工作管理。开展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强化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建立流程信息定期汇总、分析、通报制度,规范执行进展告知、程序终结等工作流程,防止消极执行、拖延执行。强化执行案件质量管理,对300件案件执行文书、执行款拨付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1169件涉执信访案件、程序终结案件进行评查,落实整改措施。

五、积极推进改革创新,保障司法公正高效

完善服务大局工作机制。专题调研经济新常态司法应对工作,提出15条应对措施。扎实开展两访两帮工作,为绿陵化工、烨态玻璃等企业化解债务危机提出对策建议,成功帮扶永信化工实现股权重整和转型升级。加强司法建议工作,关于基层非法占用土地问题、物业纠纷案件快速增长问题的报告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关于供电部门收取复电费问题的司法建议被国家电网公司采纳;关于加强建筑行业监管的司法建议被评为全省优秀司法建议。积极参与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创建,公开发布十大诚信案例,向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录入信息15000余人次,向市信用办报送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犯罪信息636人次。积极拓展审判职能,全市法院参与党委政府重大决策和重大矛盾纠纷化解457次。

稳步推进司法改革。完善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市中院、沭阳法院开展法官助理、书记员分类管理试点工作,择优选拔56名法官助理、34名驻庭书记员。改革审判权运行机制,全市法院建立审判长(主审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审判团队106个,实行主审法官、合议庭责任制。沭阳法院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经验被最高法院刊发推广。建立全员办案机制,院、庭长及综合部门法官全部参与办案,全市法院院、庭长办案22175件,同比增长41.6%,院、庭长人均办案150件,位居全省第二。完善繁简分流机制,牵头与市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共建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出台指导意见强化民事小额诉讼程序适用,提高审判效率。营造诚信诉讼环境,加大对虚假诉讼、虚假陈述等行为的甄别、制裁力度,全市法院共查处各类妨害诉讼行为22起,《人民日报》予以报道。

建立健全便民诉讼机制。实施立案登记制改革,完善工作流程和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对需要补充材料的实行一次性告知,对不符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全市法院当场登记立案率达96.5%。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制定诉讼服务中心岗位职责清单,建立AB岗制度和审判部门负责人轮流值班制度,配置当事人自主立案和电子阅卷设备,开通网上立案、视频接访平台和12368诉讼服务热线,推动律师进驻诉讼服务中心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务。注重司法人文关怀,依法缓减免诉讼费180余万元。强化巡回审判和诉调对接,探索简单易行、便民利民的矛盾纠纷化解方式。宿豫法院选聘140名基层综治、调解人员担任司法协理员。

建立健全司法公开体系。强化“2321”阳光司法体系的有效落实,通过法院网站、微博微信、诉讼服务APP等平台发布审判信息4800余条,直播庭审576场,上网发布裁判文书40443篇,位居全国前列,沭阳、宿城、泗洪法院官方微信入选江苏十大司法微信。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成立讲师团、联络员、志愿者、网络宣传员等多支普法工作队伍,应邀为市委党校各类培训班、企业、基层组织等培训1800余人次,邀请社会各界参加国家宪法日法院开放日等活动600余人次,召开新闻发布会30场,制作《说法》电视栏目24期,市中院被评为全省六五普法先进集体。

六、狠抓能力作风建设,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强化教育培训,与南京大学联合培养在职法律硕士,组织干警赴浙江大学专题培训,举办各类培训班14900余人次。强化案例指导和应用法学研究,1篇论文获全国商法学年会一等奖,2篇论文获全省商法学、民法学年会二等奖,14篇案例入选《中国法院年度案例》、《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公报》,连续六年被省法院授予案例工作组织奖。完善青年法官导师制,开展师徒结对竞赛青年法官论坛等活动,促进青年法官成长成才。联合市人社局、总工会举办书记员业务技能竞赛,评选出10宿迁市技术能手全市法院书记员业务标兵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市中院修订完善党组议事规则,细化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共查摆86不严不实问题,新制定13项规章制度,落实95条整改措施。开展向全国模范法官邹碧华同志学习活动,培养干警勤勉、担当、务实、清廉的工作作风。深入开展司法规范提升年活动,集中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制定《全市法院落实两个责任检查考核办法》,建立述职述廉、廉政谈话等制度。创新廉政教育形式,延伸廉政教育触角,通过向干警家属寄送助廉信、邀请干警家属一同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提升教育效果。改进基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考评制度,对主动查处的不扣分,对监管缺位的一票否决,强化对不问责的问责、不查处的查处。全年共受理举报、投诉159件,立案查处6人,开除1人。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扎实开展三解三促活动,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解决基层基础建设难题,协调泗洪县、洋河新区加快双沟、洋河等法庭建设。建立市中院业务庭挂钩联系人民法庭制度,指导5个试点法庭开展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完善两级法院双向交流机制,选派4名同志交流任职。加强对下业务指导,通过专题研讨、出台审理指南等方式,增强指导的多样性、针对性和及时性。强化审级监督功能,取消下级法院个案请示制度,坚决纠正确有错误的一审裁判,建立上诉案件瑕疵问题反馈制度,提升一审案件质量。市中院全年共改判、发回重审案件422件,占判决案件总数的11.4%

七、主动接受各界监督,切实改进法院工作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积极配合开展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法院破解执行难工作的专题审议,4名副院长向市人大常委会进行届中述职。建立健全与各级人大代表的结对联络机制,赴各县区征求代表意见,寄送《法院工作通报》3000余份。协助人大常委会开展千名代表听百案活动,邀请代表旁听评议案件638人次。完善交办、督查机制,办理意见建议9件、关注案件11件。

积极接受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完善接受政协民主监督机制,主动通报工作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切实办好委员提案、关注案件。邀请政协委员旁听评议案件93人次,办理委员提案2件、关注案件11件。推进司法民主,依法保障人民陪审员行使审判职权,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15015件,同比上升28.7%。健全民意沟通机制,完善基层联系点制度,开设院长信箱,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泗洪法院成立由社会各界代表组成的法官第三方评价委员会,将评价结果作为法官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

认真接受检察监督。依法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履行诉讼监督职责,高度重视检察建议办理,认真做好抗诉案件审理,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市中院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2次,受理抗诉案件5件,审结3件,改判1件。

各位代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为全市法院工作科学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和强大动力,更使我们深受鞭策和鼓舞。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当前,全市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和困难。一是案多人少矛盾尤为突出。与2011年相比,全市法院、市中院新收案件数分别增长61%92%,而人员仅增长6.8%执法办案任务空前繁重,未结案件数量日积月累,加班加点、超负荷工作成为法官工作常态。二是人才流失问题日益严重。近三年,全市法院流出审判骨干69人,严重弱化了审判力量,加剧了案多人少矛盾。三是能力作风建设仍需常抓不懈。有的法官学习意识不强,司法能力不足,案件审判质量不高;极少数干警宗旨意识不强,作风简单粗暴,个别干警甚至违法违纪,严重损害了法院形象和司法公信。四是司法保障力度亟需加大。审判法庭和人民法庭两庭建设相对滞后,全市法院审判法庭数量已不能满足案件迅猛增长的实际需要,18个人民法庭中有6个未达省定标准,导致大量案件无法及时排期开庭,严重影响审判效率。信息化建设需要加大投入,法官职业保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16年全市法院工作安排

2016年是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人民法院深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的关键一年。我们将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市委四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以化解案多人少矛盾为重心,以推进司法改革为动力,以加强队伍建设为根本,切实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全力服务法治宿迁建设,为建成强富美高全面小康新宿迁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依法服务改革发展大局。切实加强司法应对工作,不断完善司法政策,服务十三五规划和五大发展战略实施。助力平安宿迁建设。依法严惩危害公共安全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加大对通讯网络诈骗、非法集资等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严惩腐败,加大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职务犯罪的惩处力度。助力法治政府建设。深化行政案件集中管辖试点工作,加强对行政征收、信息公开、工伤认定等高发、高频败诉案件的分析研究,通过审判年报、司法建议等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助力转型发展。依法受理企业破产、强制清算案件,对长期停产歇业、资不抵债的僵尸企业,通过破产清算程序使其有序退出市场;对符合产业政策、仍具发展前景的危困企业,运用重整、和解程序积极挽救,实现汰弱留强。妥善处理因资金链断裂引发的企业债务纠纷,对仍正常经营、前景较好的负债企业,慎用财产保全措施,通过设置担保等灵活方式,帮助其渡过难关。助力绿色发展。完善生态案件集中管辖和三审合一工作机制,准确适用新环保法,严惩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健全环境执法联动机制,联合环保、财政等部门推动建立环保公益组织和公益基金,会同检察机关加快建立符合宿迁实际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助力创新发展。妥善审理涉及电子商务、现代物流、文化旅游等新兴产业案件,不断完善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和五小创业的司法措施,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保驾护航。积极参与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和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创建,探索建立技术调查官制度,加强对驰名商标、科技创新的司法保护。助力协调发展。加强涉及土地流转、现代农业、农村电商、村庄环境等案件审理工作,服务和促进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

二、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深化司法公开。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持续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实现全市法院全覆盖、各项工作全覆盖、人员岗位全覆盖,以全方位的司法公开倒逼司法公正。将庭审同步录音录像拓展到法官与当事人会见场所,开通电话录音监控系统,实现对审判执行的全程监控,促进法官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深入推进互联网+”时代法院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平台建设,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深度,提高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对法院信息化服务平台的应用能力。改进诉讼服务。制定出台《网上诉讼服务工作规范》,优化诉讼服务网、12368诉讼服务热线操作规程,提升服务效率。完善诉讼服务APP功能,实现案件审判信息的实时推送。推广远程视频庭审、巡回审判直通车等便民举措,为当事人提供形式多样、方便快捷、更加人性化的线上、线下诉讼服务。加强信访工作。推进网上申诉信访和视频接访工作,完善律师等第三方参与机制,健全信访听证制度,提升涉诉信访工作质效。强化普法宣传。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围绕群众关注的非法集资、农村赌博、青少年犯罪等热点问题,结合典型案例开展送法进机关、进社区、进校园等活动,提高全民法治意识。

三、着力提升案件审判质效。坚持公正与效率永恒主题,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在人员编制难以增加的情况下,积极创新机制,挖掘潜力,改进管理,缓解案多人少矛盾,提升案件质效。优化审判资源配置。整合精简综合部门职能,将审判人员向办案一线集中。充实法官助理、书记员队伍,力争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配比达到1:1:1,形成各司其责、协作配合、高效运转的工作机制。强化案件繁简分流。探索建立以简易案件快速审理、疑难复杂案件专业化审理为基础的繁简分流机制,实现简案快审、难案精审,缩短办案周期。严格审判流程管理。狠抓流程节点控制,实行审限变更院长总管、直接审批制度,从源头上减少长期未结案件。上半年在全市法院开展专项清理活动,动员一切审判资源,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全力消化长期未结案件。加强案件质量管理。进一步强化审级监督和业务指导,完善审判疑难问题收集研讨、上诉案件瑕疵问题反馈和庭审、文书、定案三评查制度,坚持发回重审、改判和瑕疵案件通报点评常态化,定期整理发布典型问题处理指南,统一全市裁判尺度。强化错案责任追究。加强对二审、再审改判和重点信访案件的责任倒查,对冤假错案发现一起、纠正一起、问责一起。营造良好诉讼秩序。依法加大对妨害诉讼、扰乱法庭秩序、拒不协助调查、执行等行为的制裁力度,着力清除浪费司法资源、降低审判效率的各种障碍。强化法官履职保障。加强沟通协调,积极争取支持,努力解决审判法庭紧缺、信息化建设滞后等问题,着力缓解因基础设施落后给审判工作造成的困难。

四、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按照中央、省市委和上级法院部署,积极、稳妥、有序地推进司法改革。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全面推行以主审法官、合议庭为核心的审判团队运行模式,变裁判文书审签制签署制,院、庭长不再签发本人未参审案件的裁判文书。稳妥推进法官员额制改革。结合两级法院职能定位、法官工作量和审判辅助人员配置情况,科学测算员额比例,做好首批入额法官考试考核准备工作。改革审委会工作机制。优化审委会结构,压缩讨论案件比例,使审委会真正成为研究解决审判执行工作重大问题和疑难复杂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司法决策机构。积极探索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改革人民陪审员选任条件和程序,注意吸收普通群众,兼顾社会各阶层人员的结构比例,建立人民陪审员候选人信息库。建立健全执行联动工作机制。抓好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健全和完善执行联动工作机制的决定》的贯彻落实,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专项检查。深化执行查控和信用惩戒机制建设,对被执行人身份、位置、财产实行全覆盖查控,对其在行政许可、融资信贷、招投标、高消费等方面进行全方位惩戒,切实提升执行工作实效。

五、全面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强化司法能力培养。推行差异化、互动式岗位培训模式,大力推广菜单式教学,分类、分级抓好审判实务和新法适用培训,提升法官业务技能。建立法院与教学科研单位之间的信息交流、人员互动和联合调研机制,培养专家型法官。推进司法作风建设。深化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司法规范提升年活动成果,着力解决不严不实问题,将诉讼服务零投诉、文书卷宗零瑕疵、庭审行为零差错、审限管理零失控、五个严禁零违反等五零目标作为不懈追求,强化督查、考核、问责,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对审判执行工作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制约,加大重点岗位人员交流力度,完善内部人员过问案件责任追究制度,预防和减少司法腐败的滋生。落实基层法院违法违纪线索移送和查处备案制度,建立两级法院纪检监察部门集中办案、交叉办案的一体化办案模式,切实加大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司法腐败的查处力度。

六、更加主动接受外部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积极主动报告工作,确保法院工作始终置于人大监督之下。全面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司法工作规定》等文件精神,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监督工作,依法正确履行审判职责。完善代表、委员旁听评议案件机制,庭前告知案件情况,庭中强化以案说法,庭后反馈裁判结果。高度重视议案提案、意见建议和关注案件办理工作,深入调查研究,提高办理质量,强化问题导向,注重整改提高。完善议案提案、意见建议办理机制,定责任部门、定工作方案、定办理时限、定督办领导,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结果。改进代表、委员联络工作,针对代表、委员特点开展个性化、常态化联络,开通联络工作信息平台,及时收集代表、委员的司法需求和司法关切。依法接受检察监督,认真办理检察建议,做到有错必纠。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完善与市律师协会的沟通机制,健全新闻发言人、特约监督员制度,畅通民意沟通渠道。

各位代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将在市委领导、市人大和各位代表的监督支持下,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务实的作风,奋力推动全市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建成强富美高全面小康新宿迁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有关缩略语及名词解释

 

1.王福洲故意杀人案:201457,被告人王福洲因借钱一事与蒋某发生矛盾,王福洲持铁锤多次击打蒋某头部,致蒋某当场死亡。后被告人王福洲用电开水器及家中大铝盆对蒋某尸体进行煮化分解并抛入河中。2015429,市中院以被告人王福洲犯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见《报告》第2页)

2.“诉访分离、涉诉信访终结:中办、国办《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要求,严格实行诉讼与信访分离,把涉及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从普通信访体制中分离出来,导入司法程序机制,转入相应法律程序办理。涉诉信访终结是指经过中央或省级政法机关审核,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已经得到公正、妥善处理的信访案件,由各高级人民法院进行终结,不再重复办理。(见《报告》第3页)

3.“案访比是指一定时期内涉诉信访数量占法院办理案件总量的比率。该比率越低,客观上反映法院办案的质量、效率、效果越好。(见《报告》第3页)

4.“不立不裁是指对于当事人提起的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审查后不予立案,也不向当事人出具不予受理裁定书,致使当事人的行政诉权得不到有效保障。(见《报告》第5页)

5.“2321”阳光司法体系:主要内容是两网三微两中心一指数两网即市中院门户网站和宿迁法院裁判文书网三微即诉讼服务APP(微法院)、微信平台和官方微博。两中心即网上诉讼服务中心、执行指挥中心;一指数即宿迁法院阳光司法指数评估体系。(见《报告》第8页)

6.诉讼服务APP即具备诉讼服务功能的手机应用软件。市法院在全省率先开发了诉讼服务APP,公众只要在市法院门户网站直接下载或者通过扫描二维码下载掌上诉讼服务客户端,就可以随时随地通过手机了解法院审判工作情况。为突出互动性功能,客户端内还设立了当事人与法官联系的版块。由于受到信息源限制,其功能还不够健全。2016年,市中院将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实现诉讼服务APP与法官办案系统信息的互联互通。(见《报告》第8页)

7.“三审合一通常情况下,民事、刑事、行政诉讼案件由于诉讼程序性质不同,应分别由民事、刑事、行政审判庭负责审理。三审合一则是对某一领域的所有诉讼案件,无论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均由同一审判庭负责审理,以利于统一司法尺度、形成司法保障合力。目前,我市法院对知识产权和生态保护类案件实行三审合一的审判模式,分别由知识产权审判庭和生态保护审判庭审理。(见《报告》第13页)

8.环境公益诉讼:是指社会成员,包括公民、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依据法律的特别规定,在环境受到或可能受到污染和破坏的情形下,为维护环境公共利益不受损害,针对有关民事主体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制度。(见《报告》第13页)

9.“五小创业:是指小网店、小工厂、小农场、小物流、小服务。(见《报告》第13页)

10.技术调查官:根据最高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法院技术调查官参与诉讼活动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技术调查官属于司法辅助人员,法院在审理有关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等专业技术性较强的案件时,可以指派技术调查官参与诉讼活动,对有关技术问题提出意见,但对案件结果不具有表决权。(见《报告》第13页)

11.司法公开三大平台是指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见《报告》第13页)

12.法官员额制:是指在法院现有编制内,根据审判工作量、法院所辖区域人口、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确定在一定时间内相对固定的法官人数,把真正符合条件的审判人员确定为法官,形成由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分工负责,由法官集中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制度,从而保障法官队伍的公正高效。(见《报告》第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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