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签名承诺践行守法

发布时间: 2015-01-19
    “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作为由人民选举、代表人民行使地方国家权力的人大代表,在开启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新征程上,有责任、有义务带头守法,为法治宿迁建设作出自己的贡献……”昨日下午,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选举结束后,由大会主持人说明倡议案由后,宿豫区代表团王新春代表上台宣读了《全市人大代表带头守法倡议书》。

据了解,为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依法治省、依法治市精神,在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宿豫区代表团王新春等11位市人大代表,提出了全市人大代表带头守法倡议,并得到了全体与会人大代表的强烈响应。17日下午,各代表团分组讨论市人大常委会和法、检两院报告期间,宿豫区代表向所在代表团提出人大代表带头守法倡议活动议案;由宿豫区代表团形成书面议案,于17日下午提交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17日下午,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会议讨论,认为此活动不作为大会议案,可以作为大会代表倡议活动,在大会期间组织代表响应签名,并报大会主席团第四次会议批准。18日上午,大会主席团第四次会议讨论批准。

“这个倡议活动很有意义,作为由人民选举的人大代表,要带头学习宪法和法律,提高自身素质、法律素养和依法参政议政的能力,全面了解人大代表的职权和义务;并严格依照法规规定的职责和程序,扎实有效搞好依法监督。同时密切联系好群众,反映群众在立法、司法、执法中的意见和心声。通过带头宣传影响周边群众,从而进一步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钱黎明代表说。

“通过倡议活动这样一个方式来推进遵纪守法的理念,才能够更加体现公正公平这样的概念。”荀荣代表认为,人大代表要带头遵纪守法,在日常工作中能够做到严格按照法律、规章制度办事,践行群众路线,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坚决抵制各种腐朽思想和不正之风。“今后将更加严格要求自己,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影响和带动广大群众,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的职能作用。”

宣读完毕后,大会主持人提出响应倡议要求,并带头走到倡议书条幅签名处签名,主席台就座人员依次签名后,会场代表也依次签名响应。

上一篇: 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举行代表团召集人会议

下一篇: 长株在潭一体化发展问卷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