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修改说明

发布时间: 2015-01-19
 

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期间,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认真审议和讨论了王天琦市长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代表和委员们对《报告》予以高度评价,一致认为《报告》全面贯彻落实了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体现了市委四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的总体要求,是一个主题鲜明、内涵丰富,求真务实、举措有力,鼓舞人心、催人奋进的好报告。

《报告》对2014年政府工作进行了全面回顾,总结成绩全面客观,分析问题实事求是;对2015年总体部署目标明确、思路清晰,迈上新台阶、建设新宿迁的发展定位振奋人心,稳中求进的工作导向切合实际,主要预期目标设置合理,既体现了巿政府对今年复杂形势的稳妥应对,更表明了积极进取的工作追求;对2015年工作安排重点突出、措施扎实,特别是培育和挖掘七个方面的新动能具有很强的科学性、指导性和针对性;对新常态下提高政府工作水平思考缜密、部署细致,体现了市政府对组织好经济工作的坚强决心和坚定信心;对政府自身建设要求严格、坚决有力,较好贯彻了中央和省、市委的要求。整个《报告》语言平实、文风清新,既牢牢把握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这一中心,又高度重视民生保障和社会建设;既正视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又表明了战胜困难的必胜信念。总之,《报告》通篇体现了知实情、顺民意、快发展、重落实的内涵和要求。

代表们在对《报告》予以充分肯定的同时,也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现根据市人大代表审议的情况和市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对需进一步充实和完善的有关内容作如下说明。

关于行政管理领域改革方面

有代表提出,去年底,国务院发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明确提出将从今年31日起施行。因此,将《政府工作报告》第26页的积极稳妥做好公车改革工作修改为积极稳妥做好公车改革和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

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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