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新兴产业集聚发展 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的议案”的决议

发布时间: 2014-01-15
 

2014114日宿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宿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杨鹏等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推进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的议案,决定通过此项议案。

会议指出,去年以来,我市以六大新兴产业集聚区建设为抓手,大力推进新兴产业发展,产业链条不断完善,集聚效应初步显现。2013年,全市新兴产业实现销售收入610亿元,同比增长35.6%;其中六大新兴产业集聚区实现销售收入190亿元,占比达到31.1%。与此同时,我市新兴产业发展还存在产业重点不够突出、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项目招引成效不大等问题。当前,我市正处在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关键阶段,通过产业集聚,助推转型升级,是统筹三大发展、推进九比竞赛最有力的抓手、最现实的途径和最有效的举措。

会议要求,2014年应着力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坚持集聚导向。重点突破一批LED照明应用、新型聚酯材料、移动智能终端、发酵食品及健康养生等核心项目。加快培育集聚特色,以先进技术带动重点项目建设,引领产业链条拓展,着力打造一两个在行业内有话语权的产业基地,一批龙头型、旗舰型的企业和在国内国际市场占有绝对份额的主导产品。二是优化集聚空间。着力推进集聚区标准化厂房建设,降低中小企业入驻成本。加快集聚区道路、供排水、污水管网等功能性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基础设施全覆盖,并与区外设施互联互通、共建共享。三是搭建集聚平台。依托现有基础和优势产业,指导集聚区新建各类创新平台;鼓励集聚区借助企业现有平台,开展产业共性技术研究,建设公共创新平台。进一步加强和科研院所、高校的合作,推动先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四是拓展集聚路径。突出外资项目招引,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主动承接苏州、昆山、上海等地产业转移,开展产业链招商。加强企业培育,打造行业龙头企业。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迁入集聚区,实现企业成长空间和集聚区发展空间的同步提升。五是增强集聚动力。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扩大对新兴产业的贷款投放,完善督查考核机制,促进集聚区快速健康发展。

有关此项议案的实施情况,由市政府向下一次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作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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