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宿迁市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时间: 2014-02-14
 

——2014112在宿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章其波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在向大会报告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主要工作

201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统筹三大发展、推进九比竞赛的总体要求,增加投入促发展,优化结构惠民生,改革创新提绩效,在宏观形势复杂严峻的情况下,全市财政保持了良好运行态势,较好地完成了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预算任务。

(一)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3年,全市公共财政收入185.12亿元,增长17.1%,基本完成年初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增长20%左右的预算任务。其中:税收收入157.98亿元,增长21.5%,税收占比85.3%;非税收入27.14亿元,下降3.3%,主要是上年集中入库较多,收入基数较大。全市公共财政支出300.06亿元,增长10.2%

按照上级财政部门收支口径初步测算,全市公共财政总收入342.85亿元,其中公共财政收入185.12亿元,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转(主要是上级专项转移支付结转,下同)等收入157.73亿元。全市公共财政总支出352.1亿元,其中公共财政支出300.06亿元,上解上级支出37.54亿元,年终结转14.5亿元。当年收支缺口9.25亿元,通过争取上级困难补助、专项扶持以及用地方政府债券资金、调入其他资金等方式弥补,努力实现当年收支平衡。

2.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3年,市本级(含市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湖滨新区、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市软件与服务外包产业园、市洋河新区,下同)公共财政收入36.6亿元,完成预算的96.3%,增长15.7%。其中,税收收入33.04亿元,增长18.3%,税收占比90.3%;非税收入3.56亿元,下降4.4%。主要项目完成情况:增值税4.74亿元,下降12.7%,剔除营改增”0.48亿元,同比下降20.3%,主要是苏酒集团受宏观形势影响增值税减收较多;营业税6.64亿元,增长17.3%;企业所得税10.21亿元,增长31.1%,主要是苏酒集团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较多、可成科技企业所得税增长较快;个人所得税1.15亿元,增长6.6%;城市维护建设税2.43亿元,下降6.4%,主要是苏酒集团城市维护建设税减收较多;契税4.37亿元,增长88.7%,主要是上年契税调库,收入基数较小,如剔除调库因素,同比增长22.4%;专项收入1.33亿元,与上年基本持平;行政事业性收费0.73亿元,增长26.2%;罚没收入0.5亿元,下降47.7%,主要是上年集中入库较多,收入基数较大。

2013年,市本级公共财政支出5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以下简称占预算)的97.5%,增长5.5%。主要项目完成情况:一般公共服务6.04亿元,占预算98.1%,下降27.3%,行政经费支出特别是三公经费明显压缩,一般性经费零追加;公共安全3.19亿元,占预算97.6%,增长10.7%;教育8.38亿元,占预算97.1%,考虑地方教育附加因素,同比增长19.1%;科学技术2.95亿元,占预算96.8%,增长92.1%,主要是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创新、转型升级的支持力度;文化体育与传媒1.81亿元,占预算98.2%,增长170.5%,主要是加大对文化事业投入,大力支持项王故里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及红十五军三师纪念园建设;社会保障和就业2.54亿元,占预算97.3%,增长9.6%;医疗卫生3.7亿元,占预算97.6%,剔除上年市第一人民医院建设以及2013年创卫奖补等不可比因素后,同比增长29.6%;节能环保1.86亿元,占预算96.5%,增长24.4%;城乡社区事务5.65亿元,占预算97.9%,下降25.2%,主要是公共财政资金更多地投入民生社会事业发展,建设资金通过政府性基金及融资等渠道弥补;农林水事务3.53亿元,占预算98.2%,增长43.7%,主要是农村道路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增支较多;交通运输3.02亿元,占预算96.8%,增长46.1%,主要是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环城西路南延段改造资金较多;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4.79亿元,占预算96.8%,增长74%,主要是市级新兴产业发展资金支出较多;住房保障2.95亿元,占预算97.3%,增长33.8%,主要是进一步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

初步测算,市本级公共财政总收入105.49亿元,其中公共财政收入36.6亿元,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上年结转等收入68.89亿元。公共财政总支出110.09亿元,其中公共财政支出53亿元,补助下级、上解上级等支出48.09亿元,年终结转9亿元。当年收支缺口4.6亿元,通过争取上级困难补助、专项扶持以及用地方政府债券资金、调入其他资金等方式弥补,努力实现当年收支平衡。

3.市直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3年,市直公共财政收入11.2亿元,完成预算的112%,增长21.8%。其中,税收收入9.54亿元,增长32.8%,税收占比85.2%;非税收入1.66亿元,下降17.7%,主要是去年集中入库较多,收入基数较大。市直公共财政支出32.55亿元,占预算97.1%,下降4.1%,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城乡社区事务等支出下降较多,剔除部分特殊性、一次性项目支出因素后,同比增长12.5%

初步测算,市直公共财政总收入91.21亿元,其中公共财政收入11.2亿元,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上年结转等收入80.01亿元。公共财政总支出92.81亿元,其中公共财政支出32.55亿元,补助下级、上解上级等支出51.76亿元,年终结转8.5亿元。当年收支缺口1.6亿元,通过争取上级困难补助、专项扶持以及用地方政府债券资金、调入其他资金等方式弥补,努力实现当年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3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86.49亿元,增长23.2%;政府性基金支出77.59亿元,增长5.5%,增幅偏低主要是受项目实施进度影响,部分支出结转下年安排。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4.22亿元,下降21.7%,其中市直4.03亿元,下降42.5%;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6.22亿元,下降16.5%,其中市直5.81亿元,下降30.6%。市本级及市直政府性基金收支大幅下降,主要是土地出让金收支下降较多。

(三)社保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3年,全市社保基金收入58.22亿元,增长13.8%;社保基金支出48.15亿元,增长25.5%

2013年,全市工伤保险均计入市本级决算,市本级社保基金收入7.91亿元,同比增长18.6%;社保基金支出3.71亿元,同比增长37.9%,增长较快主要是由于保障标准不断提高。

以上是2013年全市、市本级及市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初步反映,待省、市、县(区)财政办理正式决算后,上述预算执行情况还会有一些变动,届时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四)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主要突出以下重点

1.强化目标责任、健全征管机制,财政收入量质同步提升。2013年,财政部门积极应对严峻的收入形势,与国地税部门及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园区紧密配合进一步完善综合治税体系,加强税源调查和监控,健全零散税收联合征管、代扣代缴、委托代征等机制,切实做到依法征管、应收尽收;扎实做好财政运行监测分析,增强组织财政收入的针对性和前瞻性;规范非税收入征缴管理,推进非税收入均衡入库和动态监控。全市财政收入实现了较高质量的较快增长,公共财政收入增幅位居全省第三,分别比全省和苏北平均水平高5个和1.5个百分点;税收占比位居全省第二,分别比全省和苏北平均水平高2.8个和3.4个百分点,其中市区税收占比达88.4%,居全省第一位。

2.支持工业再造、加速转型集聚,全力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的正向叠加效应,支持经济发展。一是支持产业集聚发展。设立市级新兴产业集聚区发展扶持基金,以借代奖”4000万元支持集聚区建设;安排6000万元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项里景区建设发展、城市整体形象宣传以及地接游客奖励、旅游业软硬件质量提升,推动旅游业成为经济增长新亮点。二是大力实施创新券制度。2013年共向533家企业发放创新券4747万元,为279个项目兑现奖励资金2577万元,带动科技投入达3.63亿元,中小企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也通过创新券形式兑现。三是帮助企业缓解融资难题。积极运作中小企业直接债务融资发展基金,帮助2家企业成功发行企业债券2.6亿元;运作中小企业应急互助基金,今年累计为企业提供131笔周转金9.18亿元;运作风险补偿基金,为227户中小微企业及农户提供9115万元小额保证保险贷款支持。四是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市财政安排重点项目建设资金12.5亿元,科学调度融资资金,支持市委、市政府重点工程以及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

3.优化支出结构、落实惠民政策,大力推进各项民生社会事业发展。一是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全面落实“1+4”文件、两同时、四个一律不的要求及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强化预算执行,杜绝一般性经费追加,压缩行政经费特别是三公经费开支。据初步统计,全市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27.4%二是加大民生保障投入力度。按照法定、规定要求安排各项支出,全力保障一六二一计划实施。全市公共财政投入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方面支出共计137.1亿元,增长13.8%,高于公共财政支出增幅3.6个百分点,着重支持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社会保障提档提标及完善医疗保障体系。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林水事务支出也大幅增加,全年累计支出58.3亿元,增长22.3%,占公共财政支出的19.4%,主要用于落实各项惠农政策,支持镇村基础设施建设及社会事业发展。三是支持民生重点工程建设。市财政筹措落实资金4.1亿元,支持中心城市民生六项工程建设;争取和安排资金5.97亿元,支持棚户区改造及保障性住房建设。

4.加强财政管理、推进改革创新,科学理财水平不断提升。一是完善预算编制体系。探索收支脱钩统收统支预算编制模式,完善项目支出预算编制体系;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试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政府性债务预算,进一步健全政府预算体系。二是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市政府制定了《宿迁市市本级预算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印发了《关于做好市级部门单位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选择10家市级部门单位及宿城区开展2014年度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试点。三是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强市本级政府性债务日常管理的通知》,从八大方面进一步细化了政府性债务日常管理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融资行为,妥善处置政府集资债务。四是推进预算绩效管理。26个项目、3.15亿元市级财政资金开展绩效评价,对其中6大项目、1.48亿元财政资金进行再评价;将所有市级政府专项、200万元以上的部门专项和300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项目支出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对其中20个市级政府专项、部门重点专项进行绩效目标集中评审,资金规模近4亿元;选择3个部门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试点;对100万元以上的项目实行主管部门绩效跟踪,选择15个政府专项和2个政府重点投资项目开展财政与主管部门重点跟踪。五是加强财政监督。坚持内部联动,组织全局业务人员,对市直所有预算单位开展预算执行情况调研与财务管理检查,全面了解单位预算执行及财务管理情况;坚持部门联动,对73家企事业单位开展检查,涉及财政资金2.29亿元,纠正问题资金575万元,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使用。

上述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市政协监督指导的结果,也同样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和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财政收入增速明显放缓,刚性支出不断增加,收支矛盾更加突出;财政收入结构不太合理,建安房地产税收占比偏高,工业税收占比偏低,苏酒集团等部分重点税源企业增速趋缓或下降,可持续增长的基础有待增强;财政支持产业发展和转型升级的方式还不够优化,预算执行的刚性约束还需加强,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4年是完成十二五规划各项任务的攻坚之年,也是如期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综观国际国内形势,2014年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宏观形势仍然复杂严峻,经济发展面临着不少困难和挑战,但对于我市来说,更是跨越赶超、转型升级、深化改革的机遇。从财政看,收支矛盾依然突出。收入方面,宏观环境制约因素较多,实体经济经营发展仍比较困难,苏酒集团等重点企业的不确定性增大,财政收入增速仍将趋缓;支出方面,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事业发展,稳定经济增长和促进转型升级都需要财政进一步加大投入,财政支出压力很大。综合分析经济财政形势,2014年全市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紧紧围绕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统筹三大发展、推进九比竞赛的总体要求,全面深化改革、创新工作举措,推进工业突破、加速转型升级,保持经济健康发展;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推动城乡统筹发展,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转变财政扶持理念和方式,加强和改进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一)公共财政预算草案

1.全市公共财政预算草案

2014年,全市公共财政收入安排212亿元,比2013年执行数(下同)增长15%左右;公共财政支出安排360亿元,增长20%

按照上级财政部门收支口径,全市公共财政总收入预计为387亿元,除各级政府当年征收的本级公共财政收入212亿元外,其余为上级补助、上年结转等收入。全市公共财政总支出400亿元,除各级政府当年本级公共财政支出360亿元外,其余为上解上级、结转下年等支出。当年收支缺口13亿元。

2.市本级及市直公共财政预算草案

2014年,市本级公共财政收入安排39亿元,增长6.6%,其中市直11.9亿元,增长6.3%;市本级公共财政支出安排56.9亿元,增长7.4%,其中市直36亿元,增长10.6%

市本级公共财政收入39亿元,加上预计上级补助收入55亿元(其中专项转移支付补助25亿元)、下级上解收入3亿元、上年结转9亿元,市本级公共财政总收入106亿元。

上述市本级公共财政总收入106亿元,减去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补助25亿元、上解上级支出7亿元、上年结转9亿元、补助下级支出18亿元,市本级当年可用财力47亿元,当年安排支出50亿元,收支缺口3亿元。其中,市直当年自身可用财力16亿元,当年安排支出17.5亿元,收支缺口1.5亿元。

2014年市本级当年可用财力按上级财政部门口径计算,口径较去年有所增大,部分支出资金来源有所调整,且增幅按与2013年年初预算比计算,支出增幅普遍偏高,主要安排情况为:教育支出8.55亿元,增长89.6%;科学技术支出3.36亿元,增长242.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84亿元,增长534.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8亿元,增长88.9%;医疗卫生支出2.91亿元,增长348.4%;节能环保支出1.18亿元,增长68.1%;农林水支出3.32亿元,增长82.8%;住房保障支出1.76亿元,增长19.7倍,主要是涉及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支出由去年城乡社区事务及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调整至2014年的住房保障支出科目。

在财政预算执行过程中,通过争取上级补助、特殊扶持以及调入其他资金等方式,努力实现当年财政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2014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98亿元,增长13.3%;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101亿元,增长30.2%,增幅偏高主要是上年结转安排的支出较多。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16.9亿元,增长18.8%,其中市直5亿元,增长24.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18.23亿元,增长12.4%,其中市直6.5亿元,增长11.9%

(三)社保基金预算草案

2014年,全市社保基金收入安排64.95亿元,增长11.6%;社保基金支出安排56.08亿元,增长16.5%。当年结余8.87亿元,累计结余58.47亿元。

根据省人社厅要求,市区企业养老保险为一个统筹地区,宿城区预算编入市本级、决算单独编报,宿豫区为县成建制改成的区,预决算视同县单独编报。2014年,市本级社保基金收入安排12.88亿元,同比增长22.5%;社保基金支出安排7.15亿元,同比增长21%。当年结余5.73亿元,累计结余16.16亿元。

三、完成2014年预算的主要措施

2014年,财政部门将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着力推进五大举措,力争实现五大突破

(一)着力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努力在撬动有效投入上实现新突破。一是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积极争取和安排财政资金,统筹调度融资资金,支持政府投资重点工程和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二是完善鼓励投资财税政策。研究、完善和规范鼓励投资的财税优惠政策,探索建立招商引资项目财税成本收益评估机制,加大对龙头企业、新兴产业、高新技术项目的扶持力度,促进投资高质量增长。三是撬动金融、民间资本投入。继续实施财政性资金存贷挂钩考核,积极运作市级再担保基金、中小企业直接债务融资发展基金、中小企业应急互助基金、风险补偿基金、创投基金等财政扶持资金,运用信用风险补偿、融资担保、区域集优、股权投资、创业投资、融资租赁等方式,撬动金融资本和民间资本投入。

(二)着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努力在新型工业化建设上实现新突破。改革创新财政性引导和扶持资金使用办法,实行公开评审制,相关资金实行打包集成投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速推进产业集聚发展、转型升级。一是推动工业加速突破。大力实施科技创新券制度,支持苏北工业技术研究院等科技研发平台建设发展,以科技创新推动转型;聚焦、聚力扶持骨干企业、龙头企业、特色企业、关键企业,以重点企业引领转型;积极支持千企升级行动和工业再造计划,加快推进中小企业裂变发展、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以借代奖支持新兴产业集聚区建设发展。二是推进服务业提档升级。争取和安排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加快旅游景区、配套设施建设及形象宣传,提升旅游业发展档次;积极推进营改增工作,促进交通物流及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三是支持农业现代化建设。积极支持现代高效农业发展,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完善农业生产服务体系。

(三)着力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努力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上实现新突破。“129”战略为指引,统筹安排和调度各类资金,推进城乡统筹发展一是支持中心城市做大做强。完善中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全力支持中心城市核心区提升发展档次和品位,推进中心城市要素集聚,提高中心城市的影响力和辐射带动能力;加大环境保护投入,维护生态宿迁深呼吸的金字招牌;大力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二是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集中力量支持9个小城市建设发展,市级通过县财政转贷的方式给予小城市建设发展资金支持,加快道路、管网、医院、学校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乡镇工业集中区合理规划布局,加强配套设施建设,提升项目承载能力。

(四)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在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上实现新突破。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压缩行政经费支出,把更多的财力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实施民生一六二一工程。一是促进创业就业。围绕城乡居民收入六年倍增计划,落实补贴、培训、贴息等各项扶持政策,深入推进全民创业,加大对就业困难群体的援助力度。二是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多渠道筹集和安排资金,支持中心城市民生六项工程建设;完善学前教育保障机制,支持基础教育均衡发展,促进职业教育内涵发展,不断提升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继续提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城乡低保、五保供养等社会保障补助标准,统筹城乡大病保险,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支持市第一人民医院建设发展,完善多层次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三是深入推进扶贫开发。进一步加大对水利、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大力实施脱贫攻坚和草危房改造,重点支持三大集中连片贫困地区扶贫开发;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促进农村低收入群体增收致富。

(五)着力深化财政改革创新,努力在提升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上实现新突破。一是积极稳妥地推进预算信息公开试点,细化公开方案,加强沟通交流,为全面推开积累经验。二是完善政府性债务预算管理、扎口审批、统计分析,尝试建立融资成本考核、融资手续费控制及风险预警机制。三是坚持依法征管,重视收入质量和涵养税源;完善综合治税平台,推进财政收入分析系统建设。四是研究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实施方案,开展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试点并逐步扩大实施范围。五是强化支出预算的刚性约束,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的各项制度,规范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杜绝一般性经费追加,控制行政运行成本,一般性支出压缩5%以上。六是狠抓绩效管理,进一步扩大绩效评价覆盖面,组织开展2014年度预算绩效目标评审论证和绩效跟踪七是加强资产管理,实行新增通用资产实物配置制度,探索构建资产管理、预算管理、政府采购三者相结合的管理机制。八是加强财政监督,对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开展跟踪检查,加大对重大专项资金以及涉及民生的重点项目检查力度。

各位代表,做好今年的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坚定信心,奋发进取,努力完成全年各项预算任务,为推进宿迁更大突破、如期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附件:1.财政报告相关名词解释

      22013年全市财政收支执行情况表

      32013年市本级财政收支执行情况表

      42013年市直财政收支执行情况表

      52014年全市财政收支预算表

      62014年市本级财政收支预算表

      72014年市直财政收支预算表


附件1

财政报告相关名词解释

一、以借代奖

《关于支持新兴产业集聚发展的若干意见》(宿办发〔20131号)提出的支持新兴产业集聚发展的扶持政策,即由市政府制定各产业集聚区2013—2015年发展目标和分年度目标。市财政按照各集聚区的年度目标任务,结合各区配套资金到位情况,分期将集聚区特色产业扶持基金转借给各区。每年年底市政府对其进行目标考核,并于2015年年底前进行统一结算。经考核认定,集聚区达到或超额完成目标任务的,市财政将免除借款利息并将借款全部转为奖励;对完成目标任务80%以上的,市财政免除借款利息,按完成比例将部分借款转为奖励;对完成目标任务80%以下的,市财政收回借款,不予贴息。

二、创新券

创新券是针对本市企业创新资源缺乏、创新能力不足而设计发行的一种有价证券,由政府向企业发放创新券,企业用创新券向高校科研院所购买科研服务或购置研发设备后,高校科研院所或企业持创新券到财政部门兑现。

三、“1+4”文件制度

“1”,即《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意见》(宿办发〔20139号);“4”,即《宿迁市市级重大支出事项审批管理暂行办法》、《宿迁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实物配置管理暂行办法》、《宿迁市市级机关会务活动承办饭店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以上三项制度作为宿办发〔20139号的附件)、《关于进一步强化市级机关经费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宿办发〔2012126号)。

四、两同时,四个一律不经费管理要求

《关于进一步强化市级机关经费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宿办发〔2012126号)中提出的关于经费管理的要求,即对上级交办的节庆、会议等活动以及未列入年度部门预算事项的经费开支,在有关活动和事项实施前,市级机关各部门、各单位要将工作方案上报给市委、市政府审批;在报送工作方案时要将经费预算方案报送市政府主要领导审批,待两个方案均审批同意后,有关活动和事项方可实施。

五、区域集优

区域集优融资模式是我国债务资本市场上的又一项创新,是指一定区域内具有核心技术、产品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的中小非金融企业,通过政府专项风险缓释措施的支持,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的债务融资方式。

六、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又称设备租赁或现代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对供货人的选择,出资向供货人购买租赁物件,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则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拥有租赁物件的使用权。融资租赁是集融资与融物、贸易与技术更新于一体的新型金融产业。

七、政府购买公共服务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是指政府通过公开招标、定向委托、邀标等形式将原本由自身承担的公共服务转交给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履行,以提高公共服务供给的质量和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社会治理结构,满足公众的多元化、个性化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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