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13-01-11

——2013年1月9日在宿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  鹏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关于2012年全市检察工作

2012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围绕市委工作大局和“苏北领先、全省争先”的检察工作目标,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高素质队伍建设,为“推进更大突破、实现全面小康”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全面小康建设

始终坚持“履职着眼全局、执法促进发展、办案维护稳定、打击与预防同步”工作理念,自觉围绕大局谋划和推进检察工作。

细化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举措。认真贯彻全省苏北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市委关于实现全面小康的总体部署,制定服务宿迁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提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二十六条措施。着力保障全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批准逮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257件,提起公诉444件,同比分别增加81%和153.7%。加大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犯罪力度,审查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案件145件164人,同比分别增加4.8倍和5.3倍。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审查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25件41人,保护了我市驰名、著名商标合法权益,促进了相关产业的健康发展。我市检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举措在全省检察长会议上作交流发言。

主动参与和创新社会管理。深入开展社会风险排查研判工作,共向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报送研判报告181篇,促成打击土地增减挂钩领域职务犯罪等活动20余项。找准参与和创新社会管理切入点,市院申报的检察建议人大监督等三项机制,被省检察院确定为社会管理创新重点推进项目。配合市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做好调研论证工作,在全国率先建立检察建议人大监督机制,泗洪县院通过检察建议促成教育系统专项整治活动,取缔非法幼儿园8所。加大农村留守人员权益保护力度,制定维护农村留守人员权益实施办法,办理侵害农村留守人员权益刑事案件32件32人。认真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规范申报、审批和资金发放程序,共救助110名刑事被害人31.4万元,帮助解决刑事被害人的生活困难。

切实维护和保障民生民利。坚决打击侵害群众权益犯罪,从快批捕起诉一批生产、销售毒牛肉、病死鸡等侵害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案件。深入开展检察官赶集、干警每月回趟家、“知心姐姐”进校园等活动,建成12309检察民生服务热线,拓展联系和服务群众平台。不断延伸检察工作触角,在乡镇、社区建立检察室9个、检察工作站19个,收集职务犯罪线索27件,化解社会矛盾纠纷45起。深入开展“三解三促”活动,组织市院领导、中层正职深入基层开展驻点调研30余次、解决问题40余个;宿城区院主动介入一起集体访案件,协助政府为209名民工追讨欠薪198万元。

二、正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积极参与平安宿迁、法治宿迁建设,在依法打击犯罪的同时,更加重视社会矛盾纠纷的化解,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充分发挥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职能,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2233件2890人,提起公诉4095件5674人,办案件数同比分别增加7.8%、22.3%。突出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抢劫、强奸、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放火等重大刑事犯罪嫌疑人286人,对1633名侵犯群众财产安全的盗窃、抢夺、诈骗等犯罪嫌疑人依法提起公诉。加大协作配合力度,对公安部督办的网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等有重大社会影响案件主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保证准确、及时打击犯罪。

依法从宽处理轻微刑事犯罪。对初犯、偶犯、过失犯及老年犯和未成年犯依法实行轻缓处理,努力减少社会对抗。全年共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依法决定不逮捕379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决定不起诉65人。积极推进刑事和解试点工作,促成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态度较好、积极赔偿损失的240件案件达成刑事和解,有效钝化社会矛盾。健全未成年人案件刑事检察制度,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附条件不起诉、轻罪密存等工作,加强对失足未成年人的教育矫治,全年共对7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其中2名在校生在考验期内被高校录取。宿豫区检察院创建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基地被评为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

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健全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机制,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全年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803件次。集中开展“抓源头、化积案、保稳定”专项活动,建立全员接访、信访案件包案、信访积案督办等制度,共办结涉检信访案件66件,我市连续6年保持涉检进京访“零登记”。全力做好十八大期间信访稳定工作,市院领导分赴基层院督办涉检积案化解工作,妥善处理重点信访积案22件。牢固树立“调解也是执法”理念,运用检调对接化解案件491件。强化矛盾纠纷源头治理,认真开展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该工作被省检察院评价为“全省实施最早、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最好、信访量最少”。

三、加大职务犯罪惩防力度,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坚持把严肃查办、积极预防职务犯罪摆在突出位置,有效防范、减少和遏制职务犯罪的发生,努力使宿迁成为职务犯罪发生最少的地区之一。

严肃查办贪污贿赂犯罪。努力转变侦查理念、改进侦查方式,不断提升发现犯罪、突破案件的能力。全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65件80人。其中,大案64件,同比增加12.3%;查处科级以上干部21人,同比增加23.5%,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338万元。在涉农惠民等职务犯罪易发多发领域开展专项行动,立案查处高效农业、村镇建设、国土资源等领域贪污贿赂犯罪案件45件56人。加大查办行贿犯罪力度,立案侦查行贿犯罪嫌疑人10人,同比增加1倍。健全追逃工作机制,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7人。

全面加强反渎职侵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大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力度的意见,健全与纪检监察、行政执法等部门协作配合机制,不断提升反渎职侵权工作成效。全年共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0件39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83万元。深入推进侦查一体化机制建设,探索建立重大责任事故同步介入调查等机制,着力增强发现和查处重特大和有影响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能力,全年共查办重特大案件8件16人,人数同比增加45.5%。严肃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犯罪案件,立案查处销售“瘦肉精”、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等背后的渎职案件5件18人,查处征地拆迁领域渎职案件4件4人。

扎实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积极构筑预防职务犯罪人民防线,开展“无职务犯罪单位争创活动”,促进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预防腐败体系的形成。建立健全职务犯罪惩防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市县(区)两级党政主要领导均作出重要批示。开展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专项预防工作,全市两级院深入项王故里景区、古黄河雄壮河湾等总投资额89亿元的18个重点项目开展同步预防。结合办案开展个案预防、类案预防70余次,促进相关部门建章立制。充分发挥市、县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作用,4500余人次接受警示教育。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巡回宣讲工作,在50余家单位2000余名公职人员中开展预防宣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选送的廉政动漫短片获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奖。

四、全面强化诉讼监督工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认真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的决议,深入学习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促进严格公正司法。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加大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力度,督促立案379件、撤案125件,纠正漏捕340人、漏诉302人。开展“另案处理”案件专项检察,对2011年度全市258件“另案处理”案件逐案逐人核查,纠正漏捕7件15人。加强刑事审判监督,依法提出刑事抗诉4件7人,建议法院再审5件5人。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建成“两法衔接”平台,泗阳县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决议》,全市建议行政执法部门移送刑事立案2件2人。

强化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开展形式多样的民行检察宣传活动,建立健全联络员制度,畅通申诉渠道,全年共受理民行申诉案件257件。积极构建多元化监督格局,建立以案件联席研讨为核心的一体化办案机制,依法提出民事行政抗诉34件,法院审结18件,其中改判7件、调解9件。灵活运用再审检察建议等监督方法,建议法院再审36件。加大对虚假诉讼的打击力度,监督虚假诉讼案件12件。对审查认为法院裁判正确的申诉案件,耐心做好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工作,维护司法权威。

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开展监狱罪犯死亡防范检察、社区矫正工作监督等专项活动,提出安全监管建议11件,监督收监监外执行罪犯21人。加强对刑罚变更执行的监督,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6人。加大对超期羁押监督力度,全年全市无一起超期羁押案件。加强对监管活动的监督,监督纠正监管活动违法80件次。积极推进与监管场所的监控联网,洪泽湖院和全市驻看守所检察室均实现与监管场所信息联网。开展“解疑释惑、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法律救助活动,建立健全80、90后服刑人员帮教机制,加强对服刑人员帮教转化工作。

强化两部新诉讼法的学习对接。认真学习贯彻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通过全员学习、专题培训、理论研讨、机制完善、先行试点等活动,有序推进学习对接工作。全面梳理两部诉讼法修改中涉及检察工作的内容,积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执行监督制度完善等试点工作。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牵头召开检公、检法、检监等联席会议,探索建立贯彻新诉讼法的工作机制。先行执行修改后诉讼法限制检察权的规定,刑事诉讼简易程序案件全部出庭、非法证据排除等工作均已相继开展。

五、加强内外部监督制约,提高规范执法水平

坚持强化自身监督与强化法律监督并重,狠抓执法规范化建设,自觉接受外部监督,提高检察工作社会公信力。

加强内部监督制约。探索建立纪检监察部门利用案管平台对执法办案实施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监督机制,相关经验材料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全文转发,上海、重庆、广东等地专程前来学习考察。坚持院党组逐月听取案件监管分析报告制度,建立常态化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开展公诉环节撤回案件等专项检查,加大对执法办案的动态监督。狠抓办案工作区规范化建设,省院在我市召开办案工作区规范化建设现场会,全市6个办案工作区均一次性通过省院验收,2个县院成功争创全国司法警察编队管理示范单位。深入推进自身反腐倡廉建设,制定《对领导干部加强监督的实施细则》,落实《检察干警失误、延误、错误问责办法》,强化对两级院领导班子成员和普通干警的监督,全年收到涉检投诉4件,同比下降33.3%。

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基层院建设情况,解决了一批制约基层院发展的瓶颈问题。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寄送《检察工作通报》、《检察工作画册》和《检务公开手册》,集中开展“代表委员联络月”活动,主动邀请代表、委员评议检察工作、旁听案件庭审、参与检察机关明查暗访,全年共开展代表委员联络活动58次,充分保障代表委员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扎实开展人民监督员工作,人民监督员共监督评议职务犯罪不起诉案件3件3人,对职务犯罪嫌疑人履行权利告知83件116人。深化检务公开工作,建立服务承诺、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等制度,开展检察开放月、举报宣传周等活动,共向特约检察员、民主党派、群众代表通报检察工作10次,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六、狠抓检察队伍素能建设,夯实检察工作根基

进一步创新形式、强化实战,着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检察队伍,为宿迁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通过集中培训、专题研讨、主题征文等形式,引导干警自觉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举办全市检察机关领导干部专题研修班,不断提升领导班子引领科学发展的能力。深入开展公务员职业道德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喜迎十八大、岗位做贡献”等演讲比赛,教育引导检察干警坚定理想信念、恪守职业道德。全面实施文化育检工程,依托检察文联阵地,不断丰富检察干警精神文化生活,增强检察队伍向心力、凝聚力、战斗力。在最高人民检察院举办的人民检察史知识竞赛中,市院作为荣获组织奖的唯一代表作交流发言。

提高检察业务素能。制定《2012-2015年人才培养实施方案》,加快高层次、专业化检察人才的培养。开设“每月一课”大讲堂,开展全市公诉对抗赛、民行检察论辩赛、书记员技能竞赛、群众工作能手评选等活动20次,举办刑事证据专题讲座等业务培训23次。突出对青年干警的培养,选派青年干警到省检察院、苏州市院和信访部门、村(居)委挂职学习,建立非刑事检察部门青年干警办理批捕、起诉案件制度,提高青年干警综合素质。全年全市共有16名干警被确定为全省检察专门人才、4名干警被评为市“135”人才工程培养对象,我市检察机关司法考试通过率连续4年居全省检察系统前列,市院代表队在全省检察机关第二届民行检察业务技能大赛中获团体三等奖。

提升科学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基层检察工作考核机制,坚持季度点评通报、年度巡视等制度,深入推进基层检察院建设。制定中层干部考核管理办法,突出抓好中层干部队伍管理,努力提高中层干部执行力、自转力。建立“每周一评议、每月一推荐、每季一通报”制度,加强对机关各部门日常工作的动态监督。制定联合督查实施办法,对党组会、检察长办公会、检委会决定事项贯彻落实情况等进行督查,相关做法在全国检察机关纪检监察会议上交流。

推进创先争优工作。深入开展“‘三好’深化年”活动,巩固了在全市的好形象,提升了在全省的好位置,扩大了在全国的好影响。2012年,全市共有35个集体、55名个人获市以上各项表彰奖励,工作经验先后10次被高检院简报、《检察日报》头版头条宣传报道。市院先后被表彰为全国反假货币工作先进集体、市平安建设先进单位、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在苏北五市中率先达标省档案工作五星级。沭阳县院被评为全省政法系统公正司法示范点,宿城区院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基层院岗位练兵标兵单位。

各位代表,一年来,全市检察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是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向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和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少数干警的执法理念仍需进一步转变,服务大局的成效有待于进一步提升;二是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深度还不够,抓手还不多,效果还不明显;三是检察队伍执法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创先争优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四是基层基础工作仍需加强,基层院建设不平衡现象仍然存在,案多人少等问题在个别基层院依然突出。对上述问题,我们一定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关于2013年全市检察工作意见

2013年我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高素质队伍建设的检察工作主题,以质效提升年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各项法律监督职能,全面提升检察工作水平,努力实现苏北领先、全省争先工作目标,为宿迁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围绕以上思路,2013年将着力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努力在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上有新作为

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的严重刑事犯罪,结合办案做好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扎实推进检察建议人大监督机制等创新项目,深入开展社会风险排查研判,积极参与对特殊人群的权益保护,全面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进一步落实市院制定的服务宿迁实现全面小康的二十六条意见,积极参与打击侵犯驰名商标、战略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知识产权等专项行动,着力打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非法经营、商业贿赂等犯罪,依法惩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药、化肥、种子等坑害农民利益等犯罪,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成效。

二、履行职能、强化监督,努力在惩治腐败、保障公平正义上有新举措

突出查办损害民生民利、影响基层稳定的贪污贿赂案件,及时查处重大责任事故、执法司法不公等背后的渎职侵权案件,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审计部门等协作配合,努力促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建立健全贯彻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的机制制度,突出抓好贯彻落实工作。坚持惩治犯罪和保障人权并重,及时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刑讯逼供等问题,建立完善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活动实施同步监督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诉讼监督能力和水平。

三、完善制度、狠抓规范,努力在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上有新进展

扎实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对执法管理、执法公开、执法考评和执法监督等方面机制进行梳理完善,建立健全具有宿迁特色的执法规范化制度体系。完善统一受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督、案后评查、综合考评等执法办案科学管理机制,严格执行职务犯罪案件由上级院审查逮捕规定,全面推行侦查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并随案移送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制度,落实对执法办案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监督办法,切实增强内部监督刚性。不断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完善人民监督员监督机制,探索建立检察工作群众评议制度,提高检察执法公信力。

四、创先争优、固本强基,努力在提升质效、科学发展上有新飞跃

深入开展“质效提升年”活动,进一步提振干警创先争优精气神,通过素质提升、品质塑造、质量保障,促进效能优化、效率提高,彰显执法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开展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专题教育和争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检察院、省级精神文明先进单位等活动,不断提升宿迁检察工作整体水平。持之以恒地开展好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武等活动,扎实推进教育培训实效化,不断提高检察队伍建设水平。坚持不懈抓基层、打基础,更加注重解决基层检察院发展中的问题和困难,扎实推进基层检察工作全面均衡可持续发展。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宿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面履行各项检察职能,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为宿迁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报告中有关用语说明

1.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二十六条措施:为贯彻落实全省苏北工作会议精神,主动服务全面小康建设,2012年4月20日,市检察院制定《关于进一步深化检察职能服务宿迁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该意见共二十六条,要求全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省委提出的“六大行动”,积极构建“六大体系”,依法保障宿迁推进更大突破、实现全面小康。

——见《宿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第2页第6行

2.检察建议人大监督机制:2012年11月27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宿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推进检察建议工作的决议》,规定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民利等重大问题或重大安全隐患的检察建议,或者检察机关、被建议单位提请监督的检察建议,人大常委会可以启动监督程序,视情通过调研视察、专项审议、执法检查、专题询问、质询和特定问题调查等方式,对检察建议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见《宿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第2页第20行

3.12309检察民生服务热线:为进一步畅通“听民声、排民忧、解民难”绿色通道,市检察院将“12309职务犯罪举报电话”升级为“12309检察民生服务热线”,24小时受理控告举报,开展法制宣传,提供法律咨询、司法帮助。

——见《宿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第3页第8行

4.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是指检察人员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对检察执法行为是否存在引发不稳定因素、激发社会矛盾等执法办案风险,进行分析研判、论证评估。对可能发生执法办案风险的案件,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预警通报,并主动做好释法说理、心理疏导、司法救助、教育稳控等风险防范和矛盾化解工作。

——见《宿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第5页第1行

5.虚假诉讼: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恶意串通,采取虚构法律关系、伪造变造证据等方式捏造案件事实,使法院作出错误裁判、调解和执行,从而获取非法利益或规避法定义务的行为。

——见《宿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第7页第11行

6.“每月一课”大讲堂:2012年,市检察院每月均邀请全国知名专家、学者莅宿开设专题讲座,并组织各县区检察干警通过电视电话会议系统同步收看。此举整合了培训资源,提高了培训频率,扩大了培训范围,节约了培训经费,提升了培训实效。

——见《宿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第10页第8行

7.质效提升年:为保证检察工作渐进性、连续性,在将2010至2012年分别确定为“夯实基层基础年”、“基层基础巩固提高年”、“‘三好’深化年”的基础上,市检察院将2013年确定为“质效提升年”,并将围绕“素质、品质、质量,效率、效能和效果”6个关键词狠抓工作,努力促进检察工作质的飞跃、效的提升。

——见《宿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第12页第5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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