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10日宿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宿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汤小夫院长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市法院2012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3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市委四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三个至上”意识,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责,积极投身平安宿迁、法治宿迁建设,为宿迁建设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